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1年9月18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修訂議程
I.通過以往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2138/00-01號文件-2001年4月24日會議的紀要(已發出)

立法會CB(2)2268/00-01號文件 - 2001年6月26日會議的紀要(容後奉上)

II.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2)1966/00-01(01)號文件 - 關於建議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以澄清有關強姦配偶及相關性罪行法例的補充文件

立法會CB(2)1966/00-01(02)號文件 - 香港城市大學講師冼偉文先生就擬議法例修訂於2001年6月23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2082/00-01(01)號文件 - 律政司就53條明文提述"官方"的條例法律適應化修改的目前情況所擬備的參考便覽

III.日後會議的討論事項

(a) 立法會CB(2)2266/00-01(01)號文件 - 有待研究的事項一覽表(隨文附上)

(b) 檢討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 - 已於2001年8月10日送交各委員的顧問報告及報告摘要

(c) 立法會CB(2)2195/00-01號文件 - 判給刑事程序訟費的司法管轄權(已發出)

*IV.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提交的報告所發表的《審議結論》第27及43段
(下午4時35分至5時15分)

立法會CB(2)2266/00-01(02)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審議結論》第27段提供的文件(隨文附上)

立法會CB(2)2266/00-01(03)號文件 - 政府當局就《審議結論》第43段提供的文件"修改香港刑事責任最低年齡的建議"(隨文附上)

V.《2001年律師(專業彌償)(修訂)規則》
(下午5時15分至6時)

立法會CB(2)2270/00-01(01)號文件 - 《2001年律師(專業彌償)(修訂)規則》的文本(已發出)

立法會CB(2)2270/00-01(02)號文件 - 已標明有關修訂的《2001年律師(專業彌償)(修訂)規則》文本(已發出)

立法會CB(2)2270/00-01(03)號文件 - 鮑皓華湛偉霖律師行就《2001年律師(專業彌償)(修訂)規則》提交的報告(已發出)

立法會LS143/00-01LS158/00-01號文件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報告及進一步提交的報告(容後奉上)

香港律師會提供的文件(容後奉上)

VI.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的運作
(下午6時至6時30分)

立法會CB(2)1684/00-01(01)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涵蓋由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間的首份進度報告),已於2001年5月30日送交委員參閱(已發出)

立法會CB(2)2265/00-01(01)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涵蓋由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間的第二份進度報告) (已發出)

VII.其他事項

* 保安事務委員會的委員獲邀出席會議,參與議程第IV項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