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及受病患、受傷和殘疾影響的適齡工作人士的照顧者

ISE02/2023
主題:社會福利及服務福利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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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的照顧者
政府對長者和殘疾人士的非正規照顧者的支援
持份者對現行政府政策的意見
澳洲對非正規照顧者的支援政策24註釋符號代表綜合有關文獻(包括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及國際照顧者組織聯盟等機構的文件),先進地方中僅有數個地方同時有全國法律對非正規照顧者作出定義以及設立為照顧者評估服務需要的制度,當中包括澳洲、英格蘭和美國。考慮到澳洲的照顧者門户及綜合支援模式等措施能夠提供經驗,說明如何透過多渠道及個人化行動計劃以更好協助照顧者,故此本《資訊述要》選擇較深入探討當地的照顧者支援策略及措施。 關乎非正規照顧者支援政策的全球概覽,經合組織於2022年4月發表的一份工作文件,雖然當中主要涉及支援長者的照顧者,但亦具有參考價值。整體而言,該文件指出: (a) 在第一線支援長者的是家人和朋友,他們提供無酬、非專業照顧,通常被稱為非正規照顧者。在經合組織成員國中,平均約‍60%獲照顧的長者報稱,僅獲得非正規照顧; (b) 非正規照顧者的法律定義和評估並不常見:20%歐盟成員國和澳‍洲對非正規照顧者有法律定義(但更多地方已採取措施承認他‍們)。總的來說,針對照顧者提供支援措施的準則往往涉及關係類別、共同居住狀況、所提供照顧的類別及照顧時數,然而多數法律/特別定義強調與需要照顧人士之間的緊密關係; (c) 在所研究的33個經合組織成員國中,約三分之二為非正規照顧者提供現金福利相關福利或以照顧者津貼的形式直接發放給照顧者(61%成員國),或發放給需要照顧的人士,而當中至少部分款項會用作補償正式註冊的家庭照顧者(39%成員國); (d) 在過去10年,經合組織成員國採取措施,以便利市民獲取資訊──主要是利用數碼工具; (e) 經合組織成員國主要依靠志願團體展開培訓和輔導; (f) 暫託服務(絕大部分以實物非現金形式提供)仍然不足夠,而且使‍用‍率偏低(原因是補助額較低、服務覆蓋範圍狹窄和安排不便);及 (g) 對於兼顧工作和照顧的非正規照顧者,各地日益堅定承諾向他們提供支援:接近三分之二成員國提供某些休假權利(有薪或無薪),以讓人照顧家庭成員;約一半成員國提供某種形式的有薪照顧者假期,惟假期天數往往較少;然而,特別為照顧者而設的靈活工‍作安排仍然不常見,原因是經合組織成員國超過一半僱員的工‍作時間由其公司嚴格訂定。 請參閱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22)。
照顧者的法律定義
經濟支援
提供支援及建議的綜合策略
照顧服務計劃
照顧者假期
結語
 
附錄1
2020年殘疾及/或長期病患人士及其受照顧需要/安排:
按年齡及勞動巿場參與情況劃分
2020年按年齡及勞動巿場參與情況劃分:殘疾及/或長期病患人士及其受照顧需要/安排
註: (*)2020年,長者當中有長期病患的人數達96.4萬人,已佔去長者總‍人數大約73%。為精簡陳述,故此圖中未有包括殘疾長者數‍據45註釋符號代表供參考:殘疾長者總人數為27.56萬人;居於家中、並且有家人/親人/朋友作為唯一或主要照顧者照顧其日常生活的殘疾長者,總人數則為8.79萬人。
(@)指居於家中的人士當中,有殘疾及/或因長期病患令其在日常生活有困難的人士,以及正在使用輔助儀器的長期病患者。
(+)特定照顧者,指由家人/親人/朋友作為唯一照顧者或主要照顧者,以照顧居於家中並有特定需要人士的日常生活。
(#)殘疾人士與長期病患者重疊程度從數據上無從確定,故具體人數亦難以估算。請參考附註9
(^)由於從事經濟活動的適齡工作人士明顯較多,相關總人數於圖中標示的比例與其他組別有所不同。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及立法會秘書處。
 
2020年殘疾及/或長期病患人士及其受照顧需要/安排:按年齡劃分
年齡 65歲及以上 15至64歲
總人數 132.1萬 524.1萬
  65歲及以上
長期病患人士
15至64歲殘疾及/或
長期病患人士
總人數 96.4萬 >80.2萬#
  當中 - 有特定需要* 37.9萬 >20.0萬#
    當中 - 有特定照顧者@ 13.4萬 3.6萬至6.9萬#
註: (*)指居於家中的人士當中,有殘疾及/或因長期病患令其在日常生‍活有困‍難的人士,以及正在使用輔助儀器的長期病患者。
(@)特定照顧者,指由家人/親人/朋友作為唯一照顧者或主要照‍顧‍者,以照顧居於家中並有特定需要人士的日常生活。
(#)殘疾人士與長期病患者重疊程度從數據上無從確定,故具體人數亦難‍以估算。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及立法會秘書處。
 
