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9/10-5

立法會

議程

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9年海上傾倒物料(豁免)(修訂)令》203/2009
2.《2009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令》204/2009
3.《2009年街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停止適用)宣布》205/2009
4.《2009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不再指定為公眾街市)令》206/2009
5.《2009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修訂附表10)令》207/2009
6.《〈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08/2009
7.《〈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09/2009
8.《〈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10/2009
9.《〈2009年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11/2009
10.《〈2009年選舉程序(村代表選舉)(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12/2009
11.《〈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選區)(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13/2009
12.《〈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立法會功能界別選民)(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14/2009
13.《〈2009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村代表選舉)(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15/2009
14.《2009年〈在囚人士投票條例〉(生效日期)(第2號)公告》216/2009

II. 質詢

1. 林大輝議員問:


本人於2009年10月21日本會會議上提出一項關於機械及工業裝置的初期免稅額及每年稅額(下稱"折舊免稅額")的質詢。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該質詢作出的答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稅務條例》第39E條(下稱"第39E條")旨在限制企業透過各種形式以機械或工業裝置租賃安排來達致避稅目的,而政府亦同意在進料加工的安排下,港商有時會把其擁有的機械或工業設備(主要是模具)免費給予內地企業使用,以生產港商向該內地企業購買的貨品,而並非要"達至避稅目的",為甚麼政府仍視該類安排為租賃安排,而要引用第39E條限制港商就該等設備獲得應有的折舊免稅額;

    (二)鑒於政府表示,有關《稅務條例》的執行指引並無法律效力,絕對不能更改有關條文的立法原意,為甚麼當局在2006年需修訂原先的執行指引,並將經修訂的指引的追溯期延伸至之前的課稅年度;政府如何落實其在1986年訂立第39E條時作出的保證,即該條文只是針對"售後租回"和"槓桿租賃"兩種租賃安排;及

    (三)鑒於政府表示,要放寬第(一)項的限制會有實質困難,包括難以確定在內地使用的機械或工業裝置是否只用於生產售予有關港商的貨品、有否被轉售,以及有否被其他人申索了有關的折舊免稅額,但由於《稅務條例》已有條文規定納稅人須在某些情況下負舉證責任,政府會否讓納稅人就有關方面提出證據,以解決該等困難,以免在執行第39E條時違背其立法原意?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陳淑莊議員問:


關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下稱"會展中心")第三期發展計劃(下稱"發展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前工商局局長在2000年1月5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表示,香港貿易發展局(下稱"貿發局")曾就其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管理權合約尋求法律意見,意見指在合約有效期內,若貿發局將會展中心任何擴建部分的管理權批予另一間公司,將可能面對法律挑戰,有關的合約條款是否適用於擬議的第三期擴建部分,以及政府會否因該條款而不可以公開招標的形式批出該部分的管理合約;若不適用,原因是甚麼;

    (二)政府當局有沒有分別向一個私營展覽主辦商及會議展覽設施營運商承諾,在完成亞洲國際博覽館第二期工程前,不會進行其他擴充會議展覽設施的計劃;若有承諾,詳情是甚麼;該承諾會對發展計劃構成甚麼法律風險或造成甚麼其他影響,政府當局會作出甚麼跟進行動,以及會否暫緩或擱置發展計劃的公眾諮詢;若不會暫緩或擱置諮詢,原因是甚麼;若該承諾沒有對發展計劃造成影響,原因是甚麼;及

    (三)鑒於貿發局作為推動香港會議展覽行業發展的最主要機構,同時是該行業的最大市場參與者,市場佔有率遠高於其他同業,並擁有會展中心的權益,政府會否仍繼續委託貿發局進行發展計劃;若會,有關的詳情是甚麼;若不會,政府將如何落實該計劃;以及會否就貿發局在會議展覽行業的職能和角色進行檢討;若會,有關的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3. 謝偉俊議員問:


