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9/10-20

立法會

議程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1.第76號-香港演藝學院2008-2009年報及至二○○九年六月三十日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余若薇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張宇人議員問:


效率促進組早於2006年完成簽發酒牌工作的檢討,並已將修訂法例的建議提交當時的衞生福利及食物局,以期為業界締造一個更方便的營商環境。該等建議包括容許由公司或多名自然人持有酒牌,以避免持牌人休假、離職或死亡可能導致有關處所違反牌照規定,或該等處所須停止賣酒而蒙受業務損失。有業界人士向本人反映,效率促進組提出建議至今已有3年,但當局仍未提交有關修訂法例建議,令業界非常失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何至今還未向本會提交有關的條例草案;有否訂下立法時間表;如有,詳請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業界已多年要求局方容許由公司或多名自然人持有酒牌,而當局在2008年出席本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只回應會參考《卡拉OK場所條例》,並會研究該建議,有關研究的進度及結果為何;當局有否就法例修訂建議諮詢業界,以及諮詢的結果為何;如研究仍未有結果,原因為何;及

    (三)2006至2009年,每年酒牌持牌人向酒牌局申請授權他人暫代管理領有牌照處所的數字,以及完成處理該等申請的平均所需時間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李慧琼議員問:


根據保安局禁毒處上月底公布的《2008-2009年學生服用藥物情況調查》(下稱"調查"),曾吸毒的中學生人數較2004-2005年度調查急增三成至2萬人,曾吸毒的高年級小學生超過3 000名,而在抽選作調查的中學當中有九成學校有學生曾吸毒。有團體表示,調查結果顯示毒品已攻陷全港九成中小學,反映小學已經取代中學成為這場抗毒戰的最前線,但政府直至去年7月才宣布推行全民抗毒運動。此外,調查發現大部分曾吸毒的中學生相信吸毒會令外表變得難看、損害健康及學業受到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10年,政府在中小學校園內分別採取了甚麼措施,以對抗毒品入侵校園;為了及早辨識和支援吸毒的小學生,政府有何具體措施協助小學以更正面的態度處理學生吸毒問題,以免校方因擔心校譽而影響校園抗毒工作;

    (二)針對大部分吸毒的中學生相信吸毒的禍害但仍然吸毒,當局會否重新檢討現時的禁毒宣傳策略和對抗毒禍蔓延的方法,包括加強在不同層面教導青少年如何面對負面情緒;若會,詳情如何;若不會,原因為何;會否重新檢討現時協助青少年戒毒的配套措施,包括對戒毒學校的政策;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調查結果反映青少年吸毒情況十分嚴重及正在學校蔓延,而在大埔區自去年12月實行的"校園驗毒試行計劃"至今,仍未有學生被驗出曾吸毒,當局會否考慮提早檢討該計劃的成效,以更有效達到及早辨識的目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3. 湯家驊議員問:


一項關於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的電話調查的結果顯示,七成18歲或以上的受訪僱員認為,單靠強積金維持不到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在金融海嘯發生後,大部分僱員的強積金計劃的投資回報均大幅縮減,但政府仍然強調"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計劃及公共福利金計劃"、"強積金計劃"和個人自願儲蓄這三根支柱模式的退休保障制度可維持和保障港人的退休生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按強積金計劃過去10年的投資回報率,推算現時年齡分別為45歲及50歲和每月收入為10,000元的僱員,在他們達65歲時,可一筆過提取的強積金累算權益的金額為何;

    (二)有否按過去3年各項綜援金的增減幅度及相關基準,推算在2033年領取各類綜援金的人士(包括65歲或以上的長者、殘疾人士及低收入人士)每月可申領的綜援金金額分別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現時已參加強積金計劃的僱員數目,以及按年齡組別(18至39歲及40至60歲)分類,在強積金戶口內只有僱主供款部分及有僱主和僱員供款兩部分的僱員數目,該等數目分別佔全港人口的百分比、平均每月向上述兩類戶口注入的供款金額,以及有否推算該等僱員(按現時年齡分別為39歲及60歲計算)在他們達65歲時可一筆過提取的強積金累算權益的金額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 謝偉俊議員問:

