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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立法會主席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獲通過的發言(只備中文)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今天(3月19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各位,今天對立法會,對特區政府,對全港市民來說,都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日子。經過一整天高質量的審議和辯論,我十分高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獲得第七屆立法會在今天6時53分三讀通過,實在是振奮人心。

 

第七屆立法會今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審議工作,劃上圓滿的句號,同時亦代表香港踏入新的一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得以完善,確保了香港今後能夠在更安定的社會環境下,集中精力締造一個更繁榮的香港,同時為國家的高質量發展出力。

 

我想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切合國家和香港社會的需要,條文按照現行普通法的常用語言編寫,清晰易明,令大眾更了解法律的界線;今次立法亦借鑑了其他普通法國家的經驗,再以香港實際情況去立法,同時亦完善了現有的法例。

 

《條例草案》與《香港國安法》相輔相成,兼容互補,更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及時防範、抵禦和消除國家安全風險;另一個要點是,《條例草案》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在《基本法》和相關國際公約下所享有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正如行政長官在3月7日向我致函時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整個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去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我十分認同行政長官的建議,立法工作刻不容緩,所以在第二日便召開特別會議,啟動《條例草案》首讀和二讀程序。

 

本着行政長官所說的“早一日、得一日”立法,在過去兩星期,議員與政府官員合力審議法案,法案委員會更開了馬拉松式會議,議員提問過千條問題,審慎、嚴謹和全面地研究每項條文,議員履職盡責,全力以赴,問得“貼地”,官員亦是準備充足,答得“到位”,消除了不少疑慮,亦反駁了不少謬誤,整個審議公開透明,公眾可以看得到、監察得到,相信大家都認同這個過程是高質、高效和認真,亦顯示了行政立法機關的良性互動,審議質素達致新高度、新標準,為日後的法案審議工作起了良好的示範作用。

 

在法案委員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文時,政府亦從善如流,接納議員提出多項建設性的意見,包括加入條文,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附屬法例;另外,就罪行和多項字眼的定義作出修訂,令法案更完善,同時彰顯了行政立法目標一致,步伐協調,齊心為香港打拼。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充分體現了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對國家、對全港市民的責任與承擔。從今日起,香港會成為一個更宜居、更宜遊、更適宜大家來營商和發展的地方,國家與香港更繁榮穩定,百業興旺,巿民安居樂業,“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最後,我感謝所有官員,以及我們立法會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帶領的團隊,去支援今次的立法工作,令立法得以順利和在短時間內完成。



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