據悉,法國航空(下稱"法航")及荷蘭皇家航空(下稱"荷航")已由本年10月1日起,把本港旅行代理商的機票銷售佣金,由百分之五削減至百分之三,並計劃由2010年4月1日起將佣金進一步削減至零。根據香港特區政府分別與法國政府及荷蘭政府簽訂的民用航空運輸協定,航空公司的運價(即包括機票票價及航空公司向代其銷售機票的代理商支付的佣金),須經本港民航處批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民航處有否接獲及審批法航及荷航有關削減上述機票銷售佣金的申請或有關的更改機票票價的申請;如果有,民航處基於甚麼理由批准法航及荷航的有關申請;審批過程中,有否考慮削減銷售佣金對本港註冊旅行代理商的嚴重打擊,以及消費者可能因此而須向旅行代理商支付額外服務費;如果尚未接獲有關申請,民航處會否主動要求法航及荷航提出申請,藉此保障旅行代理商的合理回報及消費者的權益;

    (二)民航處有否就審批有關運價的申請訂定政策、程序及措施,以及有否設立申訴機制,讓旅行代理商就機票銷售佣金的問題作出投訴;如果有,具體的處理程序及步驟為何;如果沒有,可否盡快設立該機制;及

    (三)有否評估法航及荷航的削減佣金安排及日後其他航空公司仿效該做法,對本港旅行代理商行業及消費者的具體影響;如果有評估,有關的影響為何;如果沒有評估,可否馬上進行評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4. 潘佩璆議員問:

據報,近月一名以非公務員合約受聘於香港電台工作達21年的僱員於工作期間身亡。雖然事主21年來的工作與公務員同袍無異,但其遺屬卻不獲發等同公務員聘用條款下的恩恤金。關於向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提供的保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不會考慮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設立死亡恩恤金;

    (二)會否把《僱傭條例》及《勞資審裁處條例》內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

    (三)長遠而言,會否取締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聘用制度,並改以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有關員工?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5. 劉慧卿議員問: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於2006年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情況召開聆訊,並提出意見及建議,包括關注家庭暴力起訴率偏低、建議改善向司法官員和執法人員提供的性別敏感培訓,以及關注立法會選舉功能團體的婦女人數偏低,可能導致婦女被間接歧視。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社會福利署和非政府機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及家庭暴力的求助個案,以及警方接獲涉及家庭暴力的舉報數字和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有否研究該等數目存差距的原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自2006年至今,有否向司法官員和執法人員提供性別敏感的培訓;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委員會指"功能團體的選舉制度可能構成對婦女的間接歧視",政府就該關注採取了甚麼改善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6. 涂謹申議員問:

據報,樓宇樓層編號的問題早前引起社會關注,因為有新樓盤在編排樓層方面,除了刪去一般被認為不吉利的樓層編號(例如4、13、14、24及34樓)外,亦由第39樓立刻跳到第60樓,再由第68樓跳到第88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屋宇署在審批樓宇的建築圖則時,會否考慮發展商提供的樓層編號是否有邏輯地順序編排;遇上與一般做法相差很遠的情況(例如將2樓訂為288樓),會否建議作出修改;

    (二)地政總署在審批預售樓花同意書時,會否考慮有關樓宇的樓層編號是否容易引起公眾誤會(例如誤以為樓宇高88層,其實只有46層);及

    (三)樓宇樓層的編號對政府提供緊急救援服務有否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7. 張宇人議員問:

近日本人收到很多業界人士的投訴,指現時酒牌局審批新酒牌申請及續牌申請時的要求(包括就限制經營條件作出的限制)比以前嚴格,不少申請人在接獲酒牌局的決定後向巿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委員會")提出上訴,而有關上訴個案的輪候聆訊時間大幅增加,部分個案竟長達數個月,以致上訴人在其酒牌逾期後仍未獲安排聆訊。業界人士指有關的上訴機制形同虛設,令經營者蒙受損失,並損害飲食業的營商環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2006年1月至本年6月,委員會每年分別接獲有關酒牌申請的上訴數目,以及該等個案輪候聆訊的平均所需時間;

    (二)委員會現有處理該等上訴個案的人手為何,以及有否評估現有人手是否足夠,以確保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有關上訴個案;及

    (三)委員會會否就有關上訴個案的輪候聆訊時間訂定服務承諾;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8. 何秀蘭議員問:


全球各地政府正致力制訂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而聯合國將於本年12月7日至18日在哥本哈根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哥本哈根會議"),商議2012年後全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協議的詳情。自2003年起,該公約經中央政府引伸至適用於香港,香港有責任與國際社會同步致力減排,緩減氣候變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領導的"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已於2008年3月底展開為期18個月的氣候變化顧問研究,當局將於何時公開研究結果,並進行公眾諮詢;

    (二)鑒於緩減氣候變化的問題涉及眾多政策範疇(包括環境、發展、經濟及社會福利等),當局會否將工作小組提升至策略地位,並改由政務司司長領導,以便更有效協調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的有關工作;

    (三)鑒於中央政府早於2007年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而內地各省亦於2008年推行省級方案,當局何時會制訂並推行全面的應對氣候變化政策,以及有關的詳情為何;

    (四)鑒於環保署的資料顯示,香港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和人均排放量自1999年起一直上升,當局有否評估其於早前訂下於2030年將能源強度自2005年的水平減低至少25%的目標,能否反映實際的情況;當局會否制訂更具意義及可實際反映減排量的指標;

    (五)鑒於香港天文台的數據顯示,本港每年平均氣溫持續上升,市區的氣溫上升幅度更遠高於郊區,到本世紀末,估計全年平均氣溫將上升攝氏4.8度,當局有何措施令市區每年平均氣溫降低兩度;及

    (六)鑒於哥本哈根會議對全球緩減氣候變化至關重要,香港特區政府會否委派高級官員出席,並於會議前後向本會交代參與會議的準備工作和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9. 陳鑑林議員問:


近日有報道指出,蔬菜統營處("菜統處")平均每天丟棄超過一噸未能售出的蔬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菜統處處理未能售出的蔬菜的機制是甚麼;

    (二)菜統處會否主動聯絡食物銀行及其他有關的慈善團體,以安排捐贈未能售出的蔬菜;及

    (三)菜統處如何決定在其批發市場出售的蔬菜批售量,及有否適時根據市場需求調整蔬菜的批售量,以減少浪費?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0. 黃成智議員問:


關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全年及本年1月至9月,分別有多少名綜援受助人受惠於每月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以及他們平均每月可獲豁免計算入息的金額為何;

    (二)過去5年,每月入息分別為800元或以下、801元至4,200元和4,200元以上的綜援受助人數目為何;

    (三)會否收集曾獲豁免計算工作入息並繼而脫離綜援網的個案的統計數字;若會,何時能提供過去5年每年的有關個案數目;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當局於去年1月16日回答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會在新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推行一段時間後,再作檢討",當局有否就該檢討定出確實時間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1. 何俊仁議員問:


根據現行政策,受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重建項目影響的租客,可獲發特惠金或特惠津貼,而合資格的住宅租客可獲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安置單位。但本人得悉,有業主於重建項目公布後隨即跟租客終止租約,使受影響租客未能獲得賠償或安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市建局實施了哪些措施,以保障受其重建項目影響並在有關的凍結人口調查進行前遷入有關物業的租戶獲得補償或安置的權利,該等措施是否包括加快程序,盡早確認受影響的租戶獲補償或安置的資格,以及縮減自住業主和非自住業主的賠償差距等;

    (二)就過去10年每個市建局的重建項目而言,在有關的凍結人口調查進行時的受影響租戶的數目,該數目與最後獲發特惠補償或安置的租戶數目如何比較;以及兩者出現差別的原因;及

    (三)針對最近深水埗一市建局重建項目出現業主在該項目公布後趕走租戶的情況,市建局如何協助受該項目影響並在有關的凍結人口調查進行前遷入有關物業的租戶,使他們獲得賠償或安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2. 石禮謙議員問:


據市民反映,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的球場因為各種原因引致其對外開放時間並不一致,以致附近居民未能利用該等設施作健康運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灣仔寶雲道網球場是否因為沒有泛光燈設備而不在晚上對外開放;若是,為何不安裝相關設備;若否,不在晚上開放的原因為何;