關於立法會功能界別的組成,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近日社會有意見認為,按社或經濟個體,例如青少年、傷殘人士、60歲以上長者、家庭主婦、少數族裔人士、釋囚及中小型企業(僱員人數少於20人及持有商業登記證)組成的功能或社組別,可能更具代表性,上述社及經濟個體在2004和2008年的詳細統計資料及2012年的估計總人數為何;該人數與政府最近建議新增的5個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的登記選民人數如何比較;會否研究當中何者的選民基礎更具代表性和更符合社會的實際需要;以及有否考慮把該5個新增議席分配給由上述人士及企業組成的功能或社組別;若沒有考慮,可否馬上作出考慮;

    (二)是否知悉持牌旅行代理商、酒店及航空公司現時的董事、經理及具有5年以上和介乎1年至5年工作經驗的員工當中,屬於本港永久性居民的人數;如果沒有該等資料,可否馬上作出統計或估計;政府有否考慮,把現時旅遊界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由公司改為該等董事、經理、資深員工甚至所有從業員,使該議席更具代表性;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可否從速作出考慮;及

    (三)有否評估以分區直接選舉方式選出立法會議員有何缺點,以及經擴大選民基礎的功能界別選舉能否及如何補足這方面的不足之處;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可否盡快進行評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5. 潘佩璆議員問:


屋宇署自2001年起進行為期10年的遏止違例建築工程(下稱"僭建物")的執法行動計劃,包括每年均進行大規模清拆行動,一次過清拆在選定目標樓宇的外牆和公用地方的僭建物。屋宇署每年平均發出超過3萬張僭建物清拆令。然而,有市民指出,不少該等僭建物在清拆令發出數年後仍然存在,並出現更多及更高的僭建物,逐漸變成都市危機。就屋宇署清拆僭建物的進度,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港現時的僭建物按其是否屬即時取締類別列出的分項數目;按現時的進度,當局預期需要多久才完成清拆所有僭建物;當上述執法行動計劃在2011年3月底完成後,當局有何方案,以清拆或處理餘下的非即時取締類別僭建物,以及該等僭建物的數目為何;

    (二)鑒於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現時油尖旺及銅鑼灣地區仍有不少屬非即時取締類別的僭建招牌和商舖舖面伸建物,當局有何新措施或方案,以避免招牌或伸建物下墜;及

    (三)現時負責清拆行動的各級人手編制,當中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以外判形式連續聘任的員工數目分別為何;按現時的人手編制,當局能否按計劃完成清拆有關的僭建物;政府會否考慮增聘人手,以盡快清拆餘下的僭建物;若會,須增聘的人手數目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6. 黃成智議員問:


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與一私人發展商合作進行的尖沙咀河內道重建項目,其重建和規劃過程及銷售情況最近引起社會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鑒於有報道指:
    (一)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批准該項目的土地由商業改為商住用途,以及批准高達12.366的地積比率,而該比率較一般商住用途的地積比率10或9為高,是否知悉城規會作出該等決定的理據、項目中的"酒店式住宅"單位為何獲准出售、該做法有否違反任何規定或指引,以及與一般的審批程序有否不同;

    (二)上述發展商是以受影響的業主身份與市建局的前身土地發展公司(下稱"土發公司")合作推行上述項目,而由土發公司或市建局負責的市區重建項目當中,至今只有該項目容許受影響業主參與,是否知悉為何該業主獲准參與、為何沒有透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決定合作夥伴,以及有關原則或理由是否適用於日後的重建項目;及

    (三)與該發展商大股東有關的公司曾於項目公開發售初期購入數個單位,但卻沒有公開有關資料,當局會否查核該項目的所有物業交易資料,以瞭解有沒有其他類似的行為,以及調查該發展商有否藉此製造混亂的市場訊息,以吸引買家購買該項目的其他單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7. 葉劉淑儀議員問:


