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8/09-21

立法會

議程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9年電車條例(修訂車費)(修訂)公告》33/2009
2.《2009年電車條例(車費修訂生效日期)令》34/2009
3.《2009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35/2009

II. 質詢

1. 黃容根議員問:


現時,受本港水域海事工程影響的海魚養殖業人士若符合以下兩項資格準則之一,便可獲發特惠津貼:(一)挖沙或卸泥工作的指定界線與魚類養殖區的刊憲界線之間的最短水域距離是5 000米或以下,或(二)魚類養殖區的懸浮固體含量達指定水平(即較過往5年所錄得的最高含量高出一倍或每公升海水50毫克)。鑒於該等資格準則自2000年12月以來沒有修訂,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不會檢討該等資格準則,例如考慮將最短水域距離加長至"15 000米或以下",以及降低懸浮固體含量指定水平;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張文光議員問:


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稱"金管局")成立至今已有16年,但現時仍未有一條法例訂明金管局的職權範圍、管治架構和管理層任免等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現行法例沒有訂明金管局總裁的任期,而社會最近亦對現任總裁的去留作出多番揣測,當局有否評估這些不確定因素會否對香港的貨幣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帶來負面影響;

    (二)鑒於有報道指金管局總裁的薪金調整安排一直為人詬病,當局現時有否計劃改變有關安排,以加強金管局的問責性;及

    (三)當局現時有否計劃制定一條新法例,以確立金管局的地位及組織架構,並就金管局總裁的產生過程、任期、罷免程序及薪酬安排等作出規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3. 葉偉明議員問:


為配合推行資歷架構,教育局至今已協助12個行業成立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下稱"諮委會"),並由諮委會替相關行業擬訂"能力標準說明"。此外,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下稱"評審局")的職權包括評審與職業技能相關課程的資歷級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2007年10月1日至今,評審局共評審了資歷架構下多少個不同級別的職業技能課程,當中分別有多少個符合及非符合相關行業的能力標準說明;

    (二)有否評估一些非符合相關行業能力標準說明的課程存在,會否對有關行業的諮委會制訂能力標準說明的工作造成影響;如果有評估,結論為何;如沒有評估,原因為何;及

    (三)對於一些尚未制訂能力標準說明的行業,當有關的諮委會完成制訂能力標準說明後,原先已獲評定級別的課程會否受到影響(包括這些課程是否須重新接受評審);如果會,有關安排的詳情為何;如果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4. 劉江華議員問:


有評論指出,近年不少傳媒機構的操守存在問題,因而對社會風氣及青少年產生深遠的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兩年,當局或相關行業機構接獲關於印刷及電子傳媒機構行為操守問題的投訴及這些傳媒機構因而被懲處的個案數目分別是否有上升的趨勢;期內有否檢討現行措施是否足夠可以處理這些投訴;

    (二)鑒於透過互聯網發布新聞及信息越來越普及,當局有沒有留意到一些傳媒機構以不道德的手法報道及發布信息的內容(包括文字、相片及短片)是否越趨嚴重;過去兩年,有否向有關的傳媒機構發出警告或提出起訴;及

    (三)在尊重新聞自由及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當局如何監管傳媒機構自律,不去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5. 馮檢基議員問:


去年,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下稱"九巴")基於預測燃油價格、員工薪酬、隧道費及其他營運成本上升而申請增加票價,平均加幅為百分之九,政府其後批准的加幅為百分之4.5。另一方面,國際原油價格自去年第4季起持續下跌,近來徘徊在每桶30至40美元的低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九巴的營運成本去年的實際升幅,以及當局最新預測有關成本在本年的變動幅度;政府有否評估,經考慮油價已大幅下滑及乘客量因經濟環境逆轉而上升等因素後,當局去年批准的加幅是否過高;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二)採用最新數據運算所得的"可依據的票價調整幅度"是多少;以及由於政府曾強調,用以計算該調整幅度的方程式不會成為巴士票價調整的自動決定因素,政府有否評估,當方程式得出負數的結果,或"一籃子的考慮因素"逆轉(例如營運成本因油價下跌而大幅減少,或者住戶收入下跌)的時候,政府可否主動啟動機制,要求九巴削減票價;及

    (三)因應國際油價持續處於低水平,令巴士公司營運成本大幅減少,加上預期經濟持續低迷會令乘搭巴士人次上升,而住戶收入呈下跌趨勢,政府會否主動要求九巴調低票價,以協助市民對抗經濟逆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謝偉俊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本年1月15日本會的答問會上指出,旅遊業佔本地生產總值少於百分之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百分比採用甚麼方法和元素計算出來;及

