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E11/14-15

主題: 經濟發展、流動飲食業務、美食多元化


  • 財政司司長在2015-2016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中提出將美食車引入香港的構思,以期為本港的美食市場注入多元化的元素。美食車在美國由來已久。在洛杉磯、紐約及三藩市等大城市,目前營運中的美食車估計超過一百輛。其他地方如澳洲和新加坡等,亦有推行美食車計劃。
  • 將美食車引入香港被認為會帶來各種好處,除了可為市民提供更多餐飲選擇外,亦可增闢創業途徑,提供就業機會,為城市增添生氣活力。這篇《資訊述要》旨在概述美國、澳洲和新加坡三地的美食車市場的發展。

美國的美食車市場

  • 美食車在美國早已十分盛行。近年,美食車市場日益普及。根據一項市場研究,在過去5年,美食車市場的營業收益每年增長9.3%。有意見認為,顯著增長是由於在過去經濟不景的數年,消費者對食物的喜好有所改變,傾向選擇有特色而價格相宜的美食。經營美食車的開業成本相對較少,也是其中一個推動因素。一項有關美食車的調查顯示,經營美食車的開業成本一般需要55,000美元至75,000美元(426,800港元至582,000港元)不等,而以實體店鋪形式開設食肆的開業成本,则平均為250,000美元至500,000美元(194萬港元至388萬港元)不等。因此,經營美食車對一般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而言,是一個較容易的途徑作為嘗試起點。
  • 美國各個城市在監管美食車方面的法規不盡相同。美食車除須遵守食物及公眾安全規定外,亦須受不同程度的販賣限制所規限。舉例而言,美食車不可在三藩市的住宅區售賣食物;而紐約市则禁止在某些商業區及街道進行售賣食物的活動。一些城市(例如芝加哥及三藩市)甚至全面禁止美食車在店鋪食肆的若干特定範圍內營運,以避免直接競爭。然而,該等規则備受批評,認為是扼殺美食車市場蓬勃發展的機會。
  • 有意見提倡讓美食車經營者有充分自由選擇營業地點及時間,此舉有利建立客戶羣,令業務更成功。洛杉磯對美食車採取的規管方式,被認為對美食車經營者較為有利。該市既不限制營業時間,亦沒有訂立反競爭規则。因此,一些美食車專供應早餐,另一些美食車则在晚間營業。洛杉磯的美食車經營者享有的運作自由和彈性,造就當地的美食車市場有相當的規模。

澳洲悉尼市的美食車計劃

  • 在澳洲,多個城市如阿德萊德、墨爾本及悉尼等,均積極推廣美食車,藉以豐富城市生活。具體而言,悉尼市在市中心推出美食車計劃,作為《可持續發展的悉尼2030戰略計劃展望》(Sustainable Sydney 2030)的其中一個發展策略,旨在為當地市民提供高質素而價格相宜的外賣食物選擇。美食車計劃在2012至2014年間以試驗形式推行。當局就該試驗計劃進行評估,以測試公眾對計劃的反應,並確定當地是否能開闢美食車的新市場。
  • 當地政府收到32項有意參加美食車試驗計劃的申請。當局分兩階段進行評核工作,並依據一系列準则(包括營業能力、是否符合食物安全規定、食物概念及環保措施),對申請人進行評審。最後有9名美食車經營者獲選參與試行計劃,每輛美食車提供不同的美食,例如有機食物、素食或亞洲融合菜式(Asian fusion)。為推動該項新計劃,當地政府特別開發了一項名為"悉尼美食車"(Sydney Food Trucks)的智能手機應用程式,讓顧客可透過流動裝置查看有關美食車位置、營業時間及菜單的最新資訊。
  • 試驗計劃的評估顯示,美食車的開業成本由78,000澳元至150,000澳元(468,000港元至900,000港元)不等。美食車經營者獲准在公共道路及離街專區(例如公園及廣場)營業。根據所收集的意見,離街售賣模式比沿街售賣較受美食車經營者歡迎,因為前者能夠提供穩定泊車位,較利便他們營運。在試驗計劃進行期間,每輛美食車每月平均接待1 700名顧客。由於大部分顧客均支持發展美食車市場,有關計劃目前以永久方式實施,現時全市有20輛美食車營運。當地政府更成立了美食車設計評審小組,負責評審新申請人的美食車概念設計。

