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如不接纳对其索取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的文件或纪录要求所作的决定,可致函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要求覆检。
申请人如不满覆检决定,并认为立法会秘书处沒有适当应用公开资料政策的条文处理其索取资料的要求,可向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提出上诉。
费用及收费
除免费或已订明费用的刊物外,复印/复制所要求的资料及档案的费用及收费如下:
A4黑白影印本(单面) |
每页1.2元 |
A3黑白影印本(单面) |
每页1.5元 |
A4彩色影印本(单面) |
每页4元 |
A3彩色影印本(单面) |
每页6元 |
历史档案数码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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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摄取自沒有数码复本的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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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张数码影碟 |
6元 |
•每页数码影像 |
5.4元 |
(ii)摄取自附有数码复本的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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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张数码影碟 |
6元 |
•每页数码影像 |
1.4元 |
录音/录影(每个会议) |
每张光碟79元 每张数码影碟105元 |
如申请人要求以邮寄方式收取副本,须另付邮费。
如立法会秘书处沒有合适器材或技术处理、检视或复印/复制所要求查阅的档案,秘书处可向申请人收取查阅或复印/复制此等档案所招致的额外开支。
如所要求查阅的档案在复印/复制时,或会对其造成损害,公开资料主任可拒绝为申请人复印/复制此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