    (二)本港採用的計算方法與其他地方(例如澳門、新加坡和台灣等鄰近地方)和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所採用的有沒有分別;如果有,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7. 黃毓民議員問:

根據存款保障計劃及政府自去年10月起向存放在香港所有認可機構的客戶存款提供全數擔保的措施,不受保障的存款包括:年期逾5年的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用作抵押的存款、不記名票據、海外存款,以及其他金融產品,例如債券、股票、窩輪、基金及保險等。綜合理財戶口的客戶若申請了抵押透支服務,即使透支額不高,他們的存款亦可能不受保障。為此,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已要求銀行必須在2009年5月31日前,以書面通知有關客戶哪些存款不受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年期逾5年的定期存款不受保障的理由;

    (二)存倉於銀行的股票不受保障的理由;

    (三)金管局有何措施制裁不依從其指引,在2009年5月31日前向不受保障的客戶發出通知的銀行;及

    (四)有否評估,當有銀行在2009年5月31日前倒閉,其申請了抵押透支服務但從未收到上述書面通知的客戶的存款會否受到保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8. 黃定光議員問:


據報,廣東省公安廳表示,去年繳獲面值共300多萬元的港幣偽鈔,並強調內地沒有技術"可以做到這麼高版本的假港幣",估計該等偽鈔多是從香港經貨幣找換店兌換的形式流入當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警方檢獲港幣偽鈔和市民舉報發現港幣偽鈔的個案分別有多少宗;有關的偽鈔的數目及主要是甚麼面值;

    (二)去年檢獲的港幣偽鈔的仿真技術水平為何;一般市民和驗鈔機能否辨別真偽;

    (三)警方有否瞭解港幣偽鈔多數從香港經貨幣找換店兌換的形式進入內地的說法是否屬實;若然屬實,警方會否加強監察本港有關的兌換活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警方有何措施監控港幣偽鈔活動;警方與廣東省公安廳合作打擊偽鈔活動的工作的成效如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王國興議員問:


有不少護老團體及貧困長者一直對本港殮葬服務的政策及公眾靈灰安置所的管理存有不滿。他們尤其對靈灰龕位遠遠供不應求、殮葬費用負擔極重,以及供市民撤放骨灰的紀念花園的管理,感到疑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未來10年靈灰龕位的需求作出評估,並按此嚴格規劃靈灰安置所的興建,長遠解決靈灰龕位供不應求的問題;如有評估,有關的需求數字及靈灰安置所的興建規劃為何;

    (二)會否提供誘因,吸引殮葬商向市民推薦較廉價及環保的環保棺木和殮葬方式,以減低貧困長者的負擔,並推動環保;及

    (三)有否就本港市民的需要及期望,訂定紀念花園的管理規章,以及安排人手專責打理紀念花園;如有,有關安排的詳情;如否,會否考慮擬定管理規章並增加相關人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0. 陳茂波議員問:


政府在2007年向電影發展基金("發展基金")注資3億元,以擴展其適用範疇,資助預算製作費不超過1,200萬元的電影製作,最高資助額為預算製作費的三成或360萬元。本人近日接獲電影業界人士投訴,指發展基金為中低成本電影製作提供有限度資助,以收回成本並攤分盈利作為資助條件。該措施增加中小型電影製片人的行政及會計工作,亦使資助對電影業的發展裨益不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2007年獲政府注資後,發展基金共收到多少宗電影製作項目的資助申請,並列出每宗申請項目的預算製作費、資助金額、電影名稱、製作公司名稱和導演姓名等資料;以及其他與電影相關並獲資助的計劃的資助總額、宗數、計劃的內容和類別;

    (二)有否預計發展基金的承擔額將於何時用完,以及有否計劃調整資助金額的上限;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已完成檢討發展基金運作至今的成效,包括能否推動更多與電影有關的活動、增加業內就業機會、培養電影業人才和加強香港的整體形象;若已完成,有關的詳情為何,以及在檢討過程中有否聽取電影業界的意見;若有,他們的意見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取消以攤分利潤作為資助條件的安排,並只要求收回成本,以減輕申請人的行政及會計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1. 何俊仁議員問:


最近有傳媒報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容許一名跟隨他多年、但不符合駕駛局長座駕資格的汽車司機,署任高一級的貴賓車司機職位,以便繼續為他提供司機服務。該名司機每月領取一千多元的署任津貼,而且連續署任長達7年。按照現行規定,署任安排為期或預計為期超過6個月,應由負責批准實任的適當主管當局批核,並定期檢討是否有需要繼續作出署任安排。此外,政府貴賓車司機工會表示曾多次就該項署任安排作出投訴,但政府並無理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該名司機署任貴賓車司機職位期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有否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有關的政府部門提出容許該名司機繼續留任的要求;若有,詳情為何;