新加坡的美食車

  • 流動美食車在新加坡並非新事物。新加坡早在2003年已推行首項試驗計劃。當時,市區重建局(Urba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發出逾30個許可證,准許流動美食車在指定的早上繁忙時段,在5個停車場營業,售賣熟食及包裝食物如三文治、春卷及點心等。不過,根據報章報道,由於美食車經營成本高昂,加上規管美食車的規则嚴格,因此多年來,大部分經營者已退出美食車行業。
  • 在新加坡經營流動飲食業務須遵守一套營運規定。舉例而言,每輛美食車必須設有中央後備廚房,為美食車供應食物及飲料。一如其他店鋪食肆,在美食車上處理食物的所有人員必須修讀食物衞生課程並通過考試。此外,經營者亦不可設置桌椅供顧客即場用膳。開展流動飲食業務不比開辦傳統食肆簡單,因為經營者向國家環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取得食物車牌照(Food Wagon licence)後,須另行就場地租賃分別向相關部門(例如國家公園局(National Parks Board))尋求批准。
  • 新加坡並無單一政府部門負責統籌美食車的申請事宜,加上遵從相關規例所需的成本高昂,這些均被視為窒礙當地發展美食車市場的原因。儘管如此,新加坡政府仍然推行措施,利用美食車為公眾地方增添生氣活力。新加坡政府自2014年起容許美食車在新加坡地標之一的濱海灣(Marina Bay)海濱長廊經營,向旅客提供更多餐飲選擇。有意經營美食車的個人或公司,可申請按日經營業務,或按期經營,最長為12個月,場地費用分別為每天53.5新加坡元(300港元)及每月267.5新加坡元(1,500港元)。

觀察所得

  • 本文研究的每個地方均因應當地的情況訂定不同規则規管美食車的運作。然而,為美食車經營者提供便利、營運彈性和自由度(一如洛杉磯的做法),有助提高經營者的經營意欲和動力。這亦是該行業在洛杉磯發展蓬勃的原因。反之,若申請程序較複雜或營運規则較嚴格,则可能會減少行業的市場規模。一如新加坡的情況,美食車在當地並非流行的飲食選擇。
  • 悉尼市在美食車的推廣方面發展了全面的計劃。當地在評核美食車申請時,會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美食車設計、菜式,以至環保措施等。該市亦在試驗計劃推行期間進行調查,以收集美食車經營者及顧客的意見,並發展專用的流動應用程式,以推廣美食車計劃。在短短數年間,當地美食車的數目由9輛增至20輛,成績頗令人鼓舞。


立法會秘書處
資訊服務部
資料研究組
吳穎瑜
2015年4月28日


參考資料:

美國

1.Frommer, R. & Gall, B. (2012) Food Truck Freedom: How to Build Better Food-Truck Laws in Your City. Institute for Justice. November 2012.

2.Frommer, R., Norman E., Gall, B.   Knepper, L. (2011) Streets of Dreams. Institute for Justice. July 2011.

3.IBISWorld. (2015) Food Trucks in the US: Market Research Report.

4.Intuit Network. (2012) Food Trucks Motor into the Mainstream.


澳洲悉尼市

5.City of Sydney. (2014a) Food Truck Guidelines.

6.City of Sydney. (2014b) Sydney Food Trucks Trial Report. April 2014.

7.City of Sydney. (undated) How to open a food van or food truck in the City of Sydney: A process guide for mobile food businesses.

8.Woolcott Research. (2013) Sydney Food Truck Trial Evaluation. October 2013.


新加坡

9.EnterpriseOne. (2012) Mobile Food and Beverage Vans.

10.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 (2011) Application for Mobile Food Wagon Licence.

11.The Straits Times. (2012) Snack food wagon is last van standing. 12 November 2012.

12.The Straits Times. (2014) Food truck idea stuck in first gear. 11 March 2014.

13.Urba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 (2003) URA launches trial scheme to allow mobile food and beverage (F&B) vans to operate in five car parks. Media Room. 2 June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