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會議紀要
(上午10時45分至1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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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36/00-01號文件 | -- | 2001年2月6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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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就調低立法會議員須予登記一次過收受的實惠的最低價值的建議與非委員的議員會商
(上午10時50分至11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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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39/00-01號文件 | -- | 立法會議員對有關調低立法會議員須予登記一次過收受的實惠的最低價值的建議所提意見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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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33/00-01號文件 | -- |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就調低立法會議員須予登記一次過收受的實惠的最低價值所作的建議(2001年3月2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再次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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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23/00-01號文件 | -- | 資料摘要:美國國會議員接受外間機構聘用的限制(2001年2月6日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會議文件,再次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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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24/00-01號文件 | -- | 香港立法機關把須予登記的"實惠"的最低價值訂於10,000元水平的緣由(2001年2月6日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會議文件,再次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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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員個人利益登記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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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就須予登記一次過收受的實惠的最低價值及有關事宜進行內部討論
(上午11時50分至下午1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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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有關《議事規則》第84(1)條中"某部分市民"此一用語的詮釋的會議文件擬稿
(下午12時30分至1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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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MI/31/00-01號文件 | -- |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對《議事規則》第84(1)條中"某部分市民"此一用語的詮釋(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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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修訂《議事規則》第84條:未來工作路向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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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下次會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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