    (二)為何容許該名司機署任長達7年;期間負責批准實任的主管當局曾就該署任安排進行了多少次檢討;以及每次檢討的決定為何;及

    (三)有否評估容許該名司機長期署任的做法是否阻礙了其他合資格司機的升遷;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2. 李華明議員問:


為免消費者因食用預先包裝食物的方法不當而影響健康,《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W)規定,"凡任何預先包裝食物的適當使用需遵從特別指示,該食物須加上說明該等指示的可閱標記或標籤"。然而,在日本製造並在本港發售的某些品牌的奶粉,其標籤只以日文列明沖調方法。此外,不同品種的橄欖油有不同的起煙點,而低起煙點的產品在高溫烹調下會產生致癌物質,但有一些該類產品的標籤並沒有列出相關的陳述或指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例子是否符合上述條文的規定;若評估為不符合,原因為何;

    (二)過去3年,有否食品製造商或代理商因出售不符合上述條文的規定的預先包裝食物而被檢控;若有,每年有多少宗個案,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罰;及

    (三)政府如何監察有關的食物製造商及代理商有否遵守上述條文的規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3. 劉健儀議員問:


據報,曾經盛極一時並吸引世界各地不少武術愛好者報讀及遊客參觀的香港少林武術文化中心("少林中心"),因為管理出現問題,在農曆年前已經風光不再;授武的少林僧人已全部離去、武術課程亦全面暫停,甚至廣受遊人歡迎的特色齋菜服務亦陷於半停頓狀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民政事務局早年協助籌建這所位於大澳的武術中心的目的,是要推廣中國悠久的少林武術文化及精神,以及令其結合大澳古樸自然的風貌而成為特色旅遊點,當局自少林中心在2006年啟用至今,有否留意及跟進少林中心的管理及運作情況;若有,情況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

    (二)當局會否提供協助,使少林中心能夠重新順暢運作,繼續宏揚武術及促進大澳的旅遊業和經濟;及

    (三)據報,香港少林寺正向政府申請撥地5萬平方米,用作興建一所規模媲美河南嵩山少林寺的寺院及少林樂園,以提供在港學武修禪的機會,當局會否同樣地積極支持該計劃以推廣少林武術文化;若會,如何確保該計劃順暢運作,以及如何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少林中心運作幾乎陷於癱瘓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4.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政府在答覆本人於2007年10月24日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的質詢時表示,毗鄰欣澳港鐵站的一幅土地當初指定作香港迪士尼樂園"緊急車輛停候區"之用,其後於2007年2月交回地政總署,而地政總署計劃以十足市值及短期租約方式出租該幅土地。直到目前為止,該幅土地仍未作任何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幅土地現時的情況;

    (二)在上述答覆中提及的該幅土地的擬議用途有否遇到反對;若有,反對的性質為何;及

    (三)以市值出租該幅土地的時間表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5. 梁美芬議員問:


最新的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已上升至4.6%,失業人數亦已增至15萬多人。據報,年底的失業率可能會上升至6%,財政司司長最近亦不排除失業率攀升至8%的可能性。有評論指出,財政司司長在2月25日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未有提出實質協助失業人士進行培訓及工作轉型的新措施,而只表示會預留4億元的非經常撥款,加強和整合目前由勞工處推行的一系列就業計劃。另外,持續進修基金的資助並非只供失業人士申請,而資助上限只得一萬元;僱員再培訓局的服務對象則限於副學位或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士,令學歷較高的中產或專業人士在失業後亦未能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否專為協助在金融海嘯發生後失業的中產人士而設的工作轉型計劃;

    (二)會否考慮設立專供失業人士申請的"失業轉型免息貸款基金",以資助他們按自己的意願報讀一些由專上院校或培訓機構開辦的職業增值或轉型課程;

    (三)會否考慮擴大僱員再培訓局的服務對象至包括持有任何學歷的失業人士;及

    (四)為失業人士提供再培訓前,當局會按照甚麼原則決定他們應轉型至哪些新的工作範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6. 黃成智議員問:


