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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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MI/36/00-01号文件 | -- | 2001年2月6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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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就调低立法会议员须予登记一次过收受的实惠的最低价值的建议与非委员的议员会商
(上午10时50分至11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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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MI/39/00-01号文件 | -- | 立法会议员对有关调低立法会议员须予登记一次过收受的实惠的最低价值的建议所提意见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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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MI/33/00-01号文件 | -- |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就调低立法会议员须予登记一次过收受的实惠的最低价值所作的建议(2001年3月2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再次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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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MI/23/00-01号文件 | -- | 资料摘要:美国国会议员接受外间机构聘用的限制(2001年2月6日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会议文件,再次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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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MI/24/00-01号文件 | -- | 香港立法机关把须予登记的"实惠"的最低价值订于10,000元水平的缘由(2001年2月6日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会议文件,再次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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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员个人利益登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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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就须予登记一次过收受的实惠的最低价值及有关事宜进行內部讨论
(上午11时50分至下午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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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有关《议事规则》第84(1)条中"某部分市民"此一用语的诠释的会议文件拟稿
(下午12时30分至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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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MI/31/00-01号文件 | -- |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对《议事规则》第84(1)条中"某部分市民"此一用语的诠释(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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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修订《议事规则》第84条:未来工作路向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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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下次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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