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ISE04/2022
主题:工商事务中国內地、商业、大湾区、北部都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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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背景
前海合作区的地理扩充
前海合作区2021-2035年的发展方向
香港(尤其北部都会区)与前海的协同发展及挑战
结语
表1 ── 有关前海的重要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发布日期相关內容
粵港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4月该协议为粵港合作立下明确发展定位,其中列明前海地区为粵港重点合作区,集中创新行业管理制度和规则,共同拓展现代服务业市场。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0年8月经国务院批覆同意,给予前海地区全新的战略定位,发展前海中心区(包括前海、后海和宝安中心区)为新的市中心区,主要发展区域性的现代服务业与总部经济,并作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进国际合作的核心功能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将约15平方公里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定位为"粵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规划期至2020年,主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3月"十二五规划纲要"港澳专章把深圳前海开发列为7项粵港澳合作重大项目之一。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4年12月自贸区是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及对外开放的试验场,涵盖三个片区,包括前海合作区所在的前海蛇口片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纲要"港澳专章提及加快前海、南沙、橫琴等粵港澳合作平台建设。
粵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2月强调前海作为重大合作平台之一,探索协调协同发展新模式的作用,并阐明前海在对外开放、法律体系以及口岸发展的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纲要"港澳专章提出"高质量建设粵港澳大湾区,深化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广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2021年9月为前海合作区到2035年的发展订下发展目标及方向。工作內容主要围绕深化制度改革、加快对外开放、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以及地理上的扩充。

图1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扩充范围及产业概况
图1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扩充范围及产业概况
注: (1) 规划中。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前海管理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及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立法会秘书处
资讯服务部
资料研究组
张煥然
2022年2月15日

附注:
  1. 《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提出,北部都会区的西部,连同前海、蛇口及后海,组成"深圳湾优质发展圈"。
  2. 2010年,粵港两地政府共同编制《粵港合作框架协议》,是首份经由国务院批准就粵港合作所签订的纲领文件,订下粵港两地的重点工作计划,为粵港合作提供了一个平台和机制,以便双方爭取更多"先行先试"措施。
  3. 举例来说,《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前海湾保稅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在2011年相继出台,为前海的未来发展拉出框架。请参阅政协深圳市委员会(2019)。
  4. 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17a)。
  5.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详情请参阅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2015)。
  6. 前海综合保稅区享有特殊的稅收、外汇等监管政策和贸易便利化安排。详情请参阅前海管理局(未注明日期)。
  7. 请参阅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2021)。
  8. 2020年8月获修订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境外法律的条件,允许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资企业在订立民商事合同时,不论合同是否有"涉外因素"(例如当事人其中一方是外国公民),均可与合同另一方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在此以前,除非有涉外因素,否则合同的适用法律必须是內地法律,而有关爭议只可在內地进行仲裁。
  9. 截至2020年7月,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册的港澳台地区和外籍调解员共有74名,占所有特邀调解员近四成,其中香港地区调解员有56名。请参阅南方日报(2020)及新华网(2020)。
  10.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共有933名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仲裁员有385名,占比超过41%。请参阅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
  11. 请参阅人民网(2021)。
  12. 深港陆空联运自2017年起实施,对在前海综合保稅区內、拟经香港机场出口的货物,简化查验程序。企业可在前海综合保稅区完成出口货物订舱、打板、安检等全部业务流程,送抵香港机场后可直接登机。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17b,2018)。
  13. 2018年3月通过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把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抽查",即不再需要向银行事前逐项提供如合同、发票等相关交易凭证。
  14. 详情请参阅政制及內地事务局(未注明日期)及前海管理局(2019,2020a,2021b)。
  15. 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21a)。
  16. 请参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
  17. 2018年7月发布的《广东省推进粵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透露前海扩容的可能性。2020年6月发布的《广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提出,以粵港澳深度合作为主题,推动前海合作区实现扩区,并在新扩区域实施前海有关支持政策,同时实行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政策。
  18. 例如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为发展成熟的高端住宅区和消闲地区,居住人口达23万,当区设有如大型商场的生活配套,个人服务业也相应地发展成熟。
  19. 请参阅深圳新闻网(2021)。
  20. 请参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1)及21经济网(2020)。
  21. 目前已出台的有《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前者针对金融企业落戶以及特定金融活动(如数字人民币、上市融资、绿色金融等)提供奖励;后者则针对重点新兴服务行业(包括总部企业、金融业、现代海洋产业、会展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数字与时尚产业、专业服务业等)提供资金补贴。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21d,2021e)。
  22. 请参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2021)。
  23. 一项对社交媒体数据的分析显示,比政府早前提出的"明日大屿"与"跃动港岛南"两个大型基建计划,对北部都会区计划的舆论负面情绪明显较低。另外,该分析显示香港社交媒体对于北部都会区重点发展的几大区块中,洪水桥/厦村地区受到港深西部铁路的带动,关注度最高。请参阅思考香港(2021)。
  24. 请参阅南方都市报(2021)及文汇报(2021)。
  25. 请参阅陈文鸿(2021)及香港01(2021)。
  26. 请参阅宋丁(2021)。
  27. 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21c)及宋丁(2021)。
  28. 一些国际性指标(包括专利申请、高水准论文数量)显示虽然目前大湾区的科技产出量很大,但主要仍然停留在模仿复制阶段,核心技术仍然依赖输入。请参阅2022基金会(2021)、大公报(2022)及普华永道(2022)。
  29. 请参阅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2021)及BBC(2021)。
  30. 请参阅蔡洪滨(2021)及团结香港基金(2021)。
  31. 请参阅头条日报(2021)。
  32. 请参阅Now新闻(2021)、刘励超(2021)及思考香港(2021)。
  33. 政府指出,北部都会区的发展研究正进行中,并计划透过修改城市规划、收回土地等法例以精简发展管制,加快土地供应,期望在2022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出具体建议,并爭取于年內提出条例修订草案。请参阅发展局(2021)。
  34. 请参阅明报(202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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