附錄2
政府對長者和殘疾人士的非正規照顧者的支援
  長者的照顧者(1) 殘疾人士的照顧者(2)
經濟支援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該計劃起初以試驗計劃形式由關愛基金撥款,由2023年10月起將會恆常化,每月生活津貼額亦由2,400元增加25%至3,000元
政府亦將於2023年第三季把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恆常化(並將使用範圍擴展到租借輔助科技產品),而且分階段將可受惠人數增加50%,由現時的8 000人增至2025-2026年度的12 000人
(a)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及(b)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亦將由2023年10月起恆常化──(a)的每月生活津貼額由2,400元增加25%至3,000元;及(b)的每月全額津貼由2,000元同樣增加25%至2,500元
中心為本的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
212間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提供的服務包括教育及發展活動、提供資源及服務資訊、膳食服務及照顧者支援服務(於未來五年將增加16間長者鄰舍中心)
長者地區中心的長者支援服務隊透過外展服務及社區網絡,協助接觸隱蔽及需要支援的長者及其照顧者
93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資訊及輔導服務、小組活動及技巧訓練、互助小組,以及復康器材示範/租借服務
逾60間各類型中心(包括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家長/親屬資源中心、殘疾人士社交及康樂中心、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提供多方面的支援,例如為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而設的訓練和能力提升活動、情緒支援、輔導服務和支援網絡
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及日間社區康復中心提供245個服務名額
家居為本的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服務隊及"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服務隊為長者提供13 365個服務名額(在2027年底前會增加約300個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名額);服務包括個人照顧/基本護理/特別護理、24小時緊急支援、暫託服務、家居清潔服務、膳食服務、護送服務及照顧者支援等
6隊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隊及兩隊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隊,為有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一系列的綜合到户服務(包括個人照顧/護理及康復訓練等)及照顧者支援(包括輔導服務、照顧技能訓練)
暫託服務
津助安老院舍及合約院舍、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及資助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為長者提供約570個指定暫託服務名額
多間中心(包括展能中心、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殘疾人士院舍)提供約550個暫託服務名額
其他支援
社署熱線服務設有全日24小時運作的互動話音系統,供長者及殘疾人士查詢有關福利服務資料及索取資料傳真,而當值社工亦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即時輔導,並安排合適的跟進服務
社署將委託非政府機構在今年第三季設立24小時的照顧者支援專線,提供即時諮詢和輔導、外展、緊急支援及轉介服務
社署網站/網頁進一步提供有關照顧者支援服務的資訊;為向長者和殘疾人士的照顧者提供全面、最新和方便查閱的資訊,社署預計在2023年年底設立一站式資訊網站,網站新特點是載列由其他非政府機構提供的熱線服務,鼓勵照顧者在有需要時尋求協助
透過其他服務計劃項目,為離院長者、認知障礙症長者及其照顧者等人士提供支援