有評論指出,作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實體,本港歷來稅基狹窄。由於政府收入的主要部分來自受經濟周期及外圍波動影響的賣地收益、印花稅及外匯基金投資回報等,以致經常出現"大上大落"的情況,而薪俸稅及利得稅稅率在世界上亦處於較低水平。這種稅制不能確保長遠而穩定的稅收,因此十分不利於政府提供/增加必要的社會服務(例如醫療服務、退休保障及專上教育等)。評論又指出,長遠而言,政府必須擴闊稅基、增加經常收入,以回應市民的訴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過去3年,本港平均每年有700多萬人次前往澳門,而現時澳門政府向每位旅遊人士徵收20港元的離境費,政府會否考慮增加現時的11港元乘客上船費(俗稱"人頭稅");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二)鑒於有評論指出,由於粵港兩地經濟整合越趨密切,於2009年循陸路離港到內地的人次高達8,400萬,加上各項跨境大型基建設施將陸續投入服務,循陸路離境的人次將來必然會繼續上升,政府會否再次考慮象徵式徵收陸路離境稅/邊境建設稅(例如5港元);若會,詳情是甚麼,以及會否考慮安排離境人士於陸路邊境管制站辦理離境手續時透過八達通終端機繳交該稅款;若不會考慮徵收該稅項,原因是甚麼;及

    (三)政府有否其他可行方案擴闊稅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8. 陳健波議員問: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執法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2005年至今,當局每年入稟法院提出追討拖欠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申索個案數目,當中獲判申索得直的個案數目為何;

    (二)2005年至今,當局每年根據上述條例向公司(包括有關公司的董事或管理層)以及個人提出的刑事檢控個案數目;當中被定罪的公司及人士數目,以及該等公司及人士被判最高、最低及平均的罰款及/或監禁年期為何;當局有何新計劃去改善僱主拖欠供款的情況;及

    (三)在第(二)項的刑事檢控的個案中,根據上述條例被檢控超過一次的公司及個人的數目為何;當局會否考慮加重上述條例所訂的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鄭家富議員問:


近月有環保團體進行的調查發現,位於大埔的鳳園蝴蝶保育區("保育區")於2009年的蝴蝶數目較2008年減少20%,當中更發現有蝴蝶品種出現絕跡的危機。該團體懷疑,蝴蝶數目銳減的原因與保育區附近的地產發展項目有關,他們促請發展商把該地產發展項目與保育區之間的緩衝區的闊度增加至100米或以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跟進保育區內蝴蝶數目變化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就地產發展項目與保育區之間的緩衝區面積及範圍作出清晰的規劃及制訂指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當局會否考慮環保團體的建議,要求發展商把該緩衝區的闊度增加至100米或以上;及

    (三)鑒於發展商表示該地產發展項目會包括優化一幅農地,使該土地成為更適合蝴蝶生活的環境,政府有否主動瞭解及研究該農地優化項目是否對蝴蝶生態更有利,以及若日後保育區或蝴蝶的生態受該地產發展項目影響而變差,發展商會否負責?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0. 張國柱議員問:


本人近日收到不少社會保障助理的投訴,指社會福利署("社署")轄下社會保障科的工作量多年來不斷增加,但人手在過去20年來卻沒有增加,令員工的工作壓力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社署分別聘任多少名高級社會保障助理及社會保障助理;該兩個職級的每名助理平均每人每月分別需處理多少個社會保障計劃下的個案;

    (二)過去20年,每年該兩個職級人手的變化為何,以及每年平均每名助理每月需處理的個案數目為何;及

    (三)現時有否指引訂明每名助理每月處理個案數目的上限;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1.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據悉,政府由2000年開始分4個階段推行全港更換及復修水管計劃("計劃"),更換及修復當中約3 000公里的老化水管,而該計劃的最後階段預計在2015年完成。截至2009年12月,計劃下的工程有37%已完成。因此,如要在2015年前完成其餘63%的工程,便須在該計劃餘下的5年時間大幅增加建造工作。根據水務署網站的資料,該計劃的第3及第4階段涉及更換及復修約1 850公里的水管,所需費用約佔整項計劃218.1億元估計費用的68%。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水務署網站顯示整項計劃估計費用為218.1億元,而水務署署長則在2008年6月20日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指整項計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預計約需190億元,兩者出現差異的原因為何;

    (二)在水務署現時管理約7 700公里的水管當中,在2009年12月31日及在該計劃完成時,以不同種類水管質料(包括石棉水泥管、球墨鑄鐵管、聚乙烯管及以聚酯纖維編織而成的喉套等質料)製造的水管長度分別為何;

    (三)現時香港有否足夠的專業及技術建造人員,讓政府可如期完成該計劃,以及政府或承建商將來有否需要從海外招聘有關人員;如有需要,所招聘的人員數目及他們的技能為何;及

