为监察政府的施政,立法会设立18个事务委员会,就特定政策范围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议。在重要立法或财政建议正式提交立法会或财务委员会前,事务委员会亦会就该等建议提供意见,此外亦会研究由立法会或內务委员会交付事务委员会讨论,或由事务委员会自行提出的,广受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 |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 ||
工商事务委员会 | ||
政制事务委员会 | ||
发展事务委员会 | ||
监察西九文化区计划推行情况联合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公务员建屋合作社楼宇重建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 | ||
教育事务委员会 | ||
融合教育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研究落实免费幼稚园教育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环境事务委员会 | ||
有关空气、噪音及光污染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财经事务委员会 | ||
研究强积金的累算权益与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对沖安排事宜联合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 | ||
公众街市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小贩政策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有关动物福利及残酷对待动物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卫生事务委员会 | ||
医疗保障计划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长期护理政策联合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中医药发展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民政事务委员会 | ||
监察西九文化区计划推行情况联合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房屋事务委员会 | ||
长远房屋策略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 ||
人力事务委员会 | ||
研究标准工时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研究强积金的累算权益与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对沖安排事宜联合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 ||
保安事务委员会 | ||
交通事务委员会 | ||
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福利事务委员会 | ||
长期护理政策联合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退休保障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处理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组委员会 (前称处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 ||
长者服务计划未来发展事宜小组委员会 (已完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