據報,由2006年4月至2008年8月期間,醫院管理局接獲39宗安老院舍長者誤服藥物事件的報告,當中有3名長者懷疑因此病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接獲涉及安老院舍錯派藥物的事故報告的數目;有否分別針對在私營及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發生的該等事故進行調查;若有,詳情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加強分別對私營及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的監管,規定院舍必須依照"安老院實務守則"的有關規定分派藥物;若會,詳情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增加分別給予私營及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的資助,以期減少因院舍人手不足而導致的錯派藥物事故;若會,詳情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7. 甘乃威議員問:


運輸署在2004年發表的《騎單車研究最終報告》指出,在本港市區範圍擴張單車角色的建議,都需要首先改善騎單車人士因這些地區的高交通流量及車速等所引起的安全威脅。另一方面,港島區現有的單車徑寥寥無幾,而且政府目前也沒有在島上設置單車徑的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了已落實研究在港島東海傍闢設作消閒及康樂用途的單車設施外,會否盡快研究在港島的其他海傍地點設置單車徑的可行性;

    (二)對於同時接獲在市區多個地點興建單車徑的建議,當局將以哪些準則及機制考慮各建議工程的優先次序;及

    (三)對於區議會有意透過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撥款進行海傍單車徑的興建工程,各政府部門將如何予以配合,以充分善用資源?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8. 林大輝議員問:


關於民政事務局局長於本年2月11日就本人所提並與香港足球發展有關的質詢的答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檢視本地及鄰近地區在足球運動發展方面的異同而進行的顧問研究的展開及預計完成日期;會否向本會交代研究的內容及主要範疇;

    (二)有否評估,香港男子足球隊在國際足球協會的世界排名由2003年的第119位不斷下跌至本年的152位的情況,會否嚴重影響香港體育界的形象;若會,有何挽救香港體育界形象的方案;若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在2005至2008年期間的3個球季,甲組足球賽事(聯賽及盃賽)每季的門券總收入為何;

    (四)有否評估重建後的旺角大球場如何能協助推動足球運動的發展;政府與香港足球總會對此是否有詳細計劃;若有,計劃的內容為何;有否評估每季在重建後的旺角大球場舉行的甲組足球賽事的入場人數;若有,評估的結果及所用準則為何;若否,不作評估的原因;

    (五)鑒於政府指重建後的旺角大球場可為香港提供一個更優質的體育活動場地,一方面協助推動足球運動發展,另一方面可以舉辦更多較大型的社區活動,政府估計該場地用於舉辦有關這兩方面的活動的比例為何,以及計劃在這兩方面分別舉辦甚麼項目;

    (六)是否知悉,過去3個球季每季在香港大球場舉行的甲組足球賽事(聯賽及盃賽)的數目及入場人數;及

    (七)鑒於足球是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體育資助計劃撥款資助的體育活動之一,過去兩年,政府有否檢討該計劃在推動足球發展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李慧琼議員問:


據悉,有不少大型基建工程(包括啓德發展計劃、中九龍幹線、沙田至中環鐵路線)的部分相關工程將會相繼於土瓜灣及馬頭角地區展開。由於有關工程的施工地點與民居十分接近,而且工程會涉及填海,預計施工期間會有大量泥頭車進出該等地區,工程所產生的噪音和空氣污染問題將對翔龍灣和偉恆昌新村的居民,以及附近學校和民居造成很大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將會實施甚麼措施,以緩減有關工程所產生的噪音問題;

    (二)是否知悉,在有關工程施工期間,平均每日將會有多少架次的工程車輛進出有關地盤;以及需否為配合工程而實施改道措施;若有需要,詳情為何;及

    (三)需否把位於九龍城碼頭的巴士總站搬遷,以配合工程;若有需要,哪些巴士線將受影響,以及有關巴士線的改道措施將於何時實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0. 張國柱議員問:


有民間組織一再向本人反映,政府低估了本港的露宿者數目及為他們提供的宿位不足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如何完善現時統計本港露宿者數目的資料系統;

    (二)由2008年2月至本年1月期間,平均每月已登記的露宿者人數,以及該數字與之前12個月比較是否有所上升;

    (三)是否知悉現時分別由各非政府機構(包括香港露宿者救濟會轄下3間露宿者之家)所提供的露宿者宿位的指定入住期限,以及有否瞭解露宿者在指定入住期限屆滿後仍繼續佔用宿位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

    (四)現時社會福利署("社署")審批露宿者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申請一般需時多久;

    (五)是否有露宿者獲得由社署管理的慈善/信託基金(包括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鄧肇堅何添慈善基金、群芳救援信託基金及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的援助;若有,詳情為何;及

