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 訊 政 策 事 務 委 員 會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向臨時立法會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會議文件
簡介
一九九四年底,布政司任命行政署就政府資訊架構進行
檢討,本文件旨在向委員概述推行檢討報告內的建議的
最新發展。
背景
2. 一九九六年二月,政府新聞處向當時的立法局資訊政
策事務委員會簡述了推行上述檢討報告 ( 見附件 A ,立
法局會議文件PL 701/95-96 號)內建議的情況,其中包括 :
- 一九九五年十月初,政府新聞處處長遷往布政司
署,掌管新的公共關係架構。資訊統籌署署長的
職位則被取消,而資訊統籌署助理署長的職位仍
然保留,但職位名稱則改為布政司及財政司新聞
秘書。
- 派駐布政司署的助理處長 (公共關係) 負責協助政
府新聞處處長,統籌一切運作上的事宜,此外,
還負責督導及管理六個政府總部新聞小組,以及
向駐部門的新聞及公共關係小組提供專業指引。
- 副處長 (海外事務) 的職位仍予以保留,並且接管
政府新聞處的行政科。
- 至於該處的另一名副處長,職位名稱則改為副處
長(公共關係 ),負責本地一切運作上的事宜,包
括有關公共關係、新聞、大眾傳播研究、宣傳及
推行計劃的工作。
- 總督府的架構維持不變,資訊統籌署會繼續在總
督府運作,負責擔任政府的發言人及新聞秘書。
- 採取措施,把派駐各部門的美術設計主任及攝影
員調返政府新聞處總部,以便集中管理,從而更
有效地善用人力資源。
最新發展
3. 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政府新聞處正式接管資訊統籌
署資源,政府新聞處處長亦負責掌管這個合併後的資訊
架構 (見附件 B )。與此同時,政府新聞處亦制定了該處
的使命、抱負及價值觀,致力繼續發展及推廣政府的公
關工作。政府新聞處的首長級架構與該處已增加的職責
及職責範圍已不成正比,故應加強該處的首長級架構,
以確保該處能有效地及有能力履行為政府所有決策局/部
門制定及執行公共關係策略的重要任務,並重申在「一
國兩制」的概念下,香港會繼續繁榮興盛。
4.現建議加強政府新聞處的首長級架構 :
- 將政府新聞處處長職位的等級,由首長薪級第5
點提升至首長薪級第6點;
- 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 3 點)職
位,擔任行政長官新聞秘書一職,刪減一個設於
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的首長
級乙一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4點)職位,以作抵消
;及
- 將部門秘書的職位升格,由總行政主任 (總薪級
第45 - 49 點)擔任,提升至由首席行政主任(首長
薪級第1點)擔任。
5.建議的首長級組織架構,現載於附件 A (見附件 C)。
原本隸屬副處長(公共關係)的宣傳科,將改為隸屬副處
長(海外),另一方面,原本隸屬副處長( 海外 )的行政科
,將改為隸屬副處長(公共關係)。
6.現已擬備一份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文件,提交財務委
員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審議,並有待於一九九八年二
月四日的會議上通過。現夾附上述文件EC(97-98)xx的副
本(見附件D),供各委員參考。
民政事務局
政府總部
一九九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