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危險品(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第七次會議

日期2001年12月12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0時45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I.通過會議紀要
(上午10時45分至10時50分)

立法會CB(1)1774/00-01號文件(已發出)-2001年3月8日會議的紀要;及

立法會CB(1)1894/00-01號文件(已發出)-2001年5月22日會議的紀要

I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50分至下午12時45分)

立法會CB(1)536/01-02(01)號文件(英文本隨附於後)-政府當局就2001年5月22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

已發出的其他文件

-於2000年10月20日隨立法會CB(3)81/00-01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的法案文本

-已標明修訂事項的法案文本(立法會CB(1)162/00-01號文件附錄III);

-保安局於2000年10月18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SBCR1/1336/86 pt31);

-於2000年11月1日發出的法律事務部報告(立法會LS14/00-01號文件);

-保安事務委員會1999年10月16日會議紀要的摘錄(立法會CB(1)162/00-01號文件附錄IV);

-先寧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2000年11月27日提交的意見書(立法會CB(1)249/00-01號文件);

-政府當局所提交,有關運送石油氣和危險品車輛員工的訓練要求比較的文件(立法會CB(1)259/00-01(01)號文件);

-政府當局所提交,有關運送石油氣和危險品車輛的發牌規定內容比較的文件(立法會CB(1)259/00-01(02)號文件);

-先寧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2000年12月14日提交的另一份意見書(立法會CB(1)378/00-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先寧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於2000年11月27日提交的意見書作出回覆的文件(立法會CB(1)411/00-01(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0年12月6日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立法會CB(1)411/00-01(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1年1月18日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立法會CB(1)531/00-01(01)號文件);

-由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於2001年1月19日提交的意見書(立法會CB(1)531/00-01(02)號文件);

-由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提交的另一份意見書(立法會CB(1)764/00-01(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1年2月6日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立法會CB(1)764/00-01(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提交的意見書作出回應的文件(立法會CB(1)787/00-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1年3月8日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作出回應(第一部分)的文件(立法會CB(1)1255/00-01(01)號文件);

-由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提交的另一份意見書(立法會CB(1)1298/00-01(01)號文件);及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1年3月8日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作出回應(第二部分)的文件(立法會CB(1)1298/00-01(02)號文件)

II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5分以後)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