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
| 立法會CB(2)1751/00-01號文件 | - | 2001年3月28日會議的紀要(於2001年6月7日隨立法會CB(2)1752/00-01號文件發出)
|
II. | 條例草案第4條
法律界專業人士及學者的意見
|
| (a) | 與香港大律師公會陳文敏先生會晤
|
| (b) | 立法會CB(2)1774/00-01(02)號文件 | -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先生提交的意見書(已發出)
|
| (c) | 立法會CB(2)1786/00-01(02)號文件
| - | 香港律師會提交的意見書(隨文附上)(中文本容後奉上)
|
| 其他有關文件
|
| (d) | 立法會CB(2)1782/00-01(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2001年5月29日、31日及6月5日會議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應問題1及3(已發出)
|
| (e) | 立法會LS102/00-01號文件 | - | 法律事務部就"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法》撤銷對行政長官的任命的權力"擬備的文件(於2001年5月30日隨立法會CB(2)1698/00-01號文件發出)
|
III.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先前會議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應
|
| (a) | 立法會CB(2)1782/00-01(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2001年5月29日、31日及6月5日會議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應問題2(已發出)
|
| (b) | 立法會CB(2)1774/00-01(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2001年5月31日會議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應(已發出)
|
| (c) | 立法會CB(2)1786/00-01(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2001年6月5日會議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應(隨文附上)
|
IV. | 逐一研究條例草案的條文
(由條例草案第33條開始)
條例草案
|
| 立法會CB(2)1711/00-01(01)號文件 | - | 條例草案第8部(相應修訂)的標明修訂文本(已發出)
|
| 立法會CB(2)1712/00-01(04)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2001年3月29日一函所作的回應(已發出)
|
| 立法會CB(2)1774/00-01(03)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2001年4月23日一函所作的回應(已發出)
|
V. | 下次會議日期
|
| 下次會議將於2001年6月19日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