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上次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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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10/00-01號文件 | -- | 2001年2月20日會議的紀要 (容後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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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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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57/00-01(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制訂"持續性侵犯兒童"罪行的建議所作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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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260/00-01(01)至(04)號文件 | -- | 4宗有關法例中英文本意義出現分歧的訴訟案件的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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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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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7/00-01(01)號文件 | -- | 有待研究的事項一覽表(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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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訓的檢討進度
(下午4時35分至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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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7/00-01(02)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擬備的文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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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7/00-01(03)號文件 | -- | 香港大學提交的意見書(隨文附上)(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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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21/00-01(01)號文件 | -- | 香港城市大學2001年4月18日提交的意見書(已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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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若干海外國家委任法官的程序"研究報告
(下午5時30分至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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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287/00-01號文件 | -- | 有關美國制度研究報告的補充資料便覽(該研究報告已於2000年11月28日提交事務委員會)(已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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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加拿大及香港制度的研究報告(英文本)已於2001年4月18日隨立法會CB(2)1299/00-01號文件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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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建議法律援助署保留一個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的編外職位以便在該署推行資訊系統策略
(下午6時至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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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7/00-01(04)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擬備的文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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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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