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膳食中的钠和糖的措施

ISE03/2022
主题: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医疗服务

Tag Cloud
香港的减钠减糖措施
南韩的减钠措施
业界参与改良食品配方
获认証为低钠膳食供应商须符合特定减钠目标
营养教师负责监督学校午膳计划
设计适合在家烹调的低钠食谱
跟进减钠措施成效的监察和评估机制
英国的减糖措施
对包装饮品征收"糖稅"
在食品标签上提供清晰资料,方便消费者选择较健康的食品
透过社会推广活动诱导市民改变饮食习惯
结语
立法会秘书处
资讯服务部
资料研究组
郑慧明
2022年1月27日

附注:
  1. 2020年度人口健康调查将提供本地人口的健康状况、与健康有关的生活习惯及其他健康因素的最新资料,以及追踪香港市民盐摄取量等参数的变化。
  2. 请参阅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2019,2020)。
  3. 不少海外地方均要求食品制造商遵循自愿或强制性质的"包装正面标签"制度。相关制度旨在以简洁易明的方式,标示预先包装食品的主要营养资料,以协助消费者选择较健康的食品。交通灯食品标签制度是其中一种在包装正面标签的方式:标签上会以顏色代号标示食品中指明营养素的含量,红色、黃色及绿色分别代表高、中及低含量水平。
  4. 请参阅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2019,2020)、香港01(2017,2018)及东网(2020)。
  5. 请参阅食物及卫生局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2020)。
  6. 游离糖指由制造商、厨师或消费者在食物添加的单糖(如葡萄糖)和双糖(如砂糖),以及蜜糖、糖浆及不加糖果汁中天然含有的糖。请参阅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17)。
  7. 当局在2014年成立了一个由5位知名內地和海外公共卫生专家组成的国际咨询委员会,就如何减低本港市民的盐糖摄取量提出专业意见。
  8. 委员会在2015年3月成立,就减低市民的盐糖摄取量制订政策方向及工作计划,和向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供建议。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食品业界、医护专业人员、学术界及教育界等各个界别的代表。
  9. 食物及卫生局联同卫生署在2018年公布《迈向2025︰香港非传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动计划》,提出在2025年或之前实现9项目标(包括文中所述的3项目标),以防控非传染病的风险。
  10. 根据食安中心向资料研究组提供的资料,向顾客提供减盐/减糖点餐选项的食肆,须承诺在烹煮菜肴时:(a)将盐的用量减低至少半茶匙;及/或(b)将糖的用量减低至少一茶匙。至于提供特别设计减盐减糖菜式的食肆,须为食客提供至少3道特设的减盐及/或减糖菜肴,以及透过改良原来食谱降低食物中的盐及/或糖含量,但当局沒有就此施加任何的具体减盐减糖目标。
  11. 食安中心为白方包和麦方包设定自愿减钠目标,要求每100克方包的减钠平均值同为380毫克,而选定面包产品的减纳上限目标,则为每100克方包的钠含量490毫克。
  12. 截至2021年5月,参与计划的连锁面包店的预先包装白方包和麦方包整体钠含量平均值下降6%至7%。同时,参与计划的非预先包装面包制造商,其非预先包装白方包和麦方包的整体钠含量平均值分别减少11%和13%。请参阅食物及卫生局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2021)。
  13. 2014-2015年度人口健康调查报告书并沒有包含香港市民糖摄取量的数据;至于2020年度的调查会否涵盖相关参数,至今未有任何相关资料。
  14. 请参阅政府统计处(多个不同年份)。
  15. 请参阅Ministr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 (2020)。
  16. 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是卫生福利部(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辖下的政府附属机构,其职能是为促进南韩医疗行业的发展提供专业支援。
  17. 请参阅Korea Health Industry Development Institute (2015)及Park, H. K. et al. (2020)。
  18. 全国减钠行动于2012年开展,旨在提高主要持份者群组对减钠措施的认知程度。多个小组委员会随后相继成立,推动特定界别的减钠措施,对象包括加工食品业和餐饮业。请参阅Park, H. K. et al. (2020)。
  19. 在"全国减钠规划"实施初期,南韩政府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拨款9.65亿韩元(690万港元),为选定类别高钠加工食品制订减钠指引。请参阅Korea Health Industry Development Institute (2015)。
  20. 泡菜是南韩市民摄取钠的主要来源,因此南韩政府提供研究资助,协助制造商改良泡菜配方,以减低其钠含量。在2000年代期间,随着越来越多南韩家庭购置"泡菜雪柜",市民亦逐渐接受改良配方的减钠泡菜。"泡菜雪柜"特别为符合储存和发酵泡菜的要求而设计,由于雪柜的储存溫度较低,适合储存钠含量较低的包装或自制泡菜。