為使社會更認識照顧者的重要性和需要、推廣社區互助,並締造照顧者友善的環境,社署會由2023-2024年度起展開為期3年的宣傳活動,與不同持份者合辦一系列照顧者為本的計劃和公眾教育活動
註: (1)政府將於2023年第三季擴大醫院管理局的「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出院規劃服務的受惠人當中可被轉介至家居照顧服務的人數將由約9 000人增至11 000人。
(2)社署將於2023年第二季推行試驗計劃,設立兩間新的社區康復中心,為在社區生活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融合日間照顧及家居照顧的服務。社署並會由2023年3月起把「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專業外展服務」試驗計劃恆常化,繼續為約4 000名私營殘疾人士院舍住客提供包括社工服務、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及言語治療等的跨專業外展服務。
資料來源:2023-2024年度預算案演辭及勞工及福利局。
 
立法會秘書處
研究及資訊部
資料研究組
尤浩然
2023年3月1日

附註:
  1. 2021年6月2日,立法會亦曾通過另一項題為"加強對照顧者的支援"的議案,促請政府優化津貼計劃、設立完善的照顧者支援架構、增加緊急暫託宿位和設立照顧者數據資料庫等。
  2. 必須承認的是,照顧兒童(即15歲以下人士)亦是照顧者群體的主要責‍任。具體而言,殘疾及/或有長期病患兒童的照顧者所面對的額外挑戰更是不容忽視。然而,照顧和教養子女屬複雜議題,涉及家庭、社會服務、勞工市場和人口政策等,而本《資訊述要》範圍較窄,聚焦照‍顧其他年齡組別人士的照顧者,因此上述議題超出了本文範圍。
  3. 政府統計處透過"綜合住户統計調查"以非經常性的形式進行專題訪問。政府統計處於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間,進行一項有關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全港性統計調查,估計有選定殘疾類別及長期病患的總人數及其普遍率,並提供有關他們的照顧者的資料。政府統計處表示,數據旨在反映2020年的情況。請參閱政府統計處(2021)。
  4. 本《資訊述要》所論述的受照顧者數據,為居於家中(或稱為居住在住户內)的受照顧者。居住於院舍及其他特殊類‍別樓宇內的人士,則不涵蓋在內。
  5. 下文所討論的數據大多由政府統計處應資料研究組的要求而提供。
  6. 較年長的長期受照顧人士,定義為"現時日常生活(例如在家中的起居飲食、出外購‍物、到康樂中心參加活動、看醫生及服藥/接受治療)長期需要由親‍人或其他人照顧的60歲及以上人士"。請參閱政府統計處(2023)。
  7. 該22.6萬名較年長的長期受照顧人士當中,有17.9萬人(即79%)與其主要照顧者同住,另外的4.6萬名人士(21%)的主要照顧者為並非同住。
    其餘9.5萬名較年長的長期受照顧人士(即並非由配偶、子女或女婿/媳婦擔任主要照顧者),分別約有6.8萬人及6千人由留宿傭工及社福機構職員作為主要照顧者;餘下約2萬名受照顧者,則由其他人士(包括配偶、子女或女婿/媳婦以外的其他親戚及朋友)擔任主要照顧者。
    另外,因為主要照顧者可以同時照顧一個或多於一個的年長長期受照顧人士,故此主要照顧者的人數很可能會低於相關的受照顧者人數。以主題性報告內的數據為例,年長長期受照顧人士與其主要照顧者同住的個案當中,有23.4萬名主要照顧者負責照顧25.7萬名年長長期受照顧人士,兩者相差近10%。請參閱政府統計處(2023)。
  8. 殘疾及/或有長期病患的受照顧者,定義為有特定需要(即有殘疾及因長期病患令其在日常生活有困難的人士,以及正在使用輔助儀器的長期病患者)並有其他人照顧其日常生活的人士。有關於專題訪問中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詳細定義,請參閱政府統計處(2021)。
  9. 從政府統計處應要求提供的專題訪問數據觀察到,於2020年約有3.6萬至6.9萬名殘疾及/或有長期病患的適齡工作受照顧者,由其家人/親人/朋友照顧日常生活。可是,倘若要得到更具體的數字,將會受數據所限──殘疾人士與長期病患者的兩組數據或有重疊(因為有人或同時患有殘疾和長期病患),但重疊程度無從確定,原因是數據由兩段不同數據收集期所進行的兩項獨立問卷調查收集而得。因此,如單‍純把兩組數據直接相加,僅能夠獲得受‍照‍顧者總數估算的"上限"。
    關於受殘疾及/或長期病患影響的人口及其受照顧需要/安排的較具體數‍據,詳情載於附錄1
  10. 舉例而言,家人/親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女婿、媳婦及兄‍弟‍姊‍妹。雖然有些論者認為鄰居亦算為非正規照顧者,惟本《資‍訊‍述要》主要集中討論家人、親人及朋友作為照顧者的情況,故‍此所有數據均不包括鄰居。
