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日期2001年11月13日(星期二)
時間上午10時45分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

  1.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2. 立法會CB(1)111/01-02號文件 -- 2001年11月2日發出的2001年9月19日會議的紀要

  3. 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4.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30分)

    業已發出的條例草案及有關文件

    1.於2001年5月18日在憲報刊登並隨立法會CB(3)683/00-01號文件送交議員的條例草案

    2.財經事務局於2001年5月16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G4/38C(2001)IX)

    3.法律事務部於2001年5月24日發出的報告(立法會LS98/00-01號文件)

    4.政府當局就2001年3月7日的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提供的討論文件(立法會CB(1)732/00-01(06)號文件)及該次會議的紀要(立法會CB(1)1460/00-01號文件)

    5.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條例草案標明修訂文本(於2001年7月10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739/00-01(02)號文件)

    --與團體代表會商

    1.香港律師會的意見書-2001年7月10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739/00-01(03)號文件(只備英文本)

    2.香港退休計劃協會的意見書-2001年10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43/01-02(02)號文件

    3.退休計劃行業小組(代表香港信託人公會、香港
    投資基金公會及香港保險業聯會)的意見書

    -2001年10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43/01-02(03)號文件(只備英文本)

    --下列機構只提交意見書

    1.香港銀行公會-2001年10月4日發出的立法會CB(1)2152/00-01號文件(只備英文本)

    2.存款公司公會-2001年10月12日發出的立法會CB(1)43/01-02(01)號文件(只備英文本)

    --與政府當局會商

    1.政府當局就香港銀行公會、退休計劃行業小組及香港退休計劃協會所提意見作出的綜合回應(立法會 CB(1)237/01-02(01)號文件,英文本已於2001年11月7日發出)(中文本隨文附上)

    2.政府當局就香港律師會所提意見作出的回應(2001年9月24日發出的立法會CB(1)2087/00-01(01)號文件)

    3.法律事務部就《200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第9、10及11條所建議的權力性質而擬備的資料文件(2001年11月7日發出的立法會LS12/01-02號文件)

    4.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於2001年9月19日的會議席上所提出的事項的答覆(2001年10月11日發出的立法會CB(1)29/01-02(01)號文件)

    5.法律事務部提出的意見/問題及政府當局所作回應的摘要(2001年9月24日發出的立法會CB(1)2087/00-01(02)號文件)

  5. 其他事項

  6. (下午12時30分起)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