    (六)去年獲社署資助的3支露宿者綜合服務隊在資金、物資及所提供的宿舍服務各方面的運作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1.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8年11月11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印度尼西亞)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印度尼西亞)令》已於
2008年11月21日隨立法會CB(3) 165/08-09號文件發出)

2.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8年11月11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日本)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日本)令》已於
2008年11月21日隨立法會CB(3) 165/08-09號文件發出)

3.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8年11月11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斯里蘭卡)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斯里蘭卡)令》已於
2008年11月21日隨立法會CB(3) 165/08-09號文件發出)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譚偉豪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9年2月1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a)《2009年電訊(指定須繳付頻譜使用費的頻帶)(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9年第20號法律公告);

    (b)《2009年電訊(頻譜使用費的水平)(第二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9年第21號法律公告);及

    (c)《2009年電訊(以拍賣方法釐定頻譜使用費)(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9年第22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9年4月1日的會議。

  2. 推動全民驗身

    陳健波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本港人口老化,將會對醫療體系構成重大壓力,而一般市民往往忽略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的重要性,當病情惡化時才求診,既影響治癒的機會,亦令公營醫療開支大增;本會促請政府重新全面規劃預防非傳染病和推廣健康的政策,包括:

    (一)盡快研究逐步及有系統地為香港居民定期進行基本身體檢查,透過及早診斷和治療來預防疾病;

    (二)同時為不同的高危組群制訂合適的健康檢查方案;及

    (三)推動健康生活及健康教育,全方位鼓勵市民多做運動,讓香港發展成為一個真正的健康城市。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陳克勤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隨更"代替;在"醫療體系構成"之後加上"更";及在"(一)盡快研究"之後刪除"逐步及",並以"以體檢券或其他經濟誘因方式,"代替。

    (i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本港",並以"政府於2004年發表的《香港人口推算2004-2033》估計,到了2033年,全港65歲及以上的人口將上升至27%,"代替;在"人口老化"之後加上"嚴重";在"基本身體檢查,"之後加上"並資助貧困市民進行身體檢查,";在"健康檢查方案;"之後刪除"及";及在"(三)"之後加上"增加長者健康中心的名額,為更多長者提供廉價的身體檢查、健康評估、輔導和健康教育的服務,以便患病長者可盡快得到適當治療;及(四)"。

    (iii)梁家騮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刪除"本港人口老化,將會對醫療體系構成重大壓力,而";在"影響治"之後刪除"癒的機會,亦令公營",並以"療效果,亦令"代替;在"政府重新全面規劃預防"之後刪除"非傳染",並以"疾"代替;在"推廣健康的政策,"之後加上"推動健康生活及健康教育,全方位鼓勵市民多做運動,讓香港發展成為一個真正的健康城市,並即時推行常見疾病的普查方案,";及在"(一)"之後刪除"盡快研究逐步及有系統地為香港居民定期進行基本身體檢查,透過及早診斷和治療來預防疾病;(二) 同時為不同的高危組群制訂合適的健康檢查方案;及(三) 推動健康生活及健康教育,全方位鼓勵市民多做運動,讓香港發展成為一個真正的健康城市",並以"高血壓、糖尿及膽固醇測試;(二) 大便潛血測試;(三) 乳房檢查及柏氏抹片測試;(四) 乙型肝炎測試;(五) 眼科檢查;及(六) 將牙科保健推展至學前兒童、中學生及長者"代替。

    (iv)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一)"之後加上"為基層市民提供免費及全面的身體檢查服務;(二)";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及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檢討《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

    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因應截取通訊及監察專員在2008年6月發表的報告揭露現時執法機關執法時出現甚多流弊,本會促請政府立即檢討《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劉江華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因應";在"監察專員在"之後加上"2007年6月及";在"流弊,"之後加上"引起社會關注,";及在"促請政府"之後加上"盡快採取措施,就專員提交的兩份周年報告內提及的各項建議,全面檢視現時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實務守則,並作出適當的修改;此外,政府應致力改善執法人員的執法態度,以及加強執法人員對《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理解,並遵守承諾,在專員提交第二份整年報告之後,"。

    (ii)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監察專員在"之後加上"2007年6月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全面改善監管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機制及程序,並研究改為由獨立於警務處及廉政公署的人員負責截取通訊活動,以防止執法人員濫權及保障市民的權利;以及在收到截取通訊及監察專員2008年周年報告後,盡快提交立法會及公眾閱覽"。

    (iii)梁國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就現時法例未有規管執法機關以'情報'為名目永遠保存由截取通訊取得之個人/團體資料一事,立法予以限制,以保障市民的私隱權,防止政府濫權"。

    出席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