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鼓励私人机构资助体育发展的推动措施
ISE02/2022
香港近年的体育资金来源
- 财政紧绌窒碍发展步伐:把社区体育活动合并计算,政府投放于体育的经常公共开支,在短短4年间累增29%至2020-2021年度的60亿港元,约为本地生产总值的0.2%。考虑到该比率已高于新加坡和南韩等地的0.1%,加上政府连续两年录得庞大财政赤字,体育发展在中期內似乎难以获得更多的巨额公帑资助。6注释符号代表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21)及民政事务局(2021)。
体育产业难以自负盈亏:对私人机构而言,本地体育市场规模明显偏小,难以支持体育事业,本地的足运发展为最明显例子。尽管足球长期地是本地最受欢迎的其中一个运动项目,亦有长达40多年的职业化历史,但在2019-2020年度,香港足球总会的自营收入(如门票收益)及商业赞助仍仅占其年度收入的15%(2,000万港元),远低于来自政府及香港赛马会资助的合计份额(占71%)。
7注释符号代表香港足球总会有限公司(2020)、明报(2019)及香港01(2021)。 至于帆船和垒球等小众运动,其体育总会的收入来源或更仰赖政府拨款。
因此,为体育产业营造有利环境,以实现自负盈亏与自给自足的目标,存在不少挑战。由民政事务局局长主持的工作小组,预期会从较广泛层面,探讨体育产业化建议的商业可行性及所需的便利措施。本文则尝试收窄讨论范围,聚焦于如何推动私人机构的体育赞助和捐款。
8注释符号代表施政报告(2021)。
- 私人机构现时对本地体育的资助:目前,香港的体育赞助主要来自大型企业,或作为市场推广措施,又或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考虑。该等商业赞助形式常见于:(a)主办马拉松、榄球和高尔夫球等标志性体育盛事;(b)提供商业赞助予体育总会和体育队伍,惟主要限于足球等热门运动;(c)资助个别运动员接受精英训练;及(d)向杰出精英运动员(例如奧运奖牌得主)发放奖金。至于个别成绩斐然的运动员,他们甚或成为商业品牌的广告代言人。9注释符号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21c)及陈智思(2021)。
- 鼓励体育赞助的现行措施:香港政府甚少推出鼓励体育赞助的措施,2004年的"M"品牌计划可算是绝无仅有。在该计划下,举办顶级体育赛事的体育总会若获得商业赞助,可获政府提供等额的配对资助,而每项赛事的资助上限为1,000万港元。此外,企业的体育赞助开支,等同市场推广开支,可获稅务寛减;纵然部分持份者认为体育赞助的扣稅吸引力不及其他市场推广策略。10注释符号代表民政事务委员会(2020)、立法会(2021)及立法会秘书处(2019)。 2019年5月,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曾就此通过议案,要求政府就体育赞助提供额外扣稅优惠。11注释符号代表民政事务委员会(2019)。
- 主要关注事项:持份者普遍提出的关注事项,可归纳为以下3个主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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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缺乏商业赞助的专业知识:即使政府已于2016年1月开设体育专员一职,但社会仍然存有疑虑,民政事务局是否具备促进体育商业化的跨界专业知识。为回应此关注,行政长官在2022年1月建议设立"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推进相关政策的协调。
同时,由于受资助体育总会的主要职责是体育发展,它们大多欠缺管理及市场推广的专业人才,与商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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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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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日本近年的体育资金来源
立法会秘书处
资讯服务部
资料研究组
梁志杰
2022年1月21日
附注:
- 有关数字指截至2020年3月,60个受资助体育总会及体院从体育资助计划、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和精英运动员发展基金获得的总资助额。请参阅立法会(2017b)及明报(2021)。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21a,2021b,2021c,2021d)、立法会(2017a,2017b,2021)及立法会秘书处(2019)。
- 施政报告(2021)。
- De Bosscher et al. (2015)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2020)。
- 数据取自体院及体育总会的年度报告或体育资助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如前者不适用)。请参阅香港体育学院(2020)、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21b,2021c)及民政事务局(2021)。
-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21)及民政事务局(2021)。
- 香港足球总会有限公司(2020)、明报(2019)及香港01(2021)。
- 施政报告(2021)。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21c)及陈智思(2021)。
- 民政事务委员会(2020)、立法会(2021)及立法会秘书处(2019)。
- 民政事务委员会(2019)。
- 根据《稅务条例》(第112章),包括受资助体育总会在內的体育组织,若其宗旨是提倡"某一项特定运动",即不合资格注册成为获豁免缴稅的慈善团体。请参阅稅务局(2021)。
- 根据《稅务条例》第87条,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亦可按个别情况对受资助体育总会作出特别稅务豁免。根据零散的披露资料,中国香港赛艇协会曾在2020年获得上述豁免。
- 立法会(2021)及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21)。
-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21)、笹川体育财团(2021)及日本政策投资银行(2015,2021)。
- 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1999,2010)、文部科学省(2017)及Japan Sports Agency (2021e)。
- Sasakawa Sports Foundation (2020)。
- 三项联盟中期计划提出的最新策略包括:(a)委托大学进行调查,就每场赛事参加者的背景和消费进行分析;(b)推出一站式服务入门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式,当中包含赞助商提供的特别优惠,藉以提高会员忠诚度;(c)透过入门网站转化选手数据,藉此改进赛事规划和推广新产品;及(d)委聘市场推广专才,爭取更多商业赞助。请参阅文部科学省(2015,2017)及Japan Sports Agency (2020,2021a,2021b,2021c)。
- Japan Sports Agency (2021a,2021d)及AUBA (2021)。
- 体育总会须符合17项规定,方可成为公益财团法人,当中包括至少一半总开支须与体育或其他慈善目的有关。请参阅国稅厅(2012)。
- 日本体操协会(2020)。
- 国稅厅(2020)及Japan Football Lab (2021)。
- 余下四分之一的净收益以稅款形式拨归国库。请参阅Sasakawa Sports Foundation (2020)、B.League (2021)及Japan Sport Council (2021a,2021b)。
- 有别于收益专门用于当地体育活动的toto/BIG,日本政府就其他公营体育博彩活动(如赛马、单车竞赛等)征稅,以作为间接资金,更广泛地重新分配予各种社会福利项目(包括体育推广),这做法与香港相若。请参阅Sasakawa Sports Foundation (2017)、笹川体育财团(2021)及Financial Times (2021)。
- 笹川体育财团(2021)。
- 至于年度收入介乎1亿-3亿日元(700万-2,100万港元)的小型体育总会,以及少于1亿日元(700万港元)的微型体育总会,其商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2014-2018年期间同样上升5个百分点,分别增至31%和21%。请参阅笹川体育财团(20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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