  11. 年齡為35至54歲及55至64歲的相關照顧者比例,分別為43%及31%。
  12. 年齡為35至54歲及55至64歲的相關照顧者比例,分別為27%及近40%。
  13. 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口包括所有在統計前7天內並無職位亦無工作的人士(該7天內正在休假的人士及失業人士除外),亦包括料理家務者、退休人士、無酬照顧者、不可隨時工作及沒有找尋工作的人士。至於從事經濟活動人口(即勞動人口),則包括就業人口及失業人口。
  14. 應留意的是,無酬照顧者的數據視乎受訪者的申報。所以,此選項未‍能網羅符合下述情況的照顧者:(a)非從事經濟活動並申報為其他類‍別人士,例如料理家務者、退休人士及學生(尤其是就年輕的照顧者而言);及(b)從事經濟活動(即投身勞工市場)的照顧者。此外,數據不‍能區分照顧者照顧工作的強度。部分照顧者須經常照顧其他人的日‍常生活,但亦有照顧者可能只負責臨時和強度較低的照顧工作。由於無酬照顧者的數據可能同時包含唯一/主要照顧者及其他照顧者,所‍以未必能與專題訪問所獲得的照顧者數據以及2021年人口普查中有關較年長人士照顧者的數據直接比較。
  15. 相關數字不包括留宿傭工、社福機構(例如日間護理中心服務、到户家居照顧服務等)職員和"其他人士"(配偶、子女、女婿/媳婦以外其他親戚及朋友等)。主題性報告則指出,當包括所有正規主要照顧者(留宿傭工和社福機構職員等)及非正規主要照顧者(配偶、子女、女婿/媳婦、其他親戚及朋友)時,與較年長的長期受照顧人士同住的主要照顧者當中,年齡為60歲及以上的比例約為29%。
  16. 不包括年長的無酬照顧者。
  17. 部分無酬照顧者可能是負責照顧非同住的受照顧者,故此無酬照顧者中的長者比例僅作參考。
  18.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同時有非從事經濟活動的長者和兒童的住户中,年長的無酬照顧者所佔比例明顯較小,僅佔這些住户中1.28萬名無酬照顧者的6%(800人),而35至54歲女性佔這些住户中無酬照顧者的比例明顯較大,為56%(7 100人)。
    事實上,在2021年人口普查中超過16萬名申報為無酬照顧者的人士中,最大組別(佔56%,即9.08萬人)實際上其照顧對象很可能限於兒童(即住户中有兒童,但沒有非從事經濟活動長者,亦無非從事經濟活動的患病/受傷/殘疾適齡工作人士)。
  19. 政府早前公布顧問報告,提及長者和殘疾人士照顧者的情況,但並沒有很具體地訂立有關定義。請參閱理大科技及顧問有限公司(2022)。
  20. 就系統化並由政府、專業護理機構及照顧者三方共同組成的"專業照顧者制度",該建議提出由專業護理機構以個案管理模式,評估受照顧者的護理和照顧需要,並與照顧者訂立服務協議,規範化照顧者的責任,同時向照顧者灌輸正確的照顧技巧。服務協議一經訂立,便等同得到政府認證,確立照顧者的社會身份。請參閱立法會秘書處(2022)。
  21. 為方便公眾人士搜尋切合需要的空置暫託宿位,社會福利署("社署")於2019年推出"殘疾人士住宿暫顧服務、長者住宿暫託服務及長者緊急住宿服務空置宿位查詢系統"網頁。社署計劃將在2023年年中優化查詢系統,以涵蓋日間暫託服務,便利照顧者在系統上同時搜尋日間和住宿暫託服務。請參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2c)。
  22. 有論者批評,長期病患者要在公共福利金計劃下被評定為嚴重殘疾的門檻不低。具體而言,當局要求申請人必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註冊醫生)證明,申請人是(a)因疾病而導致長期臥床;或(b)其殘疾情況導致申請人極需他人協助應付日常生活(即在進行下列最少一項或多項日常活動時,受到甚大限制、或並無能力或不能自主進行下列日常活動,極為需要依賴他人的協助:(i)從事原有的職業及擔任其適合的任何其他種類的工作;(ii)自我照顧及處理個人衞生,例如進食、穿衣、整理儀容、如廁及/或沐浴;(iii)在日常活動、室內轉換位置(床/椅、地面/椅、如廁)、前往診所、學校、工作地點中需要站立或坐下時,可維持個人的姿勢及平衡;或(iv)表達自己、與別人溝通和互動,維持認知能力(定向、專注力、集中力、記憶、判斷力、思維、學習能力等)、維持情緒控制和社交行為)。請參閱1823.gov.hk (2021)。
  23. 十一項建議為:
    範疇一:提升照顧者能力
    (a)提升照顧者對服務資訊的重視和認識,並使照顧者和相關人士更主動地尋求協助和善用現有服務;
    (b)檢視現有網站,鼓勵非政府機構/社企/企業以可持續的模式建立照顧者為本的資訊平台;
    (c)提供照顧者為本的培訓和介入服務,以提升照顧者的身心健康、自我管理和應對壓力的能力,並增強其照顧能力;
    範疇二:鼓勵家庭和非正規支援
    (d)促進家庭為本的支援及朋輩照顧者間的互助,在人生和照顧歷程各階段支援照顧者;
    (e)締造照顧者友善社區;
    (f)設計和推廣照顧者友善的工作環境,以幫助照顧者在工作與照顧者角色之間取得平衡;