    (四)有否評估政府現時進行的主要基建項目會否對該計劃的推行時間表或成本造成影響;如有,評估結果的理據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2. 劉慧卿議員問:


據悉,多個政府部門分別會就其政策和工作範疇進行相關統計,但沒有一套標準的統計機制和指標。此外,政府統計處("統計處")每年出版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 - 主要統計數字"雖就不同情況列出多項男女統計數字,但有不少人士指出,該統計所包括的範疇並不全面,而有政府部門更曾以性別並非執行相關政策的考慮去解釋沒有按性別搜集數據的原因。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統計處有否採用性別觀點主流化的檢視清單以評估現時統計的概念和方法;若有,評估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制訂標準的統計機制和指標,將不同政府部門搜集的數據整合和分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規定各政府部門在搜集資料和數據時,必須包括兩性的資料,以期更準確瞭解兩性所面對的情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會否要求受資助非政府機構和鼓勵私人機構在進行統計時,考慮從性別角度分析所搜集的資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定期與民間團體、婦女團體及學術界合作和進行諮詢,就如何改善現時政府採用的統計機制及數據運用收集意見;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3. 林大輝議員問:


據報,有旅遊業界代表促請政府考慮增加在港展出的動物種類,以加強對遊客的吸引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由政府委託大學進行的香港動植物公園("公園")顧問研究已於2003年完成,當局是否已落實研究報告中提出的所有建議;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計劃就公園的定位再進行檢討;

    (二)當局自2008年在公園飼養的雌性美洲虎"小花"去世後,未有再引入體型較大的動物的原因為何;若原因為現時園內的飼養地方有限,當局會否考慮另覓地方飼養該等動物;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7年,公園透過國際物種登錄員的安排,從外國動物園引入屬瀕危物種的動物的詳情為何;現時公園有否計劃引入屬其他瀕危物種的動物,以及有何途徑引入非瀕危物種的動物;

    (四)過去7年,政府曾為其轄下其他公園引入的動物種類的詳情為何;

    (五)鑒於現時全世界約有超過4 000種哺乳類動物,當局有否評估公園現時只有17種哺乳類動物是否足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公園內的動物多屬靈長類的原因;當局考慮甚麼準則決定引入動物的種類;

    (六)政府有否計劃與外國動物園加強合作(包括交換動物作免費展覽);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七)過去7年,每年參觀公園的學生及本地和海外遊客人次分別為何;當局有何措施吸引更多海外遊客參觀公園,以促進旅遊業及本地經濟發展;及

    (八)會否研究在港興建一所具規模的動物園;若會,將考慮甚麼因素,以及對本港經濟的影響;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4. 李國麟議員問:


據悉,現時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公立醫院接受治療的老年黃斑病變患者須自費購買獲處方《醫院管理局藥物名冊》("藥物名冊")中的藥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3年,公立醫院老年黃斑病變患者每年的新症數目,以及現時患者的總數,以及當中自費購買獲處方藥物名冊中的藥物的患者數目為何;

    (二)現時未有自費購買獲處方藥物名冊的藥物的上述患者人數;當中無法負擔藥物費用的患者數目,以及因而導致最終失明的患者數目;

    (三)過去3年,醫管局或其他非政府團體有否資助未能負擔自費藥物的老年黃斑病變患者購買該等藥物;若有,患者獲資助的資格、數目及金額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醫管局會否盡快檢討現時藥物名冊制度,以確保病人不會因經濟問題而影響治療;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5. 甘乃威議員問:


據悉,近年不少市民十分關注社區的休憩用地及綠化地帶的規劃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現時在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已規劃為休憩用地及綠化地帶的總面積分別為何,當中分別有多少面積的土地仍未按該用途發展,以及該等土地的發展時間表為何;若沒有時間表,原因為何;

    (二)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的標準及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現時每區仍欠缺的休憩用地及綠化地帶的總面積分別為何;及

    (三)現時被規劃為休憩用地及綠化地帶的私人土地的總面積為何;政府有否計劃收回該等土地以上述用途發展;若有,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6. 馮檢基議員問:


