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會議

A 09/10-19

立法會

議程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0年公共收入保障令》18/2010
2.《2010年差餉(豁免)令》19/2010
3.《2010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20/2010
4.《2010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21/2010
5.《2010年圖書館指定令》22/2010

其他文件

1.第74號-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2008-2009年報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2.第75號-預算
截至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 預算綜合摘要
- 總目收入分析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II. 質詢

1. 梁家騮議員問:

根據《基本法》附件二,政府提出的法案,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即為通過,而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下稱"直選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 陳健波議員問:


根據香港汽車保險局(下稱"保險局")的統計數字,由2004年至2008年,共有82宗索償個案因有關車輛沒有購備第三者風險保險(下稱"第三保"),而須由保險局向受害人支付合共超過8,400萬元的賠償金。有業內人士表示,由於現時賠償金是從第三保保費的徵費收取,因此造成有購買第三保的車主津貼沒有購買第三保的車主。他們亦認為,因涉及交通意外而被揭發沒有購備第三保的車輛數目只佔現時沒有購備第三保的車輛的少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李卓人議員問: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12A條規定,某些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有關的款項可從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的累算權益中支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 吳靄儀議員問:

瑪利諾修院學校於2008年被列為法定古蹟。校園內曾有一棵樹齡超過70年的異葉南洋杉樹,其一半根部在去年一次校內渠務工程中被挖斷。早前校方以安全為由移除該棵樹。關於保育在古蹟範圍內的樹木及上述南洋杉樹被移除的事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5. 陳克勤議員問:


財政司司長於去年的財政預算案中宣布調高煙草稅稅率五成。食物及壎竻膚蔽屭銕嶆V傳媒表示,期望在增加煙草稅後,能夠鼓勵煙民,特別是年輕煙民戒煙,目標是令煙民人數減少一至兩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6. 何秀蘭議員問:


據悉,三軍會乃前駐港英軍及家眷的遊樂會所,位處槍會山軍營內,1997年前由駐港英軍所擁有及管理;直至1997年主權移交後,其擁有權轉交解放軍駐港部隊。現時,三軍會是一間以收取入會費及月費而盈利的私人會所,並由一間私人公司管理,其會籍開放予公眾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7. 譚偉豪議員問:


關於推動本港學校資訊科技發展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8. 何鍾泰議員問:


本年1月29日,馬頭圍道45號J一幢55年樓齡的6層高唐樓,在地舖進行裝修期間突然倒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9. 黃國健議員問:


有觀塘居民向本人反映,在觀塘裕民坊一帶已被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收購的大廈,由於日久失修,曾有屋頂的鐵皮被吹翻掉下,幸而未有人受傷。此外,又有市民指出,觀塘市中心及旺角洗衣街等重建項目由於重建範圍較大,故尚需一段時間才能正式展開拆卸及重建工作,但期間已被市建局收購的樓宇卻有可能成為城市炸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0. 黃成智議員問:


據報,上月一名英籍少女在位於屯門龍鼓灘的小型賽車場("賽車場")駕駛小型賽車時發生致命意外。報道亦指出,賽車場於2006年啟用,賽車場的賽道部分屬私人土地,而看台等設施部分則屬以短期批地租約向政府租用的土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1. 潘佩璆議員問:


國務院於去年宣布國家訂定在2020年降低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按碳強度標準相對2005年的標準下降到40%至45%,並已將上述目標呈交《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公約》")。而環境局局長在去年12月2日出席本會會議時表示,特區政府爭取配合國家實現碳強度下降的目標,並藉此機會審視政府的相關政策及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2. 葉劉淑儀議員問:


據報,新加坡交易所與一所國際性的證券電子交易中心合作成立"黑池"交易平台,以供機構投資者對在亞太地區包括澳洲,香港及日本上市的股票以離岸交易形式進行大宗交易。關於"黑池"交易在港的發展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3.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政府在2010年1月5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交文件,講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最新情況。該文件未有提供有關成功申請人在移居香港後所作貢獻的資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4. 李慧k議員問:


針對本港學前特殊教育(學習差異教育)的情況,有政黨邀請學者在2009年對幼稚園教師("幼師")進行一項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本港或有高達七成幼稚園有多類型特殊幼兒,以及有約五成受訪教師認為其學校可能有多達10名或以上有學習差異需要的幼兒("學習差異幼兒"),反映學前特殊教育需求殷切。研究同時發現,教育人員對學習差異幼兒的認知和接納程度僅屬中等,反映學習差異兒童的實際數目會比上述調查結果顯示的為多;而本港家長普遍對學習差異兒童的認識非常不足,情況極須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5. 李永達議員問:


有關學校使用即棄和可再用餐盒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6. 李國麟議員問:


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每年均撥款作為職員培訓及發展的經費,當中部分經費用作培訓護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每年醫管局: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17. 馮檢基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香港天文台("天文台")就本年農曆新年假期期間(由2月11日至20日)預測冷鋒南移的時間,以及7天天氣預報和更短期天氣預報與實況出現明顯誤差,氣溫預報一改再改,而實際氣溫多日來均比預測顯著為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 林大輝議員問:


政府於2008年11月向本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表示,3條過海隧道流量不平均,有改善空間,而流量不均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3條隧道收費的差異。此外,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指紅磡海底隧道("紅隧")南北行方向於每天的早晚均出現塞車的情況,除增加行車時間外,更因增加汽車廢氣排放而加劇空氣污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9. 甘乃威議員問:


近年,不少市民於維港兩岸垂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20. 謝偉俊議員問:


有不少持牌旅行代理商向本人反映,指他們在申請牌照續牌時,除須向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提交經審核的財務報告外,亦須提交其年度的管理帳目報表,當中更有不少旅行代理商被要求提交3至4季的季度管理帳目報表;然而,其他行業即使以有限公司形式經營,一般每年亦只須向稅務局提交報告一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根據《稅務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10年1月26日訂立的 《稅務(資料披露)規則》。

(該規則已於2010年2月11日
隨立法會CB(3) 456/09-10號文件發出)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10年2月2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a)《2010年監獄(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0年第13號法律公告);

    (b)《2010年入境(羈留地點)(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0年第14號法律公告);

    (c)《2010年入境(被羈留者的待遇)(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0年第15號法律公告);及

    (d)《2010年吸煙(公眾壎)條例(修訂附表2)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0年第16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0年4月14日的會議。

  2. 積極參與補選以實現真普選

    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呼籲全港選民積極參與即將舉行的五區補選,透過投票和平地量化民意,以達致變相公投的社會效果,爭取盡快實現真普選及廢除功能組別。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3. 改善舊區居住環境

    李慧k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港舊樓林立,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樓宇多達16 000幢,十年後更會上升至26 000幢;不少舊樓日久失修、環境惡劣、管理欠善,並因此引伸出各樣樓宇安全及治安問題;就此,本會促請政府從舊樓維修、大廈管理、舊區重新發展和舊區規劃等層面著手,改善目前舊區居民的居住環境;建議措施包括:

    在樓宇維修方面,

    (一)增加撥款予'樓宇更新大行動',並協調各項資助和貸款計劃,提供一站式服務,以及完善有關計劃,協助更多經濟有困難的業主;

    (二)加強監管涉及結構改動的裝修工程;

    (三)針對舊樓天花滲水問題,檢討現行以色粉作為主要測試的工具,改善政府部門的相關跟進程序,提高處理效率;

    (四)加快處理大廈僭建物的清拆程序;

    在改善大廈管理方面,

    (五)積極協助舊樓業主組織業主立案法團或委聘管理公司,包括研究房協或其他非政府組織擔任代理人,由這些組織代為管理或聘請管理公司,協助居民解決管理和維修問題;

    (六)檢討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以改善'一廈多法團'以及'多廈一法團'的樓宇管理效率欠佳問題;

    (七)成立'樓宇事務審裁處',以解決現時大廈管理糾紛需時冗長,法律費用昂貴等問題;

    (八)積極研究設立舊樓管理專員,統籌現時各部門的工作,避免各部門各自為政;

    (九)推行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改善管理公司的質素;

    在加快舊區重新發展方面,

    (十)市建局進行市區重建項目時,宜採用'由下而上'的方式,由舊樓業主作主導,在取得一定的業權份數後,可主動邀請巿建局進行重建;

    (十一)為推動市區重建,重建的發展模式應多元化,除了經濟補償外,市建局可考慮其他補償方案,包括以樓換樓方式,供舊樓業主選擇;

    在舊區規劃及優化市容方面,

    (十二)改善舊區的綠化、社區配套設施和保育工作,優化河道和海濱地帶,以活化舊區,改善居民的生活質素;

    (十三)增撥資源予食環署,以清除舊區內的環境壎芘舊I;及

    (十四)積極研究可行方法,妥善處理私家街的管理問題,以改善相關地方的街道環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港"之前加上"樓宇失修和欠缺管理,除對住戶和公眾構成潛在危險外,亦窒礙社會持續發展,";在" '樓宇更新大行動',並"之後加上"放寬各項資助和貸款計劃的申請限制及援助條款,及";在"裝修工程"之後加上",並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市民對改動單位結構會影響樓宇安全的意識,及鼓勵市民提供涉及結構改動的工程資料,以協助政府及早發現違法的結構改動工程,避免樓宇結構受影響";在"清拆程序"之後加上",以及加強運用《建築物條例》第22條賦予建築事務監督的權力,特別針對明顯失修的破舊樓宇,進入樓宇單位,視察單位內有否影響樓宇結構的僭建物,以確保樓宇安全,若發現互有關連的嚴重僭建情況,政府應主動協助受影響業主一併進行復修工程,才由業主分攤費用,以避免樓宇結構出現持續潛在危險,保障樓宇安全";在"公司的質素;"之後加上"(十) 設立修改不合理公契條款的機制,以協助業主更有效管理樓宇;(十一) 積極研究設立審批機制,協助小業主在分公契的情況下,可有權處理涉及分公契的樓宇管理問題;";刪除原有的"(十)",並以"(十二)"代替;刪除原有的"(十一)",並以"(十三)"代替;在"樓換樓方式"之後加上"及與業主合作重建的方案";在"選擇;"之後加上"(十四) 檢討現行市建局的補償措施,確保受市建局凍結人口調查影響的租戶獲得合理賠償或安置安排;";刪除原有的"(十二)",並以"(十五)"代替;刪除原有的"(十三)",並以"(十六)"代替;及刪除原有的"(十四)",並以"(十七)"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發展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