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會議

A 09/10-32

立法會

議程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0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第2號)公告》76/2010
2.《〈2010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及2)令〉(生效日期)公告》77/2010
3.《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83/2010
4.《廢物處置(醫療廢物處置的收費)規例》84/2010
5.《2010年擄拐和管養兒童(締約方)(修訂)令》85/2010
6.《2010年圖書館指定(第3號)令》86/2010
7.《2010年〈2006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87/2010

其他文件

1.第99號-製衣業訓練局2009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2.第100號-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週年報告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由律政司司長提交)

3.第101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2009-10年報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4.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4/09-10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交)

5.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小組委員會報告
(由小組委員會主席譚耀宗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 質詢

1. 梁家傑議員問:


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b)條,"凡屬公民,......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在真正、定期的選舉中投票及被選。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先生在本月7日卻表示:"普選的核心內容,就是保障人人享有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權",但並沒有提及被選權和提名權。喬先生在發言中亦表達了"未來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與現行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100名委員個人聯合提名候選人,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提名方式,沒有甚麼可比性";及"自從香港引入選舉制度以來,功能組別就一直存在,要客觀評價"。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事宜(下稱"兩個選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 陳偉業議員問:


政府在2009年2月11日的本會會議答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警方非常重視打擊收債公司的違法收債活動。然而,本人得悉,收債活動對債務人造成滋擾的情況近期有惡化趨勢,而且銀行、財務公司、電訊服務公司、美容服務公司及補習導師僱用收債公司追收顧客欠款的情況亦仍然普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3. 李國麟議員問:


近日本人接獲造口病人的投訴,指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在審批傷殘津貼申請時欠缺客觀標準及透明度,漠視病人的需要,對他們造成嚴重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 陳淑莊議員問:


政府曾以象徵式地價甚或豁免地價,將政府土地批予私人組織或機構作為會所或俱樂部用途,而有關的地契訂明承批人須容許外界團體(例如學校、福利機構及政府)在該等會所舉辦康樂體育活動,以及使用有關土地及指定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5. 梁國雄議員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回應本人在本月9日提出的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的安老政策是鼓勵長者'居家安老',因為這是大多數長者的意願,也是全球的大趨勢";政府的原則是"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但有不少獨居長者向本人哭訴,指地區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例如送飯、家居清潔及接送求診服務)根本嚴重不足。此外,在2009-2010財政年度,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使用率已達百分之110,但政府沒有對該等服務增加撥款,亦沒增加該類中心的活動空間,導致地方擠迫。有長者指這些情況猶如叫他們在"社區安息",以及讓中心"自生自滅"無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6. 王國興議員問:


隨茠懋|對精神病康復者融入社區的問題日益關注,政府於2009年3月在天水圍設立全港首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下稱"綜合社區中心")。此外,政府宣布於本財政年度增加約7,000萬元的經常撥款,以擴展精神健康綜合服務模式至全港18區,以及增加人手加強社區支援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7. 張宇人議員問:


據報,上月在作為香港的商貿中心及旅遊地標的中環,有外籍遊客被老鼠噬傷,令香港成為國際笑話,亦反映當局把鼠患參考指數定為加強滅鼠工作指標的做法,未能有效控制鼠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8. 梁劉柔芬議員問:


據報,近年店鋪在公眾地方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的問題愈趨嚴重,影響市容及環境壎矷A亦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此外,報道亦指出,食物環境壎芵p執法寬鬆,市民屢次投訴,但情況仍沒有改善,被檢控及定罪的人士亦多數只被罰款數百元,故此難起阻嚇作用;部分店鋪負責人已將罰款納入店鋪的經常營運開支,甚至指使他人代為"頂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9. 黃國健議員問: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7年11月核准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當中預留了7.6公頃土地作興建醫院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10. 何俊仁議員問:


關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警方分別調查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槓桿式外匯買賣事件及相關事務,以及早前有報道指出,律政司已指示警方調查中信泰富競投內地海南省神州半島土地發展項目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1. 譚耀宗議員問:


有業界人士預計,在政府實施殘疾人士院舍發牌制度後,物理治療師的需求將會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12. 陳茂波議員問:


據報,有因干犯性罪行而被定罪的學校教師,獲另一間學校聘用從事非教學工作,亦有該等教師藉荍鵀W換姓轉往另一間學校繼續任教。此外,報道又指補習學校聘請教師時,教育局不會審查他們的資料,令曾干犯性罪行的補習教師可繼續從事照顧兒童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3. 譚偉豪議員問:


關於在香港發展數據中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4. 陳健波議員問:


本港每年均出現例如季節性流感("流感")及腸病毒等傳染病的高峰期。據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並沒有為轄下各區的設施(例如兒童遊戲室等)制訂新的壎籵噶m措施,亦沒有劃一的消毒程序及為進出該等設施的人士進行登記,令該等設施有機會成為病毒傳播的地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5. 黃成智議員問:


《二零零九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為釐定香港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提供必需的資料。該報告的資料顯示,女性僱員的每小時工資中位數明顯較男性僱員為低。根據報告中的"按性別及年齡組別劃分的每小時工資水平及分布"及"按性別及教育程度劃分的每小時工資水平及分布"的數據表,女性僱員的每小時工資在大部分組別中亦較同一組別的男性僱員為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6. 涂謹申議員問:


本人近日收到不少關於在互聯網上非法售賣寵物的投訴。按現行法例,在互聯網上售賣寵物的人士須受《公眾壎(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第139章,附屬法例B)的規管。此外,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已於本年2月起實施動物售賣商牌照的附加條件,規定寵物店只可售賣從認可來源取得的狗隻。漁護署並表示會加強巡查持牌寵物店,以查核寵物店和寵物繁殖者遵守規定的情況。動物售賣商如被發現違反牌照條件,可被罰款或吊銷牌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17. 李華明議員問:


政府早前表示將增加土地及住宅單位的供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8. 鄭家富議員問:


最近,有維護動物權益人士刊登聯合聲明,促請政府立即推行國際公認為人道和有效的"捕捉、絕育、放回"計劃,以取締現時採取的殺戮方式去控制被遺棄動物的數量。政府在本年1月20日答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提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在2007年聯同倡議的團體就狗隻'捕捉、絕育、放回'推出試驗計劃諮詢各區議會。在18區當中,原則上支持在區內實行計劃的區議會有9個"。然而,據悉,至今仍未有任何一個區議會推行該計劃。此外,政府亦指出,美國一項研究顯示,人道毀滅比起"捕捉、絕育、放回"對於控制流浪貓隻的數目成效更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19. 潘佩璆議員問:


較早前,一名行動不便的長者告訴本人,他不合資格使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提供的非緊急救護車運載服務,故此,每次當他需要前往診所的時候,惟有使用由香港復康會提供的易達巴士服務。該名長者指出,過去幾個月,由於未能預約接送服務,他有兩次需要延期覆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壎竻膚蔽

*20. 劉健儀議員問:


有不少將軍澳區居民向本人表示,新界東南堆填區自啟用以來所產生的環境問題,長期對他們造成滋擾。最近規劃署向西貢區議會提交文件,擬議進一步擴展新界東南堆填區的面積,包括將清水灣郊野公園內約5公頃的土地及將軍澳第137區用地內約15.6公頃的土地劃作堆填區擴展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追加撥款(2009-2010年度)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追加撥款(2009-2010年度)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IV. 議案

  1. 就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提出的議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的規定、2004年4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 第三條的解釋》,及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本會現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載於附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


    一、二○一二年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選舉委員會共12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

    工商、金融界

    300人

    專業界

    300人

    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

    300人

    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的代表、鄉議局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

    300人

    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二、不少於一百五十名的選舉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 每名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員 政務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

  2. 就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提出的議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第三條的規定、2004年4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 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及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本會現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載於附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草案)》。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草案)》


    二○一二年第五屆立法會共70名議員,其組成如下:

    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

    35人

    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

    35人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員 政務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
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10年5月26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0年大老山隧道條例(修訂附表)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0年第67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0年7月14日的會議。

  2. 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的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察悉於2010年6月23日提交省覽有關下列附屬法例及文書的內務委員會第14/09-10號報告:

    項目編號附屬法例或文書的名稱
    (1)《逃犯(南非)令》
    (2010年第43號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3. 立法規定'標準工時'