    (二)還有在康文署轄下哪些球場有類似的情況;該等場地分布在何處,以及有否計劃加以改善;若有計劃改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過去3年,有否就該署轄下球場的使用率作出統計,並就其使用情況作出改善;若有作出統計及改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3.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香港天文台提供的氣象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由2007年開始,天文台就發出熱帶氣旋警告3號和8號信號採用了一套新的參考指標,參考範圍由維港擴展至由8個涵蓋全港的參考測風站組成的網絡,而當參考網絡中半數或以上的測風站錄得或預料錄得的持續風速達到有關的風速限值,且風勢可能持續時,天文台便會發出3號或8號信號,2007年至今該等新參考指標的相關統計和分析資料為何(包括有多少個熱帶氣旋未達到相關指標但天文台卻發出相關警告,以及情況相反的個案數目;有否評估當中的原因為何,以及是否反映新參考指標未能涵蓋所有的考慮因素);當局有否對新參考指標作出初步或詳細評估和檢討;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會於何時進行相關評估和檢討;及

    (二)鑒於根據天文台網頁提供的資料,天文台在決定是否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時會根據有利於火警發生及擴散的天氣因素,如低濕度及高風速,以及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有關草木乾燥情況的資料,但有公眾質疑天文台必然在清明,中秋及重陽等節日及其前後發出黃色或更高級別的火災危險警告,而並未有考慮濕度等因素,過去3年,在該等節日及其前後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時的濕度、風速及其他考慮因素為何;當局會否就黃色和紅色火災危險警告制訂更清晰的科學定義,以及具體列明所有考慮因素和參考指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4. 甘乃威議員問:


近年,市民對發展項目造成屏風效應的問題極表關注。最近,北角京華道發展項目更因可能造成屏風效應而引來不少北角區居民及團體的反對。此外,市區發展密度、規劃署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供的意見,以及發展商就其規劃申請提交的各項評估報告,亦引起市民頗大的迴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本人曾向政府建議研究使用轉移地積比率的方案,容許發展商將在市區獲批准發展的樓面面積,轉移到其他較偏遠地區,以平衡發展密度;政府有否就該方案進行研究;若有,研究結果為何;若否,會否考慮進行研究;

    (二)過去5年,規劃署有否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標準與準則")所訂指引,即"較高的建築物應建於內陸地區,而較低矮的建築物則在海旁地區,以避免海旁充斥高樓大廈,並同時增加從市區眺望海景的可觀度",就發展項目的規劃申請向城規會提供意見,以及有否要求城規會必須依從該指引;若否,有否評估該標準與準則會否淪為"政策花瓶";及

    (三)政府會否考慮資助相關團體就發展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估及空氣流通評估,以期獲得更清晰及中立的評估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5. 陳偉業議員問: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不少在內地出生,父或母為香港居民的兒童及青少年,由於在內地沒有戶籍,故未能獲發單程通行證。他們其後偷渡來港,並在港居住連續7年及獲准在港接受教育,但仍未獲香港居留權,令他們無所適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上述兒童及青少年的在港人數;

    (二)當局拒絕向該等兒童及青少年簽發香港居民身份證的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重新考慮向該等兒童及青少年簽發香港居民身份證及給予他們香港居留權,讓他們可在港正常生活及健康成長;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6. 李慧琼議員問:


據報,警方曾透過網上巡邏打擊在互聯網上以交友及"援交"為名的賣淫活動,而現時當局以多項法例(包括《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579章))打擊互聯網上與賣淫以及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等有關的違法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警方透過網上巡邏採取了多少次執法行動,以打擊在互聯網上的賣淫活動,以及有關行動的詳情為何;

    (二)過去3年,警方每年分別根據上述法例拘捕了多少名涉及上述違法活動的人士,當中分別有多少人被檢控和被定罪、他們被判處的刑罰,以及涉及進行"援交"活動的女性人數及犯罪集團的數目;及

    (三)過去3年,警方有否評估打擊該等在互聯網上的賣淫活動的行動是否奏效,以及在不同網站的聊天室或討論區進行的賣淫活動有否減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7. 李永達議員問:


本人在本年2月11日曾就機場鐵路青衣段加建隔音屏障的工程提出質詢,而當時政府回覆指有關的工程將於本年上半年完成。然而,近日本人仍不時接獲居民有關該路段的鐵路列車發出噪音的投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上述隔音屏障工程是否已完成;有否監測附近民居的噪音水平的改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

