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監察及研究與財經及財政事宜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就上述政策事宜交換及發表意見。
在上述政策範圍內的重要立法或財務建議正式提交立法會或財務委員會前,先行聽取有關的簡介,並提出對該等建議的意見。
按事務委員會認為需要的程度,監察及研究由事務委員會委員或內務委員會建議其處理的上述政策事宜。
按照《議事規則》的規定向立法會或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委員會成員
會 議
文 件
報 告
小組委員會
研究強積金的累算權益與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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