    範疇三:服務整合
    (g)建立自我評估工具,以提高照顧者對其需要、危機識別和管理、及現有支援服務的認識;
    (h)識別高危照顧者並提供及時支援;
    (i)提升照顧者對輔助科技的認識、接觸和使用,以減輕照顧者壓力,提升照顧能力,並改善其生活質素;
    (j)加強暫託服務的可及性和多樣性,以支援有突發需要的照顧者;及
    (k)提供合適的服務、社區券及現金的組合以支援照顧者。
    請參閱理大科技及顧問有限公司(2022)。
  24. 綜合有關文獻(包括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及國際照顧者組織聯盟等機構的文件),先進地方中僅有數個地方同時有全國法律對非正規照顧者作出定義以及設立為照顧者評估服務需要的制度,當中包括澳洲、英格蘭和美國。考慮到澳洲的照顧者門户及綜合支援模式等措施能夠提供經驗,說明如何透過多渠道及個人化行動計劃以更好協助照顧者,故此本《資訊述要》選擇較深入探討當地的照顧者支援策略及措施。
    關乎非正規照顧者支援政策的全球概覽,經合組織於2022年4月發表的一份工作文件,雖然當中主要涉及支援長者的照顧者,但亦具有參考價值。整體而言,該文件指出:
    (a)在第一線支援長者的是家人和朋友,他們提供無酬、非專業照顧,通常被稱為非正規照顧者。在經合組織成員國中,平均約‍60%獲照顧的長者報稱,僅獲得非正規照顧;
    (b)非正規照顧者的法律定義和評估並不常見:20%歐盟成員國和澳‍洲對非正規照顧者有法律定義(但更多地方已採取措施承認他‍們)。總的來說,針對照顧者提供支援措施的準則往往涉及關係類別、共同居住狀況、所提供照顧的類別及照顧時數,然而多數法律/特別定義強調與需要照顧人士之間的緊密關係;
    (c)在所研究的33個經合組織成員國中,約三分之二為非正規照顧者提供現金福利相關福利或以照顧者津貼的形式直接發放給照顧者(61%成員國),或發放給需要照顧的人士,而當中至少部分款項會用作補償正式註冊的家庭照顧者(39%成員國);
    (d)在過去10年,經合組織成員國採取措施,以便利市民獲取資訊──主要是利用數碼工具;
    (e)經合組織成員國主要依靠志願團體展開培訓和輔導;
    (f)暫託服務(絕大部分以實物非現金形式提供)仍然不足夠,而且使‍用‍率偏低(原因是補助額較低、服務覆蓋範圍狹窄和安排不便);及
    (g)對於兼顧工作和照顧的非正規照顧者,各地日益堅定承諾向他們提供支援:接近三分之二成員國提供某些休假權利(有薪或無薪),以讓人照顧家庭成員;約一半成員國提供某種形式的有薪照顧者假期,惟假期天數往往較少;然而,特別為照顧者而設的靈活工‍作安排仍然不常見,原因是經合組織成員國超過一半僱員的工‍作時間由其公司嚴格訂定。
    請參閱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22)。
  25. 在2009年5月,澳洲眾議院家庭、社區、房屋及青年常設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n Family, Community, Housing and Youth)發表名為《誰來照顧……?》(Who Cares ...?)的報告。該報告除促請為照顧者提供"即時經濟援助"外,亦提倡擴展暫託服務(從而令照顧者得以從照顧責任中"暫作休息")、更好地協調支援服務、設立社區照顧服務資訊的一站式服務機制、建立全國統一和精簡的支援體系、頒布認證照顧者的國家法例,以及改善在職照顧者的培訓和支援。請參閱Standing Committee on Family, Community, Housing and Youth,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2009a、2009b)。
  26. 澳洲的6個州和兩個領地各自有照顧者法例及/或政策。請參閱Carer Gateway (undated)。
  27. 相關比例在2015年約為11.6%。請參閱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 (2019)。
  28. 定義為任何持續/預期會持續最少6個月,並會限制或影響日常生活活動的情況。請參閱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 (2019)。
  29. 在截至2022年9月領取照顧者福利金的人士中,80%獲全額發放福利金(即其資產及收入均低於有關門檻),而接近一半(49%)已領取福利金5年或以上。請參閱Australian Government (2022)。
  30. 請參閱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2022b)。
  31. 請參閱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21a)。
  32. 請參閱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2022b)。
