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0/01-4(1)

立法会

议程
2000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条例(修订附表)公告》277/2000
2.《2000年架空缆车(费用)(修订)规例》278/2000
3.《保险公司(精算师标准)规例》279/2000
4.《2000年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费用)(修订)规例》280/2000
5.《〈工厂及工业经营(负荷物移动机械)规例〉 (2000年第85号法律公告)2000年 (生效日期)公告》281/2000

其他文件

1. 第3号制衣业训练局
一九九九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2. 第4号建造业训练局
一九九九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3. 第5号香港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年报
(由规划地政局局长提交)

4.第6号公司注册处
1999-2000年报
(由财经事务局局长提交)

5.第7号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报
(由工务局局长提交)

6.第8号二○○○至○一年度第一季
批准对核准开支预算作出修改的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库务局局长提交)

7. 第9号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年报
(由卫生福利局局长提交)

8. 第10号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年报 1999-2000
(由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提交)

9. 第11号回应二零零零年六月政府帐目委员会
第34号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II. 质询

1. 丁午寿议员问:

內地各省、市海关执法时往往采用不同标准,加上执法标准时有变更,引致港商无所适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会如何协助港商解决此问题;及
    (二)会否增设一个专责办事处,或在现行架构增添人手,处理港商作出的有关投诉及协助他们直接向各省、市的海关反映意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2. 何俊仁议员问:

现时,信用卡合约普遍订明持卡人须补偿发卡机构因追收持卡人欠款而引致的一切费用及开支。本年7月,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此弥偿条款不合情理,因此不能强制执行;法院同时批评发卡机构收取高昂利息。就保障信用卡持卡人的权益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有否评估上述条款及做法是否符合《银行营运守则》的规定;过去两年,金管局有否发现认可机构的行动违反了该守则的精神及规定,因而损害信用卡持卡人的权益;若有,该局曾经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
    (二)鉴于《银行营运守则》并不是法例,对不属认可机构的发卡机构并无约束力,当局会否制定法例,以加强保障信用卡持卡人的权益;及
    (三)为了符合上述裁决的精神,当局会否制订规则,就发卡机构因追收信用卡欠款而引致的费用的摊分事宜,设定持卡人须负担的上限,并禁止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收取过高利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3. 陈鉴林议员问:

近日,房屋署通知观塘平田村的住戶,为避免一旦设置在露台內的胶喉起火时危害有关住戶的生命安全,他们在所住单位露台加装窗戶前,须自行聘请承建商进行有关的防火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哪些公共屋村的露台设计与平田村的相同,以及有关的住宅单位数目分别为何;
    (二)当局是否准许所有该类型单位的住戶在露台加装窗戶;及
    (三)估计每宗该项防火工程所需费用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计划为所有同类型的单位进行有关工程;若沒有计划,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4. 罗致光议员问:

环境保护署曾向九号货柜码头的承建商发出许可证,准许该承建商自本年7月起将青衣海底严重污染的淤泥运往內地水域倾倒;该署在上月19日要求承建商提交详尽资料,以便该署调查该项倾倒活动是否合乎环保原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何该署沒有在展开上述调查时,暂时撤销有关许可证;以及现时有哪些工程的承建商获发该种许可证;
    (二)会否检讨发出该种许可证的规定和程序;及
    (三)有何计划加强与內地有关当局的合作,以确保跨境倾倒淤泥活动不会危害自然环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5. 陈婉娴议员问:

关于政府向那些有年满21岁但仍在学成员的家庭,发放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简称"综援")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在计算有关家庭可领取的综援金额时,对未满及已满21岁的在学家庭成员的处理方式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详情及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家庭成员中有年满21岁但仍在学人士的综援个案数目;及
    (三)可供年满21岁但仍在学的综援家庭成员申领的其他类别的援助为何;在该等家庭成员取得其他援助之前的一段期间,当局有何安排协助该等家庭解决经济困难?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6.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某些于1984年以前落成的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屋苑所采用的一些建筑物料含有石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曾采用含有石棉的建筑物料兴建的居屋屋苑名称和涉及的单位数目,以及当局过去沒有公布有关情况的原因;
    (二)当局于何时知悉该等屋苑采用含有石棉的建筑物料兴建,而当局在知悉有关情况后沒有即时通知有关业主的原因;及
    (三)当局会否为有关业主拆除含有石棉的建筑构件,并承担有关费用;若会,施工时间及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7. 李华明议员问:

就香港房屋委员会向公共租住屋村的住宅及商铺租戶收取租金按金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当局收取按金的理由;
    (二)按金收入的用途;
    (三)按住宅及商铺划分,现时滾存的按金总额,以及在过去3年,当局从按金款项赚取的利息总额分别为何;及
    (四)当局沒有定期向有关租戶发放按金利息的原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8. 谭耀宗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纳稅人获批供养父母免稅额;及
    (二)鉴于本港经济转型及失业率持续高企,不少未届退休年龄的人士未能找到工作而需由子女供养,当局有否计划放宽该免稅项目內关于受供养人士必须满60岁的规定,以纾缓有关纳稅人士的经济负担;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库务局局长

*9. 陈国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自去年1月至今:

    (一)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受助人在找到工作后转为领取低收入援助类别的个案数目;及
    (二)受助人终止领取综援的个案数目;请按终止领取综援的原因分类列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0.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当局计划重新设计某些交通标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曾考虑甚么因素和根据甚么准则,以决定哪些交通标志须予重新设计;
    (二)当局在重新设计某些交通标志时,曾否参考其他国家的同类交通标志;
    (三)由于采用新设计而需予以更換的现存交通标志总数为何;及
    (四)重新设计及安装该等交通标志的费用估计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11. 罗致光议员问:

据悉,车辆使用芥花籽油作燃料时较使用柴油排放较少的黑烟,但同时却排放较多氮氧化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认可车辆废气测试中心所使用的底盘式测功机,能否有效量度车辆的氮氧化物排放量;若否,当局会否添置有关设备;及
    (二)当局会否考虑制定法例,禁止售卖未经环境保护署认可为符合环保标准的汽车燃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12. 谭耀宗议员问:

社会福利署自去年起严格执行下述规定:申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须以家庭为单位作出;因此,与家人同住的长者不可独立申领综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该署去年严格执行该规定以来,有多少名与家人同住的长者因下列原因遭终止发放综援:
    (i)家庭总收入超出规定;
    (ii)未能提供各家庭成员的入息证明;及
    (iii)其他原因,请按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二)当局因严格执行该规定而接获的投诉个案数目;及
    (三)有否计划检讨上述规定,使未获同住家人提供经济支援的长者能独立申领综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3. 陈国强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哪些法定机构的雇员聘用合约订明,倘雇员被法庭宣告破产,雇主可立即终止聘用该雇员;所涉及的雇员所属的职位及职级为何,以及该等机构根据甚么准则选定该等职位及职级;及
    (二)有否透过向法定机构发出指引或其他方式,规范该等机构在聘用合约內所订定的条款?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4. 陈智思议员问:(译文)

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将于本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强积金计划的最新参与情况;
    (二)最新参与情况是否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所设计的进度吻合;及
    (三)积金局将会/曾经采取何种措施,促请雇主尽快为其雇员选定强积金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15. 李华明议员问:

据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曾嘱咐天主教香港教区("教会")的负责人,低调处理有关梵蒂冈教廷于本月1日册封120名百年前在中国被杀的传教士及他们的追随者为圣人的庆祝活动;而该教会随后更表示,一些原订与国內有关教会进行的宗教交流活动已暂停,相信原因涉及上述封圣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中联办嘱附教会低调处理封圣事宜的做法有否超越其既订的职能;
    (二)就上述交流活动停顿问题,当局会否向该教会提供协助;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在此事上可采取哪些措施,捍卫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第32条可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6. 蔡素玉议员问:

为向访港游客提供更佳的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与香港旅游协会及的士业团体等有关组织商讨,以实施下列建议:

    (一)在各个旅游景点设置电子显示板,以多种语文提供附近的街道图、该等景点的有关资料和消费情报;
    (二)向不谙英语的的士司机提供英语翻译机,协助他们与说英语的游客沟通;及
    (三)在的士上安装电子道路信息系统,以便更快捷地把游客送抵目的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声明

政务司司长最近访问北京之行 : 政务司司长

IV. 法案

首读

1. 《2000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2. 《2000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3. 《200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
4. 《更生中心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 《2000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库务局局长
2. 《2000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库务局局长
3. 《200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4. 《更生中心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V. 议员议案

1. 边缘劳工贫穷化

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本港贫穷问题日趋严重,"边缘劳工"的数目日益增加,本会促请政府正视他们的苦况,并制订下列措施以纾解他们的困苦:

    (一)推行"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策略,例如推动循环及回收再造业、发展社区与个人服务业、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扶助等,从而为失业人士创造就业机会,并为低薪低技术工人提供改善工作及生活的机会;
    (二)在利得稅中引入累进稅制,以改善社会服务,拉近贫富人士之间的生活差距;
    (三)推行"再就业支援计划",长远而言,当局应研究成立更完善的失业保障制度,协助失业工人在寻找工作期间亦可得到经济保障及参与技术提升培训的机会,以利重新投入劳工市场﹔
    (四)尽速检讨现有的劳工法例,以助"边缘劳工"在现有困难环境中,得到应有权益的保障,例如考虑取消雇员须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4星期及每星期工作18小时或以上才受《雇佣条例》保障的规定,避免雇主逃避提供雇佣保障的责任;及
    (五)重整为劳工提供的培训架构、集中培训资源,以及鼓励商会及工会积极参与培训工作。


    就陈婉娴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黃成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三)"之后删除"推行"再就业支援计划",",并以"加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对失业及低收入人士重回劳动市场的支援,包括提供寻找工作特别津贴、提高豁免计算的工作入息的金额,"代替;删除"更完善的失业保障",并以"失业保险"代替;在"避免雇主逃避提供雇佣保障的责任;"之后删除"及";及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之后加上"﹔及(六)制定反年龄歧视条例,以保障中老年边缘劳工不会单因年龄原因而不获雇用"。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2. 创造就业机会

李华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本港失业率仍然高企,以及低收入人士有增加的趋势,本会促请政府:

    (一)透过稅务优惠,鼓励雇主开设更多新职位,聘用接受培训的失业人士;
    (二)支援弱势社群在社区发展合作社,创造服务本区的职位及工作岗位;
    (三)立法规定残疾人士聘用配额制度,增加残疾人士获聘用的机会;
    (四)增设教学助理及资讯科技统筹员职位;及
    (五)设立钟点佣工转介中心,增加妇女的兼职工作机会。


    就李华明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杨孝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三)"之后删除"立法规定残疾人士聘用配额制度,",并以"透过稅务优惠,鼓励雇主聘用残疾人士,以"代替;及删除"获聘用的机会",并以"的就业机会"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