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ISE04/2022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合作区")位处深圳市西南部,从2010年起开发,是加强香港与深圳合作的主要示范区。自前海合作区开发以来,推出了不少惠及港人港商的政策措施。至2020年,曾在当地开展商务活动或就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超过10万,并有逾万家不同规模的港资企业在前海注册。
- 2021年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方案"),把前海合作区面积即时扩大7倍,并强调在未来十多年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对外开放及现代服务业发展。
- 行政长官在2021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把新界北部地区建设成"北部都会区",冀利用深圳及其他大湾区城市的优势和把握与它们协作的机会,提升新界北部的发展动力,突破该区长久以来"职住不平衡"的发展困局。根据政府发布的《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该区发展的其中一个重点,是配以铁路将北部都会区的西部(覆盖元朗、天水围、洪水桥/厦村)连接至前海合作区,以助两地可以更深度合作,并能为北部都会区创造更多新职位。1《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提出,北部都会区的西部,连同前海、蛇口及后海,组成"深圳湾优质发展圈"。
- 因此,很多持份者均关注前海合作区的前景、与香港潜在的协同效应,以及对港资企业、港人甚至香港长远发展的机遇及挑战。本期《资讯述要》旨在阐述前海的发展,包括:(a)其背景及现状;(b)主要的开放政策;(c)前海方案下的新政策及前景;及(d)社会对推动香港和前海两地协同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关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背景
前海合作区的地理扩充
前海合作区2021-2035年的发展方向
- 承接前11年的发展成果,前海方案继续强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该方案为2025年及2035年订下了短期和中期目标,包括高水平对外开放、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与香港及澳门产业协同联动、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等。就政策范畴而言,该方案的工作內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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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深化制度改革:(i)继续完善司法改革,如港资港法等机制,及探索与不同法制和法律规则的衔接,并进一步订下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爭议解决中心的目标;(ii)有助提升营商环境的改革,包括制定投资者保护条例、完善竞爭政策框架及其实施机制,以及推进与港澳在交通、支付等领域的标准和规则衔接;(iii)联合港澳探索有利于创新技术产业的法律规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以及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iv)探索治理模式的创新,例如推进以法定机构负责部分政府区域治理职能、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担任前海合作区內法定机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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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前海方案提出继续服务业体制机制的建设,并提出几个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方向,包括:(i)建设国际贸易组合港,实施陆海空多式联运、枢纽联动,推动供应链发展;(ii)加快供应链创新发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供应链标准;(iii)在前海综合保稅区的基础上,深化市场化改革,发展离岸贸易;(iv)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创新,以培育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业态;及(v)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例如促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服务业新技术及模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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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科技发展方面,前海方案主力完善创科行业所需的体制机制,包括:(i)发展粵港澳合作研发机构、建立合作管理体制;(ii)完善国际人才服务、创新基金、孵化器、加速器等配套支持措施,以联动周边区域的科技基础设施,巩固创新产业链;(iii)引进创投机构、科技基金、研发机构;及(iv)聚集国际海洋创新机构,发展海洋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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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前海方案集中提高以下领域的对外开放程度:(i)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包括深化前海合作区服务业与港澳规则对接(例如在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証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引进港澳及国际知名大学合作办学、支持港澳医疗机构进驻,以及支持面向海外市场的文化产品开发、创作、发行和集散活动;(ii)扩大金融业务对外开放,包括探索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戶、跨境証券投资等新业务,以及允许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并展开相应的行业标准改革,例如建立粵港澳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及(iii)加大法律事务对外开放,例如允许境外知名爭议解决机构(包括仲裁机构)以备案形式在前海设立业务机构。
- 前海方案的多项制度改革,旨在推进与港澳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这对香港带来重大的机遇,不但造就一个熟悉的营商环境让港资企业得以发挥,对熟悉国际市场规则的香港人才需求料将更为殷切。此外,前海方案提出的现代服务业范畴,不少是香港的既有强项(如金融、供应链管理、物流),加上前海合作区扩区带来更多元的业态,更多的港资企业可把握此机遇开拓前海以至大湾区其他市场。前海方案发布后,部分具体实施方案亦已出台21目前已出台的有《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前者针对金融企业落戶以及特定金融活动(如数字人民币、上市融资、绿色金融等)提供奖励;后者则针对重点新兴服务行业(包括总部企业、金融业、现代海洋产业、会展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数字与时尚产业、专业服务业等)提供资金补贴。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21d,2021e)。;而深圳市政府早前表示,前海到2025年新出让的产业土地,将继续把最少三分之一预留给港资企业。22请参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2021)。
香港(尤其北部都会区)与前海的协同发展及挑战
结语
- 前海合作区自开发以来,一直与香港保持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以推进与香港紧密合作为发展方针,借助香港在服务业的既有优势发展其现代服务业,并借鉴香港的经验引入制度创新。与此同时,香港的企业和人才也受惠于前海的各种优惠政策,得以透过较低的门槛进入前海以及內地其他地区的市场,把握相关发展带来的新机遇。
- 展望未来,前海合作区的地理扩充、对外开放,以及深化制度改革,意味着港人和港企在前海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北部都会区的发展倘能得到产业政策的配合,香港更能以前海为门戶,借助深圳在创科产业的基础,推动第三次产业转型,从而对营造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作出贡献。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相关內容 |
