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采用由往届的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所订立的"就关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以其议员身份所作行为的道德标准事宜订定的劝喻性质的指引"
(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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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采用由往届的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所订立的"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接获有关议员登记及申报个人利益的投诉时的处理程序"
(附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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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检讨供议员申报个人利益的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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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诉部总主任于2000年8月25日致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秘书的便笺 (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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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资讯科技经理于2000年10月9日致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秘书的短笺 (附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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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罗致光议员于2000年10月10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 (附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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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务委员会于2000年10月13日举行第二次会议的纪要摘录 (附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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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廉政公署2000年10月26日的来函 (附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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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程介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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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主管拟备题为"议会对在过往会期若干失当行为所施加的制裁措施:
一些海外的参考资料"的资料摘要 (附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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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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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下次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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