  33. 2022-23年度撥款280萬澳元(1,500萬港元)。請參閱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2022b)。
  34. 計劃於2020年推出時為一個3年的試行計劃,而網上資料顯示計劃現時仍在進行,並於每年7月至9月接受申請。社會服務部(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要求所有年輕照顧者助學金的成功申請者於每年5月及10月完成強制性問卷調查,以評估他們是否持續符合資格。受助人倘若不再繼續學業(包括退學及休假),獲得另一項助學金或獎學金,不完成問卷調查及/或不再擔任照顧者,將被視為不合資格。受助人將在年初獲得2,000澳元(1.1萬港元),繼而可在5月完成年中問卷調查後,在6月獲得1,000澳元(5,500港元)的第二筆款項。他們可將款項用於教育或培訓,包括但不限於學費、手提電腦和軟件、校服、交通和住宿、暫託服務、情緒支援及課外活動。請參閱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2020)及Young Carer Network (undated-a、undated-b、undated-c)。
  35. 請參閱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2018)。
  36. 照顧者要求獲得緊急暫託服務則屬例外。在這種情況下,"緊急程序"會即時啟動,確保照顧者首先獲得緊急暫託服務。照顧者支援規劃將於後續的聯絡中展開。至於從網上獲得服務的照顧者,他們可要求地區合作夥伴回訪,或獲轉介至地區合作夥伴,以遵循照顧者支援規劃程序,亦可瀏覽照顧者門户網站的資料,自行確定最適合的資源。請參閱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2018)。
  37. 津貼額取決於居家護理方案所提供的護理水平。若符合某些標準(認‍知‍障礙症個案、退伍軍人、居於鄉郊及偏遠地區等)及/或需要額外服務(例如氧氣及腸道灌食),亦可另外再獲額外補助金。
  3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約57.33萬人正受惠於國家殘障保險計劃。按主要殘疾症狀類別(primary disability group)劃分,五大群組為自閉症(35%或約19.94萬人)、智障(17%/9.88萬)、社會心理殘障(10%/5.95萬)、發展遲緩(10%/5.68萬)和聽障(4%/2.56萬);就年齡分布而言,51%(約29.02萬人)為18歲或以下,25%(14.21萬)為19至44歲,25%(14.1萬)為45歲及以上(值得注意的是,65歲及以上受惠人士佔4%)。請參閱National Disability Insurance Agency (2022)。
  39. 國家殘障保險計劃2022-23年度的預算開支達241億澳元(1,300億港元)。請參閱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2022b)。
  40. 其他類別包括消耗品、輔助技術、協調支援、改善生活安排、增加參與社會和社區活動、求職和持續工作、改善關係、改善健康和福祉、改善學習、改善生活選擇,以及改善日常生活。
  41. 例子包括(a)資訊、聯繫及增強能力項目(Information, Linkages and Capacity Building program),以提供資金推展社區項目,惠及所有殘疾人士、其照顧者和家人;及(b)社區精神健康項目(Community Mental Health programs),目標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及其家人和照顧者提供援助,以應對精神疾病對其生活造成的影響,並改善其整體福祉。
  42. 請參閱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21a)。
  43. 暫託服務僅佔聯邦居家支援計劃的一小部分。該計劃是一項入門級居家支援計劃,協助長者在家中或社區獨立生活,並藉少量協助以達成讓有關人士盡量獨立生活的目標。參與聯邦居家支援計劃的多數人士僅需要該計劃提供的一或兩項服務。請參閱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Aged Care (2022a)。
  44. 佔所有暫託服務入住名額的25%;然而,值得留意的是,並非所有"家庭成員"均為非正規照顧者。
  45. 供參考:殘疾長者總人數為27.56萬人;居於家中、並且有家人/親人/朋友作為唯一或主要照顧者照顧其日常生活的殘疾長者,總人數則為8.79萬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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