    (二)過去6個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接獲有關鐵路列車在上述路段行駛時發出噪音的投訴數目,當中投訴查明屬實的個案數目,以及環保署及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及

    (三)有否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商討,考慮在所有接近民居的機場鐵路青衣段加建隔音屏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8. 劉江華議員問:


據報,有公司向流動電話號碼用戶發出收費的短訊,而大部分該等收費短訊均以"50"作為頭兩個位數字的發訊短碼發出,並要求有關用戶輸入字母或數字以開始使用該短訊所述的服務,然而,短訊並沒有預先聲明會就有關服務收取費用,以致不少老弱婦孺在不知情下須額外繳付有關的服務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當局接獲市民有關收費短訊的投訴的數目及所涉金額;及

    (二)當局會否考慮監管上述收費短訊;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9. 張學明議員問:


據報,近期接二連三發生多宗沙井爆炸事故,引起公眾對沙井安全的關注,路政署正檢查全港的沙井。報道又指出,沙井發生爆炸的風險的高低,主要視乎沙井積聚了多少爆炸性氣體及沙井內喉管的類型,當中以爆炸性氣體進入電訊設施的沙井的風險最高,而煤氣沙井的爆炸風險亦相對較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預計路政署何時完成檢查全港沙井的工作;目前已完成檢查的沙井中,發生氣體爆炸風險甚高的有多少個,以及它們分布在哪些地區;

    (二)有否考慮進一步改善進入沙井工作的人士的安全設備,以減低發生意外的機會;

    (三)現時就沙井內各類喉管的物料所定的安全標準的詳情;以及會否針對有較高氣體爆炸風險的沙井,研究提高該類沙井內喉管物料的安全標準;若否,原因為何;

    (四)有何新措施減低爆炸性氣體(例如沼氣)在沙井內積聚;及

    (五)會否考慮制訂全港性的沙井爆炸風險分級表,並供公眾查閱?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0. 葉劉淑儀議員問:


據報,由於近月各地熱錢不斷流入本港,截至本年9月15日的本港銀行體系總結餘增至約2,300億港元,而截至本年8月底本港的貨幣基礎增至約7,900億港元。此外,近月本港的房地產市場(特別是豪宅市場)亦在內地買家支持下不斷上升,令市場關注房地產市場將出現泡沫爆破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瞭解,近期本港樓房價格不斷上升的情況是否因各地熱錢持續湧入本港市場所造成,以及政府有沒有打算採取措施防止整體房地產市場出現"過熱"情況;

    (二)鑒於貨幣發行局制度的運作機制要求,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須在港元對美元的匯率觸及7.75港元的強方兌換保證匯率的水平時向市場注資買入美元,有否評估金管局不斷增加港元供應的措施會否引發消費物價上漲;若會,金管局如何抑制該等物價上漲的情況;

    (三)當局會否考慮擴大港元兌美元的匯率浮動空間,以促進本港宏觀經濟的長遠發展及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及

    (四)鑒於本港經濟與內地越來越緊密,而中國與美國卻長期處於不同的經濟周期,政府會否考慮將來把港元與人民幣掛鈎?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9年10月6日訂立的《2009年殘疾歧視條例(修訂附表5)公告》。

(該項公告已於2009年10月15日
隨立法會CB(3) 41/09-10號文件發出)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陳健波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9年10月1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建築物(小型工程)(費用)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9年第178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9年12月2日的會議。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吳靄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9年10月1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9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9年第186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9年12月2日的會議。

  3. 減輕交通費用負擔

    張學明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香港市民仍然受到金融海嘯衝擊,不少市民面對生活困難,交通費用負擔沉重,本會促請政府與各公共交通機構磋商,採取有效措施減輕市民交通費用負擔,包括:

    (一)向港鐵、巴士、專線小巴及渡輪公司提供津貼,促使有關公司逢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提供乘客半價優惠,從而令市民在這些日子有更多與家人朋友相聚的機會;

    (二)延長'交通費支援計劃'的截止申請時限,進一步放寬該計劃的申請資格和領取津貼期限,並把計劃擴展至全港各區;