粵港合作框架协议 | 2010年4月 | 该协议为粵港合作立下明确发展定位,其中列明前海地区为粵港重点合作区,集中创新行业管理制度和规则,共同拓展现代服务业市场。 |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 2010年8月 | 经国务院批覆同意,给予前海地区全新的战略定位,发展前海中心区(包括前海、后海和宝安中心区)为新的市中心区,主要发展区域性的现代服务业与总部经济,并作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进国际合作的核心功能区。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 将约15平方公里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定位为"粵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规划期至2020年,主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1年3月 | "十二五规划纲要"港澳专章把深圳前海开发列为7项粵港澳合作重大项目之一。 |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 2014年12月 | 自贸区是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及对外开放的试验场,涵盖三个片区,包括前海合作区所在的前海蛇口片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6年3月 | "十三五规划纲要"港澳专章提及加快前海、南沙、橫琴等粵港澳合作平台建设。 |
粵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2019年2月 | 强调前海作为重大合作平台之一,探索协调协同发展新模式的作用,并阐明前海在对外开放、法律体系以及口岸发展的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3月 | "十四五规划纲要"港澳专章提出"高质量建设粵港澳大湾区,深化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广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 2021年9月 | 为前海合作区到2035年的发展订下发展目标及方向。工作內容主要围绕深化制度改革、加快对外开放、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以及地理上的扩充。 |
图1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扩充范围及产业概况
注: (1) 规划中。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前海管理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及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立法会秘书处
资讯服务部
资料研究组
张煥然
2022年2月15日
附注:
- 《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提出,北部都会区的西部,连同前海、蛇口及后海,组成"深圳湾优质发展圈"。
- 2010年,粵港两地政府共同编制《粵港合作框架协议》,是首份经由国务院批准就粵港合作所签订的纲领文件,订下粵港两地的重点工作计划,为粵港合作提供了一个平台和机制,以便双方爭取更多"先行先试"措施。
- 举例来说,《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前海湾保稅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在2011年相继出台,为前海的未来发展拉出框架。请参阅政协深圳市委员会(2019)。
- 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17a)。
-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详情请参阅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2015)。
- 前海综合保稅区享有特殊的稅收、外汇等监管政策和贸易便利化安排。详情请参阅前海管理局(未注明日期)。
- 请参阅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2021)。
- 2020年8月获修订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境外法律的条件,允许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资企业在订立民商事合同时,不论合同是否有"涉外因素"(例如当事人其中一方是外国公民),均可与合同另一方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在此以前,除非有涉外因素,否则合同的适用法律必须是內地法律,而有关爭议只可在內地进行仲裁。
- 截至2020年7月,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册的港澳台地区和外籍调解员共有74名,占所有特邀调解员近四成,其中香港地区调解员有56名。请参阅南方日报(2020)及新华网(2020)。
-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共有933名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仲裁员有385名,占比超过41%。请参阅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
- 请参阅人民网(2021)。
- 深港陆空联运自2017年起实施,对在前海综合保稅区內、拟经香港机场出口的货物,简化查验程序。企业可在前海综合保稅区完成出口货物订舱、打板、安检等全部业务流程,送抵香港机场后可直接登机。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17b,2018)。
- 2018年3月通过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把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抽查",即不再需要向银行事前逐项提供如合同、发票等相关交易凭证。
- 详情请参阅政制及內地事务局(未注明日期)及前海管理局(2019,2020a,2021b)。
- 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21a)。
- 请参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
- 2018年7月发布的《广东省推进粵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透露前海扩容的可能性。2020年6月发布的《广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提出,以粵港澳深度合作为主题,推动前海合作区实现扩区,并在新扩区域实施前海有关支持政策,同时实行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政策。
- 例如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为发展成熟的高端住宅区和消闲地区,居住人口达23万,当区设有如大型商场的生活配套,个人服务业也相应地发展成熟。
- 请参阅深圳新闻网(2021)。
- 请参阅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1)及21经济网(2020)。
- 目前已出台的有《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前者针对金融企业落戶以及特定金融活动(如数字人民币、上市融资、绿色金融等)提供奖励;后者则针对重点新兴服务行业(包括总部企业、金融业、现代海洋产业、会展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数字与时尚产业、专业服务业等)提供资金补贴。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21d,2021e)。
- 请参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2021)。
- 一项对社交媒体数据的分析显示,比政府早前提出的"明日大屿"与"跃动港岛南"两个大型基建计划,对北部都会区计划的舆论负面情绪明显较低。另外,该分析显示香港社交媒体对于北部都会区重点发展的几大区块中,洪水桥/厦村地区受到港深西部铁路的带动,关注度最高。请参阅思考香港(2021)。
- 请参阅南方都市报(2021)及文汇报(2021)。
- 请参阅陈文鸿(2021)及香港01(2021)。
- 请参阅宋丁(2021)。
- 请参阅前海管理局(2021c)及宋丁(2021)。
- 一些国际性指标(包括专利申请、高水准论文数量)显示虽然目前大湾区的科技产出量很大,但主要仍然停留在模仿复制阶段,核心技术仍然依赖输入。请参阅2022基金会(2021)、大公报(2022)及普华永道(2022)。
- 请参阅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2021)及BBC(2021)。
- 请参阅蔡洪滨(2021)及团结香港基金(2021)。
- 请参阅头条日报(2021)。
- 请参阅Now新闻(2021)、刘励超(2021)及思考香港(2021)。
- 政府指出,北部都会区的发展研究正进行中,并计划透过修改城市规划、收回土地等法例以精简发展管制,加快土地供应,期望在2022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出具体建议,并爭取于年內提出条例修订草案。请参阅发展局(2021)。
- 请参阅明报(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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