據報,在考慮經濟效益和短期逼切性等因素後,當局已決定把在2007年施政報告列作十大基建項目之一的港深西部快速軌道("深西軌道")項目(前稱港深機場軌道聯絡線)暫緩上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深西軌道項目規劃的最新進展情況,包括項目暫緩上馬的原因、項目最終落實的時間表,以及會否考慮把項目永久擱置等;

    (二)有否考慮內地高速鐵路項目逐步落成令旅客對內陸航班需求下降的情況,會對深西軌道項目有何影響;及

    (三)預計深西軌道項目對深圳前海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有何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葉劉淑儀議員問:


據報,內地發現全球首宗狗隻感染人類豬流感,染病狗隻的病毒基因與人類感染的病毒基因99%相同,專家指出病毒可能會在狗隻之間互相傳染,甚至再傳給人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對人類豬流感病毒在動物之間互傳或由動物傳染人類的情況掌握了甚麼資料;

    (二)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有否制定指引,以防止其所管理或扣留的動物感染該病毒;及

    (三)漁護署有否採取任何實質措施防止該病毒在動物之間傳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潘佩璆議員問:


關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其轄下泳灘及水上活動中心提供的快艇及/或獨木舟救生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設有上述救生服務的泳灘/水上活動中心的名稱(以表列出);

    (二)過去5年,有否取消上述救生服務;如果有,按年表列涉及的泳灘/水上活動中心的名稱,以及自救生服務取消後,在該等泳灘發生的遇溺及死亡個案數目;

    (三)會否在第(二)項的泳灘/水上活動中心恢復提供上述救生服務;如果會,將於何時恢復該等服務;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四)在水上活動中心提供快艇救生服務的救生員,須否具備海事處訂明的使用指明政府船隻的資格;若然,現時公務員編制救生員及季節性救生員當中,分別有多少人具備該資格;如沒有救生員符合該資格,當局現時有甚麼安排以提供快艇救生服務;以及會否重新招聘具備該資格的救生員,以保持服務質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張國柱議員問:


教育局已訂出一個為期5年的教師專業發展架構,由2007-2008學年起,為全港中小學及特殊學校教師提供基礎課程、高級課程及專題課程,以加強教師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專業能力。此外,教育局每年亦會撥款供中小學申請學習支援津貼,以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每個課程至今分別培訓了多少名老師,以及該數字與教育局訂下的5年目標有何差距;

    (二)2008-2009學年,共有多少間中小學申請學習支援津貼,以及所涉款額為何;及

    (三)第(二)項申請獲批准的學校使用津貼的情況(包括聘用多少名額外教師或教學助理,以及外購專業服務和購買教學資源及器材的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20. 劉慧卿議員問:


據悉,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現聘請了約300名殘疾人士。關於樂園現時聘用該等人士的情況,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殘疾僱員佔樂園全體職員的百分比;

    (二)不同殘疾類別的僱員的數目分別為何;

    (三)全職、半職及臨時殘疾僱員的人數分別為何;

    (四)按職位列出殘疾僱員的分項人數、以及該等數字佔相關職位的僱員總數的百分比為何;及

    (五)在薪酬福利及工作安排方面,殘疾僱員與相同職位的健全僱員如何比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草案》環境局局長

環境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0年3月3日
隨立法會CB(3) 506/09-10號文件發出)

IV. 議案

根據《公共財政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載於附錄的議案。


V. 議員議案
  1. 提倡低碳生活

    陳克勤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各地政府正積極推動當地市民和企業實踐低碳生活,以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就此,本會促請特區政府透過全面的政策,並訂下工作目標和時間表,帶領香港成為低碳城市,有關措施應包括:

    (一)研究設立有效機制,讓市民可自行計算日常生活的碳排放量,以瞭解本身的碳足跡;

    (二)研究設立'減碳積分計劃',透過購買節能用品及減少用電換取積分,再使用積分繳交政府服務及設施的收費,以鼓勵市民節能;

    (三)研究再進一步擴大'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涵蓋範圍;

    (四)積極推動'用水效益標籤計劃',並檢討其成效和研究強制推行該計劃的可行性;

    (五)制訂有效政策,加強廢物源頭分類的工作,並促進廚餘回收和再利用,以及善用堆填區氣體;

    (六)擴大政府採購綠色產品的規模,並制訂相關的標籤制度,以協助綠色產品市場發展;

