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針對非法改裝車輛的規管措施

ISE16/2022
主題:交通運輸環境事務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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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最新發展情況
新加坡針對非法改車的監管措施
立法會秘書處
研究及資訊部
資料研究組
梁志傑
2022年10月21日

附註:
  1. 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2022年7月26日應要求所提供的最新數字。
  2. 星島日報(2021)及am730(2022)。
  3. 2022年2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將有關非法改車問題轉介政府"作初步回應,之後再考慮進一步的處理"。然而,至今尚未接獲政府的正式回覆。請參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19)、環境事務委員會(2018、2021)及交通事務委員會(2022)。
  4. 採取的規管措施包括:(a)歐盟國家更頻密進行車檢;(b)紐約將針對非法改車的執法範圍由車主擴大至車房;(c)多倫多施加更嚴厲的罰則;及(d)倫敦和巴黎應用創新器材(即聲學相機)以偵測發出噪音車輛。請參閱 Global News (2019)、European Parliament (2021)、New York State Governor (2021)、CBC (2021)、le News (2021)、GovUK (2022)及The New York Times (2022)。
  5.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10)及The Times (2022)。
  6. 損壞/危險車輛亦可包括性能欠佳的舊車。請參閱運輸署(歷年)。
  7. 由運輸及物流局和環保署於2022年7月應要求所提供的最新數字。運輸署備存自2017年起有關就造成過量噪音車輛而發出車輛檢驗令的數字。請參閱東方日報(2009)、香港01(2019)、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6)及運輸署(歷年)。
  8.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2012)、深水埗區議會(2022)及九龍城區議會(2022)。
  9.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19)。
  10.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2)及黃大仙區議會(2020)。
  11.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6)、南區區議會(2016)及星島日報(2021)。
  12.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2021)、西貢區議會(2017)及荃灣區議會(2021)。
  13. 聲學相機測試的現場準確率約為80%,並將於日後在較繁忙道路上作進一步測試。根據環保署於2022年7月26日的回覆,當局已於2022年初向相關執法部門介紹了這項智能裝置。請參閱環境事務委員會(2021)及Cheng et al. (2021)。
  14. 新加坡的私家車於首次登記後的第10年起,須改為每年接受強制車檢。請參閱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12a)及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2019)。
  15. 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12b、2021a)及todayonline (2015)。
  16. 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2015)。
  17. 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12b)。
  18. 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21a、2022a)。
  19. 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21a、2021b、2022a)。
  20. Agha et al. (2014)及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22b)。
  21. The Straits Times (2021)。
  22. 現時,執法部門需要車主同意擔任控方證人,以確認為他們提供非法改車服務的車房。據報,被調查的車主並不"合作"。請參閱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21a、2022a)。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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