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其後,法庭裁定6名當選議員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職立法會議 員的資格。儘管令人遺憾的是立法會暫時要在有議員出缺的情況下行使 職權,但我尊重法庭的判決。我期望立法會在不久將來可在全體議員就 任的情況下運作。 與此同時,立法會繼續行使作為立法機關的憲制職權。在第六屆立法會 的首個會期中,立法會通過12項政府法案(其中7項經修正後通過),以及 1項議員法案。在這些政府法案中,有3項是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而 失效後,重新向第六屆立法會提交的。這些法案分別是《私營骨灰安置 所條例草案》、《2016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及《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 條例草案》。《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現正由法案委員會審 議,而其餘兩項法案的法案委員會以第五屆立法會成立的相關法案委員 會所做的全面工作為基礎,迅速完成審議。市民歡迎立法會通過該兩項 旨在解決社會各階層民生問題的法案。《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設 立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營辦;《2016年消防(修訂)條例 草案》則就註冊消防工程師為某些處所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的計劃, 訂定條文。其間,《道歉條例草案》亦獲通過成為法例。該條例草案就 道歉在某些程序及法律事宜中的效果作出規定,以促進爭端的當事人達 成和解。 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撥款條例草案》")的審議再次遇到數名議員 "拉布",他們透過提出大量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修正案"),以期 迫使政府答應他們的各項訴求。今年,議員共提出742項修正案。在考慮 該等修正案可否提出時,我必須尊重議員參與立法過程的權利,同時確 保立法會事務得以有秩序、有效率及公平地處理。若一名議員提出的大 量修正案除了耗用立法會的時間,並不能達致任何認真目的,我必須裁 定這些修正案屬瑣屑無聊,根據《議事規則》不可提出。 根據過往經驗,雖然我認為應提供一個合理的辯論平台,讓議員就個別 政策局、部門及官員的表現表達意見,但議員也有很大空間和彈性整合 其修正案,以便更有效和更有效率地運用立法會的時間。因此,我裁定 《 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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