    (七)推動本地有機漁農業的發展,並完善有機產品標籤制度,令市民能購買低碳足跡的漁農產品;

    (八)鼓勵企業進行減碳排放的工作,包括協助進行碳審計、提升減排技術和獲取認證資格等;

    (九)加強綠化工作,以達到改善市容和減低熱島效應的目的;

    (十)積極發展包括電動車在內的綠色交通工具及擴展單車徑,減少因運輸需要所產生的碳排放量;及

    (十一)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鼓勵市民響應低碳生活。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各地"之前加上"鑒於";在"全球氣候變化"之後加上"及發展環保產業";在"成為低碳"之後加上"及優質";在"交通工具"之後加上"、裝設更多行人自動梯";在"產生的碳排放量;"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十二) 加強支援基層市民及弱勢社群,減輕社會轉型到低碳城市過程時對他們的影響"。

    (ii)甘乃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各地政府正積極推動當地",並以"鑒於本港經濟漸見起色,而財政司司長亦在2010-11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預計,2009-10財政年度的經營盈餘為190億元,政府有責任投放更多資源積極推動"代替;在"市民和企業"之後加上"環保節能,透過發展綠色經濟及";在"實踐低碳生活,"之後刪除"以";在"單車徑,"之後加上"改善及發展行人天橋及隧道網絡,鼓勵市民更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集體運輸系統,以";在"產生的碳排放量;"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十二) 盡快落實停車熄匙立法,資助專營巴士公司更換高污染的舊款車輛,並在空氣污染嚴重的區域設立'低排放區',限制高排放量的重型柴油車輛進入,以改善路面的空氣質素;(十三) 採用世界衞生組織訂立的'空氣質素指引'來制訂空氣質素指標和達標時間,以及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把'保障公共健康'列為法定要求;及 (十四) 盡快直接資助市民使用慳電膽及其他節能產品"。

    (iii)梁美芬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設立有效"之後加上"以產品為本的";在"透過購買"之後刪除"節能",並以"環保(如節能、節水)"代替;在"(四) 積極推動"之後加上"同屬環保標籤計劃的";在"產品的規模"之後刪除",並制訂相關的標籤制度,以協助綠色產品市場發展;",並以"至所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並為願意採購具環保標籤認證的產品的私人企業提供稅務寬免或優惠措施等,由政府牽頭帶出綠色消費及採購的信息;(七) 制訂一套可靠、獨立及廣為公眾接受的環保標籤制度,以協助綠色產品市場發展;"代替;刪除原有的"(七)",並以"(八)"代替;刪除原有的"(八)",並以"(九)"代替;在"碳審計"之後加上"、配合環保採購";刪除原有的"(九)",並以"(十)"代替;刪除原有的"(十)",並以"(十一)"代替;在"電動車"之後加上"、混能車";在"交通工具"之後加上"、提倡使用生化柴油";及刪除原有的"(十一)",並以"(十二)"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2. 設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核查機制

    黃宜弘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現時僱主未有途徑在聘用人員擔任與兒童有緊密接觸的職位時查核申請人過往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本會要求政府盡快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的建議,設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核查機制,以加強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前加上"近年社會上發生多宗從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人士對兒童干犯性罪行的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在"定罪紀錄,"之後刪除"本會要求政府盡快落實";在"法律改革委員會"之後加上"('法改會')於今年2月公布一份";在"報告書"之後刪除"的建議",並以",提出臨時建議,透過臨時措施"代替;及在"核查機制"之後加上",本會察悉報告書的內容;有見於法改會的建議極具爭議性,本會促請政府當局盡快諮詢各界,在平衡各方面的意見後,盡快落實合理、可行的行政和立法措施"。

    (ii)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現時僱主未有途徑在聘用人員擔任與兒童有緊密接觸的職位時查核申請人過往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本會要求政府盡快落實",並以"本會察悉"代替;在"法律改革委員會"之後刪除"報告書的建議,",並以"就"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以加強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並以"提交的報告書的建議,並呼籲學界、家長、關注團體及普羅市民積極參與討論,以及向法律改革委員會及政府當局提出意見,以尋求一個既能夠保護兒童,亦能保障曾犯性罪行者的人權及促進他們更生的方案"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