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及組成
1843年 - 1845年
立法局的成立
1843年
立法局成立,由總督和3名官守議員組成,並由總督擔任立法局主席。
1844年
最早期的立法局會議於此年舉行。
1845年
立法局正式採納根據1843年《皇室訓令》第六條擬成的首份《香港立法局會議常規及規則》(中文譯名)。
1846年 - 1944年
立法機關發展初期
1850年
委任首兩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
1875年
《憲報》刊登立法機關首個官方中文名稱─"定例局"。至於何時改稱"立法局"則不詳。
1880年
委任首位立法局華人非官守議員。
1939年 - 1945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
1941年 - 1946年
日本佔領香港,立法局無限期休會。
1945年 - 1983年
戰後立法機關的發展
1946年
立法局於5月復會,並於同月舉行戰後首次會議。
該時期立法局的組成:
1947
1951
1964
議員總數
16
18
26
官守議員
9
10
13
非官守議員
7
8
13
1964年
官守議員及非官守議員人數首次相等。其後議員總人數繼續增長。
1984年 - 1997年
政權移交前的立法機關
1984年
非官守議員的人數上限定為32名,首次超越官守議員的29名。
1984年
簽署《中英聯合聲明》。
1985年
首次舉行立法局間接選舉。該屆立法局由57名議員組成,當中24名議員由間接選舉產生。
1990年
頒布《基本法》。
1991年
首次舉行立法局直接選舉。該屆立法局由61名議員組成,當中18名議員由9個地方選區以一人一票方式選舉產生。
1993年
總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並把主席一職交由非官守議員互選一位議員擔任。施偉賢爵士是首位由議員互選產生的立法局主席。
1995年
該屆立法局由全面經選舉產生的60位議員組成。
1996年 - 1998年
過渡時期 - 臨時立法會
1996年
臨時立法會("臨立會")於12月成立。60名議員全部由組成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的400名委員選出。
1997年
香港回歸。
臨立會於政權交接儀式後隨即於7月1日舉行會議,通過《香港回歸條例草案》。"立法局"改稱為"立法會",英文名稱則維持不變。
臨立會於9月通過《立法會條例草案》,就立法會的組成、召開及解散訂定條文,以確保第一屆立法會得以成立。
1998年 - 2021年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第一屆至第六屆)
1998年
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成立,並於7月2日舉行首次會議。第一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為兩年。
2000年
由第二屆立法會開始,立法會議員每屆任期為4年。
2005年
政府提出政制改革方案("政改方案"),建議於2008年增加立法會議席。有關方案於12月未能獲立法會通過。
該時期立法會的組成:
1998
2000
2004
2008
議員總數
60
60
60
60
功能界別選舉的議員
30
30
30
30
地方選區選舉的議員
20
24
30
30
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
10
6
--
--
2010年
政府於4月向立法會提交新的政改方案,建議將第五屆立法會的議席由60席增至70席。方案於6月獲得立法會通過。
2012年
第五屆立法會成立,由70名議員組成。在新增的10個議席中,5名議員由地方選區選出,5名議員由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出。
2015年
政府提出政制改革方案("政改方案"),建議修改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有關方案於6月未能獲立法會通過。
2016年
第六屆立法會成立,由70名議員組成。第六屆立法會的任期由2016年10月1日開始,並原定於2020年9月30日結束。
2020年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嚴峻,政府於7月決定將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推遲一年至2021年9月5日舉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於8月決定,第六屆立法會在9月30日後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
2021年
隨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3月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及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經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當中詳細列明產生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新辦法。
根據有關修訂,《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於4月提交立法會,並於5月獲得通過成為法例。根據上述條例,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日期由2021年9月5日改至同年12月19日,而由第七屆立法會開始,立法會議員會由70名增至90名。
今日立法會
2022年
第七屆立法會成立,由90名議員組成。
本屆立法會的組成:
2022
議員總數
90
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
40
功能界別選舉的議員
30
地方選區選舉的議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