    梁家騮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香港整體而言已是富裕及文明社會,但部分僱員仍需長時間工作,影響個人健康及家庭生活,衍生不少社會問題,本會促請政府以公平、有彈性、兼顧營商環境及香港競爭力的原則,立法制定'標準工時'。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黃成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理想的生活模式應該是能夠平均分配工作、休息及活動時間,使人在各方面得以平衡發展;然而儘管今時今日"代替;在"社會問題"之後加上";就此";在"立法制定"之後加上"每周";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44小時及超時工作薪酬不少於平時薪酬的1.25倍,部分行業的僱員因應工作的特殊性可獲豁免,以保障僱員權益;與此同時,政府亦應積極落實與制定'標準工時'目的息息相關的家庭友善政策,以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

    (ii)葉偉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儘管"代替;在"文明社會,但"之後刪除"部分",並以"不少"代替;在"長時間工作,"之後加上"甚至無償超時工作,這不單對僱員不公平,同時也";在"社會問題"之後加上";就此";在"彈性、"之後刪除"兼顧營商環境及香港競爭力",並以"保障僱員權益及有利香港經濟發展"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當中包括:(一) 每天工作8小時,或每周工作44小時;(二) 每連續工作6小時,必須給予僱員30分鐘休息時間;(三) 超時工作必須給予經濟補償;(四) 嚴格執行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的規定,避免僱主要求僱員以該些假期來彌補超時工作;及(五) 修訂《僱傭條例》,將星期日以外的所有公眾假期納入為法定假日,從而制定劃一的工時計算準則"。

    (iii)李鳳英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香港"之後刪除"整體而言已是富裕及文明社會,但",並以"是經濟已發展地區,但大"代替;在"政府"之後刪除"以公平、有彈性、兼顧營商環境及香港競爭力",並以"根據以人為本"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確保僱員能在工作與休息之間取得平衡"。

    (iv)梁國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為每星期不多於44小時,超時工作必須得到僱員同意,並按比例增加超時工作的時薪,另規定每 8小時工作須至少有一小時休息時間"。

    (v)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包括'超時工作津貼',以及'每日最低休息時間' "。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 協助中小企業持續發展

    林大輝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歐美經濟疲弱,失業率高企,外圍經濟存在不少隱憂和不明朗因素,本港經濟未能全面復蘇,加上市場競爭劇烈、成本上漲等因素,本港中小企業在經營本地、內地或海外市場的生意,都面對越來越困難的經營環境;就此,本會促請政府制訂全面改善營商環境的策略和措施,協助中小企業減低成本開支、融資,持續發展本土、出口及中國內銷市場、升級轉型、產品開發、發展品牌,人才培訓等各方面,促進本港經濟持續發展和增加社會就業機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金融海嘯令"代替;在"融資"之後加上"、推動綠色生產、調撥資源發展新興市場";在"產品開發"之後加上"及研發";及在"各方面,"之後加上"以及利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和'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ii)方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雖然香港經濟在內地強勁經濟的拉動下,已從金融海嘯衝擊下逐步復蘇,但歐洲近日發生主權債務危機,令"代替;在"措施,"之後加上"包括:(一) 以簡化和寬鬆的稅務政策,";在"融資"之後刪除",",並以";(二) 採取有效措施拉動本土內需市場,"代替;在"出口"之前刪除"本土、";在"內銷市場、"之後加上"積極協助中小企業";在"發展品牌"之後刪除",",並以";(三) 就中小企業對科研、創新設計、新市場開拓、因擴展業務而提供額外就業機會等有助企業持續發展的投資、投入,提供稅項寬減或回贈等可提高積極性的誘因;(四) 制訂新政策時,全面諮詢中小企業意見和盡量減少對中小企業構成衝擊,或提供資源協助受影響之企業;及(五) 進一步完善"代替;及在"人才培訓"之後加上"計劃,以提升人力資源的質素"。

    (iii)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成本上漲"之後加上"、政府高地價政策及政府政策向大財團傾斜";在"等因素,"之後加上"以及政府向領匯出售公屋商場,令公屋商場在領匯管理下被瘋狂加租,";及在"措施,"之後加上"放棄高地價政策、盡早落實公平競爭法及回購領匯股份,"。

    出席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