  21. 根据南韩由2007年起实施的"营养教师"制度,每间学校均须聘请一位"营养教师",以取代当时校內的营养师,负责管理学校提供的膳食,并肩负向学生推行营养教育的职责。截至2020年年底,约有三分之二的学校已聘请"营养教师",余下的学校则仍由营养师负责管理校方提供的膳食。
  22. "营养教师"可透过韩国营养师学会(Korean Dietetic Association)取得低钠食谱。
  23. 在推行"全国减钠规划"的首两年,南韩政府为计划拨款8,600万韩元(60万港元),投放于设计和制作低钠食谱和烹饪书,包括对食谱菜式的营养成分进行研究分析。请参阅Korea Health Industry Development Institute (2015)。
  24. "国民健康和营养调查研究"属全国性调查,每年选取1万名具代表性的南韩人作为调查对象。
  25. 营养科学咨询委员会曾就糖的建议摄取量制订标准,而当地儿童和青年人的平均糖摄取量高达建议水平的三倍(占能量总摄取量的14.7%至15.6%不等),而成年人的糖摄取量则为建议水平的两倍多(12.1%)。营养科学咨询委员会是全国性咨询机构,就营养和相关健康问题向政府组织提供意见,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学科的专家和业外人士。请参阅Public Health England (2015)。
  26. "糖稅"适用于直接饮用或经稀释后饮用的包装饮品;若每100毫升饮品中含有至少5克在生产过程中添加或天然存在的糖(果汁、蔬菜汁和牛奶除外),即需征稅。
  27. 英国政府推出的减糖和改良产品配方计划,除对包装饮品征收"糖稅"外,亦就其他高糖食品类别(例如早餐谷物和雪糕)推行自愿减糖措施。该计划旨在改良产品配方、减少食品分量及/或引导消费者选择较低糖或无添加糖的产品,务求在2020年或之前将儿童从主要高糖食品类别摄取的糖分量减少20%。
  28. 据英国政府表示,一罐330毫升含有添加糖的汽水,其含糖量可高达35克,已超出建议的儿童每日糖摄取量上限。
  29. 该两级稅率为:(a)若每100毫升饮品的含糖量介乎5克至少于8克,每公升征收0.18英镑(1.9港元)糖稅;及(b)若每100毫升饮品的含糖量在8克或以上,每公升征收0.24英镑(2.5港元)糖稅。
  30. 请参阅Gov.UK (2018)及Public Health England (2020)。
  31. 营养素的参考摄取量百分比的计法,是以每一份额食品可提供某项营养素的分量为基础,按其占成年人若要达到健康和均衡饮食所需该项营养素分量计算出来的百分比。若标签标示一份食品可提供成年人糖参考摄取量的50%,即该份食品已含有成年人每日糖摄取量上限的一半,因此在同一天內其余时间应选择含糖量较低的食品。
  32. 卫生及社会关怀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Social Care)在2016年进行的研究显示,超过80%的受访者声称他们会查看"包装正面标签",69%的受访者同意"包装正面标签"有助他们选择较健康的食品。在选购食品时,有查看食品"包装正面标签"的受访者会拣选较健康的食品,该等食品的热量较低,糖、脂肪和盐的含量也较少,而纤维含量亦较高。请参阅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Social Care et al. (2020)。
  33. 请参阅Gov.UK (2016)。
  34. 据悉泰国、墨西哥和一些南美国家(包括智利)正实施强制性质的"包装正面标签"计划,而另一个南美国家──巴西则已通过法规,由2022年10月起实施强制性质的"包装正面标签"计划。
  35. 最近,英国政府曾在2020年进行咨询,以收集对"包装正面标签"制度的意见和相关资料证据,为日后改进该制度提供参考资料,当中包括就更新制度以反映膳食中糖的最新建议摄取量征询意见。按现行规定,"包装正面标签"所标示的是食品的总糖含量,而最新的摄取量上限建议则只计算游离糖,并不包括水果、蔬菜、谷物和乳制品等食品中天然存在的糖。
  36. 以"为生命而改变"作为主题的社会推广活动(social marketing campaign)在2009年首次推出,目的是鼓励父母带领年幼子女养成健康生活模式和改变饮食习惯。多年来,当局开展了不同主题的"为生命而改变"推广活动,推广手法包括透过大众传媒、专属网站和会员计划宣扬健康饮食贴士和食谱,以及与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合作,为儿童提供相关的推广优惠和活动。
  37. 请参阅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 of Communication (undated)及Public Health England (2017)。
参考资料

资讯述要为立法会议员及立法会辖下委员会而编制,它们并非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亦不应以该等资讯述要作为上述意见。资讯述要的版权由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下称"行政管理委员会")所拥有。行政管理委员会准许任何人士复制资讯述要作非商业用途,惟有关复制必须准确及不会对立法会构成负面影响。详情请参阅刊载于立法会网站(www.legco.gov.hk)的责任声明及版权告示。本期资讯述要的文件编号为ISE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