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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立法會 (2008至2012年)
職權範圍
(1)
制訂為新立法會綜合大樓採購藝術作品的政策/指引;
(2)
就新立法會綜合大樓內放置藝術作品的位置提供意見;
(3)
就有關在新立法會綜合大樓展示及管理藝術藏品的事宜提供意見;及
(4)
監察有關上述各項的進度和發展。
委員會成員
藝術在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