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8-2019

因此,我把《逃犯條例草案》列入6月12日立法會會議的議程,並裁定 22名議員擬提出的153項修正案可以提出。我亦編排了兩次合共約 61小‍時的立法會會議處理有關程序。6月9日,大批市民上街反對《逃犯 條例草案》。6月12日早上,數以萬計的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 聚集。許多議員(包括我本人)無法前往綜合大樓出席立法會會議。示威者 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考慮到情況對綜合大樓使用者構成嚴重的保安 風險,我決定6月12日的立法會會議不會如期舉行。 行政長官於6月15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草案》的修例工作。然而,市民 的不滿未有減退,大型公眾示威及遊行持續。7月1日,綜合大樓被示威 者闖入和破壞,導致玻璃幕牆、會議設施及消防和保安系統嚴重損毀。 事件發生後,原定於7月舉行的所有會議及活動須予取消,共有3項修訂 法案、兩項政府決議案及10項議員議案須延擱至下年度會期處理。 作為立法會主席,我對事態發展深感難過。整個夏天,社會上衝突不斷, 暴力升級,不但嚴重擾亂市民的日常生活,而且損害民生和香港整體 經濟。 在7月綜合大樓遭到闖入前,立法會通過了17項政府法案,其中10項經 修正後通過。 在獲通過的政府法案中,議員用了最多時間審議《2019年撥款條例草 案》( 《撥款條例草案》 ),有16名議員提出共156項修正案。雖然這是 7年來就撥款法案提出修正案為數最少的一次,但數量仍不少。 在考慮《撥款條例草案》的修正案是否可以提出時,我力求達致適當平 衡,在尊重議員就該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及進行辯論的權利之餘,亦確 保立法會能妥為行使及履行在《基本法》下作為立法機關的職權。我根 據《議事規則》並依循既定原則,裁定56項修正案可以提出。立法會用 了約50‍小時完成《撥款條例草案》的所有程序,該條例草案的修正案全 部被否決。《撥款條例草案》於2019年5月16日在無經修正後獲立法會 通過。 立法會年報 2018-20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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