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立法会会议程序和行事方式有关的文件

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一事请求立法会给予特别许可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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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文件编号
文件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231/2023
文件
请求立法会给予特别许可,让7名立法会人员及受雇于立法会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黃家豪及另外12人一案(DCCC 606-610, 1069/2020 & DCCC 259/2021)的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在2023年3月29日的会议上给予许可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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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文件编号
文件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913/2022
文件
申请立法会特别许可,让7名立法会人员及受雇于立法会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郑敏娜一案(ESCC 619/2022)的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在2022年12月14日的会议上给予许可

2020 - 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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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文件编号
文件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1155/20-21
文件
申请立法会特别许可,让1位立法会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诉郭永健(WKCC 3842/2020)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立法会会议
在立法会会期中止后,主席给予许可

2019 -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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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文件编号
文件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278/19-20
文件
申请立法会特别许可,让6位立法会人员在下列案件的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吴嘉儿(案件编号︰ESS 33914/2019);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郑家朗(案件编号︰ESS 33915/2019);及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何秀儿(案件编号︰ESS 33916/2019及ESCC 2312/2019)
立法会会议
在立法会休会期间,主席给予许可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10/20-21
文件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7条及立法会《议事规则》第90条就申请司法覆核许可的申请(案件编号:HCAL 814/2020)给予特别许可
立法会会议
在立法会休会期间,主席给予许可

2018 -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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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文件编号
文件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355/18-19
文件
申请立法会特别许可,让6位立法会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林卓廷及尹兆坚一案(ESCC 2993/2018)的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在2019年1月30日的会议上给予许可

2017 -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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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文件编号
文件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382/17-18
文件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7条及立法会《议事规则》第90条就申请司法覆核许可的申请 (HCAL 1094、1095及1120/2017) 给予特别许可
立法会会议
在立法会休会期间,主席给予许可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841/17-18
文件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7条及立法会《议事规则》第90条就申请司法覆核许可的申请 (HCAL 1160/2018) 给予特别许可
立法会会议
在立法会休假期间,主席给予许可

2016 -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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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文件编号
文件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166/16-17
文件
申请立法会特别许可,让5位立法会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诉梁国雄(DCCC 546/2016)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在2016年11月30日的会议上给予许可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184/16-17
文件
就25位议员要求撤回2016年11月30日立法会会议议程第V项"请求给予特别许可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而发出的覆函
立法会会议
2016年11月30日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625/16-17
文件
申请立法会特别许可,让2位议员及5位立法会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诉郑松泰(ESCC 1139/2017)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在2017年6月14日的会议上给予许可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638/16-17
文件
申请立法会特别许可,让8位立法会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诉梁颂恒及另四人一案(ESCC 1269/2017)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在2017年6月14日的会议上给予许可
立法会文件编号
CB(3)850/16-17
文件
申请立法会特别许可,让1位议员及10位立法会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诉梁国雄一案(ESS 16969/2017)刑事法律程序中作证
立法会会议
在立法会休假期间,主席给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