    (三)與各公共交通機構磋商,將公眾假期及每星期的指定日子永久列為長者免費乘車日,為傷殘人士提供半價優惠訂定落實時間表,並研究推出通用於各機構的一日、一周及每月乘車證的可行性;

    (四)與港鐵公司商討,繼續延長該公司凍結票價期限,重推十送一票價優惠,因應居民的要求和以較一致的標準增設更多港鐵特惠站,以及研究進一步擴大現有月票、日票計劃,包括增設短程月票並訂為常設安排等;

    (五)重整港鐵票價結構,包括糾正部份路線出現'短途貴過長途'的不合理亂象、調低九龍南線收費至合理水平、讓使用'屯門 - 南昌全月通'的乘客可以原價搭乘至紅磡站,以及恢復提供免費的K16巴士線;

    (六)與專營巴士公司商討,重推即日回程折扣優惠,並改善現時巴士車費結構,盡快修訂《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的車費等級表及表內的路線組別安排,重新釐訂現有收費指引,提供全面的分段收費及巴士轉乘優惠安排,包括不同巴士公司之間的轉乘優惠,為全港所有全日制學生提供半價車費優惠,以及引入巴士日票及月票計劃;及

    (七)針對離島航線票價高昂的問題,積極研究包括大幅增加渡輪公司的非票務收入、或由政府直接營運等各項適當方案,投放資源以減輕離島居民的船費開支,並為離島學生提供半價船票優惠。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負擔沉重,"之後加上"而本地專營巴士公司及港鐵公司提供的長者乘車優惠亦將於明年初屆滿;";在"磋商,"之後加上"延續現時為長者提供的乘車優惠,及";在"時間表,並"之後刪除"研究",並以"盡快"代替;在"乘車證"之後刪除"的可行性";及在"港鐵特惠站,以及"之後刪除"研究",並以"盡快"代替。

    (ii)梁國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月票計劃;"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八) 逐步將主要交通設施及服務公營化,為市民提供廉宜、合適、方便的公共交通服務,避免大財團牟取暴利;及(九) 停止興建廣深港高速鐵路,將預留興建該高速鐵路的公帑,用作回購東隧、西隧、港鐵私有股份的費用,從而令隧道費及港鐵票價下降"。

    出席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4. 增加中小型住宅供應

    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恢復公開拍賣土地、興建居屋,以及重推'出售公屋計劃',以增加中小型住宅單位的供應量,穩定樓市,協助市民在其負擔能力之內置業,解決住屋需求。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鑒於近期本港樓市出現不正常的炒風、漲風,影響了本地居民置業安居,";在"政府"之後加上"在確保興建租住公屋土地供應量不減少,及縮短申請租住公屋輪候時間的基礎上,採取積極和有效的應對措施,包括:(一) 即時優化勾地表制度,降低勾地入場門檻,增加勾地的土地供應量;(二) 積極考慮";在"土地"之後刪除"、",並以";(三) 無論採取上述何種賣地措施,政府都應優先設法增加供應土地資源,以供興建適合本地夾心階層和基層市民置業自住需要的樓宇;(四) 恢復"代替;在"興建"之後加上"適量";在"居屋"之後刪除",以及",並以";(五) 採取積極措施活化居屋二手市場;及(六)"代替;及在" '出售公屋計劃',"之後加上"讓公屋居民可以租者置其屋;"。

    就王國興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二) 積極"之後刪除"考慮",並以"安排"代替。

    (ii)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為確保樓市平穩發展,";在"政府"之後刪除"恢復",並以"透過以下措施:(一) 不定期"代替;及在"土地"之後刪除"、興建",並以";(二) 優化勾地政策,調低勾地底價;(三) 因應地區居民意願,放寬《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的拍賣門檻,加快舊區重建;及(四) 興建適量"代替。

    (iii)方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鑒於近月本港樓價急升,引起社會極大的關注,";在"政府"之後刪除"恢復公開拍賣土地、興建居屋,以及重推'出售公屋計劃' ",並以"盡快優化勾地制度,推行彈性賣地,及加快推售居屋貨尾的步伐"代替;在"樓市,"之後加上"以及於";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的同時,避免對整體經濟造成挫傷"。

    出席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