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

日 期:2000年12月12日(星期二)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程

  1. 通過2000年11月7日上次會議的紀要
    (會議紀要的擬稿,隨附的立法會CMI/11/00-01號文件)

  2. 續議事項
    把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上載於立法會的網站
    (內務委員會文件的擬稿,隨附的立法會CMI/14/00-01號文件)

  3.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就關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以其議員身份所作行為的道德標準事宜訂定的勸喻性質的指引"
    (於2000年11月8日隨立法會CMI/5/00-01號文件發出予所有議員參閱)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接獲有關議員登記及申報個人利益的投訴時的處理程序"
    (於2000年11月8日隨立法會CMI/5/00-01號文件發出予所有議員備悉)

    香港法例中"利益"一詞的法定定義
    (於2000年11月24日隨立法會CMI/10/00-01號文件發出予委員省覽)

    致廉政公署的覆函
    (於2000年11月9日隨立法會CMI/7/00-01號文件發出予委員省覽)

  4. 檢討登記規定
    資料摘要:有關香港、英國及美國的議員須予登記的金錢利益的比較
    (隨附的立法會CMI/13/00-01號文件)

    資料摘要:香港、英國及美國的立法機關議員所收取的禮物
    在超逾何種價值時須予以登記
    (隨附的立法會CMI/8/00-01號文件)

    有關規定議員提交報稅表副本的建議(上次會議的紀要第8段)

  5. 其他事項

  6.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