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8-2019

第七章 為立法會提供的行政支援 第七章 為立法會提供的 行政支援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 )是根據《立法會行政管理 委員會條例》(第443章)成立的法定團體。行政管理委員會以立法會主席 為首,其委員包括另外12名議員(該條例訂明,行政管理委員會可由包括 主席在內不超過13名委員組成)。行政管理委員會透過立法會秘書處為 立法會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務,以履行獨立於政府的管理及財務職能。 行政管理委員會已委任5個委員會,負責執行指明的獲轉委職能。該等 委員會分別為 :人事委員會、 議員工作開支委員會、 設施及服務委員會、 立法會廣場使用事宜委員會, 以 及立法會廣場使用事宜上訴委員會。 [  提交立法會省覽 的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2018-2019年度事務報告] 立法會秘書處 立法會秘書處由 秘書長掌管,共設有10個部門。秘書處的職員由行政 管理委員會直接聘任。截至2019年10月15日,秘書處的編制共有687個 職位。秘書處的編制圖載 於 附錄4 。 立法會年報 2018-2019 149 148 立法會年報 20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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