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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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280/01-02(01)號文件
| - | 標明有關修訂的條例草案文本(已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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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69/01-02號文件
| - | 助理法律顧問就條例草案擬備的文件,綜述須予討論的事項(已隨立法會CB(2)1352/01-02號文件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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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於2002年5月23日會議上提出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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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231/01-02(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2002年6月6日就條例草案第VII部發出的函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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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231/01-02(02)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2002年6月7日就條例草案第X部發出的函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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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條例草案第XIV部(關於《法律執業者條例》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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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098/01-02(01)號文件
| - | 法案委員會主席於2002年5月24日就一名律師會會員對《法律執業者條例》第6條的擬議修訂所提意見致律師會會長的函件(於2002年5月28日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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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231/01-02(03)號文件
| - | 律師會會長2002年5月29日致法案委員會主席的函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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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條例草案第XV部(雜項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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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231/01-02(04)號文件
| - | 助理法律顧問2002年5月28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隨函夾附了政制事務局局長2002年5月27日的函件中有關擬議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決議案擬本的摘錄(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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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231/01-02(05)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於2002年6月3日就條例草案第131條發出的函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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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條例草案第V部(強姦配偶罪及有關的性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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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231/01-02(06)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2002年6月5日致助理法律顧問的函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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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231/01-02(07)號文件
| - | 助理法律顧問2002年6月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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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231/01-02(08)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2002年6月6日致助理法律顧問的函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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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發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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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1913/01-02(01)號文件
| - | 助理法律顧問2002年4月18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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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1913/01-02(02)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2002年4月19日致助理法律顧問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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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1913/01-02(03)號文件
| - | 助理法律顧問2002年4月2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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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032/01-02(02)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2002年5月21日發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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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032/01-02(03)號文件
| - | 冼偉文先生2002年5月21日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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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032/01-02(04)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2002年5月22日發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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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政府當局擬動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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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第四工作稿(於2002年6月7日隨立法會CB(2)2227/01-02(01)號文件另行發出)
已標明有關修訂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第四工作稿(於2002年6月7日隨立法會CB(2)2227/01-02(02)號文件另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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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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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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