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0/01-34(1)

立法会

议程

2001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1年图书馆指定(第2号)令》138/2001

2.《2001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公众街市)(指定事宜及修订附表10)(第2号)令》139/2001

3.《2001年街市宣布公告(修订)(第2号)宣布》140/2001


其他文件

1. 第90号二○○○至○一年度最后一季
批准对核准开支预算作出修改的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库务局局长提交)

2. 第91号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
二零零零年年报
(由李华明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3. 第92号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
二零零零年年报
(由吴清辉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4. 《财务委员会审核2001至2002年度开支预算草案的报告(2001年6月)》
(由财务委员会主席黃宜弘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5. 《2001年版权(暂停实施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单仲偕议员提交)

6. 《2001年收入条例草案及2001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余若薇议员问: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在审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交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实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的首份报告后,于本年5月11日通过《审议结论》。委员会关注该《公约》的条文仍未纳入香港特区的法律,并表明抱着《公约》属"推广"或"期望"性质的看法,是误解了《公约》对缔约国所构成的法律责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按照《基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通过香港特区的法律实施该《公约》;若否,有否评估香港特区是否违反了此项条文,以及会否考虑将该《公约》的条文纳入香港特区的法律;若会考虑,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遵行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即不在法院审理程序中辩称该《公约》只属"推广"或"期望"性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2. 罗致光议员问: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雇用和受雇为"家务雇员"的人士,获豁免参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有关雇员因而不能享有法定的退休福利;而"家务雇员"是指"在雇主的住宅处所中提供家务服务"的雇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受雇于一个家庭从事厨子、清洁、司机、园丁或其他工作的人士,哪些受该条例豁免,哪些不受豁免;当局所依据的准则为何;及

    (二)若上文第(一)项的答覆为厨子及清洁工人被豁免而司机则不被豁免,鉴于前者多为女性而后者多为男性,会否造成该等雇员当中,多数的女性雇员沒有退休福利,而多数的男性雇员却有退休福利的情况;若然,当局有否评估上述规定有否实质构成性别歧视,因而违反《性别歧视条例》的条文;若评估结果为有违反,计划何时修订上述规定;若评估为沒有违反,理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局局长

3. 冯检基议员问:


关于当局安排长者入住公共租住屋村(简称"公屋")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现正采取甚么措施,确保已根据"乐安居长者登记大行动"登记的长者,可在2003年年底或之前获编配公屋单位;

    (二)会否考虑在未来3年增拨市区用地,兴建更多适合长者居住并有独立设施的公屋单位;若会,具体计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研究现时长者住屋计划下的公屋设计及配套服务是否符合长者的需要;若会,研究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4. 涂谨申议员问: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在《审议结论》中敦促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制定和推行有关永久居留和分离家庭的政策时应注意下列事宜:
    (一)审慎留意所涉及的人权问题;

    (二)重新考虑"宽大"处理有关人士;及

    (三)增加有关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包括把所有数据适当分类,每6个月一次把该等数据公布及提交立法会。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将如何跟进该等建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5. 陈伟业议员问:


去年公营房屋连串的短桩丑闻,引起公众对楼宇地基安全的关注。自去年6月起,当局虽然已全面检验正在进行中的地基工程的桩柱质素,但沒有计划就已完成的地基工程所用的桩柱进行任何检验。鉴于有问题的承建商曾负责其他包括天桥、政府楼宇及私人楼宇等兴建工程,短桩事件遂对市民构成潜伏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重新抽样检验该等承建商在过去3年內完成的地基工程所用的桩柱;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若不进行上述的验桩工作,政府如何确保有问题承建商参与的其他工程,不会出现短桩情况;以及政府又如何确保未经检验的地基的质素已符合安全标准,不会造成人命及经济损失?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规划地政局局长

6. 刘慧卿议员问:

前任财政司司长在4月4日总结财政预算案辩论时表示,他在预算案演辞提及有需要进一步巩固金融管理制度,是因为他希望确保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能够继续以高度专业、持平、具透明度及免受政治干预的方式履行职务。金管局由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监管,该咨询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并有9名成员,其中5名来自银行业。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金管局负责规管银行业务,由该咨询委员会监管金管局有否利益冲突;

    (二)曾否发生政治干预金管局的运作的情况;及

    (三)当局将采取何种措施,确保金管局得到独立而具透明度的监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7. 刘汉铨议员问:


本年5月29日,位于长沙湾的九龙巴士(1933)有限公司新车厂建筑地盘发生严重工业意外,造成一死9伤。据报,劳工处的人员曾于4月巡查该地盘,但未有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关于工业安全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劳工处的人员巡查建筑地盘的频率及详情;

    (二)有何具体措施避免同类意外再次发生;及

    (三)会否考虑增拨资源举办更多分别针对承建商、分判商及工人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加强他们的工业安全意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8. 郑家富议员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年4月28日,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订明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重婚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导致离婚的个案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据报,有香港妇女计划在內地法院就其丈夫在內地与他人同居提出诉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內地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出的判决(包括在港财产的处置事宜)可如何在本港被确认及执行;

    (二)特区政府按照《基本法》第九十五条,与內地司法机关就民事判决在对方境內执行事宜进行商讨的进展;及

    (三)鉴于香港与內地的婚姻法律存有很大差异,当局会否考虑设立一个机构,向港人提供关于內地婚姻法律的资料及转介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9. 邓兆棠议员问:


关于房屋署("房署")推行的私营机构更多参与房屋委员会屋村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已经移交及在本年年底前将会移交私营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屋村;就每个该等屋村而言,已获/将获批服务合约的公司的名称,以及房署已移交/会移交的服务项目为何;

    (二)房署以何方法搜集有关租戶对物业服务公司表现的意见,以及至今搜集所得的意见为何;

    (三)该项外判服务计划在节省公帑开支方面的成效与房署原先预期的比较如何;

    (四)在甚么情况下会终止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合约;所采用的机制及程序为何;

    (五)房署物业服务管理组、地区租约事务管理处、屋村管理咨询委员会在监察和评核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服务方面如何分工;

    (六)在将屋村管理服务外判后,房署屋村管理处所余职责为何;及

    (七)房署须否向负责管理屋村商场及/或街市的私营管理公司支付服务费用;该等管理公司的收入来源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10.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为配合马鞍山铁路的兴建工程,政府在本年2月关闭大围单车公园,并在马鞍山拨地予沙田体育会兴建新的单车公园。然而,建造新单车公园的工程至今尚未动工,原因是政府正在考虑T7路承建商提交的申请,该承建商要求借用部分预留土地,作为T7路道路工程的工地。由于新单车公园的地盘缺乏保安设施,近期有多部摆放在该处的单车被偷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新单车公园原来计划及现时预计的启用日期;若现时预计的启用日期迟于原来计划的启用日期,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建造新单车公园工程的最新动工及竣工日期;

    (三)有否计划批准上述借用土地作为道路工程工地的申请;

    (四)是否知悉出租单车档的有关东主可否因新单车公园延期启用而获得赔偿;若可,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在新单车公园建筑工程竣工前,会否加派警员巡逻该地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1. 刘江华议员问:


《边境禁区(准许进入)公告》(第245章,附属法例)规定,只有"前往或来自中国的陆路车辆司机及直通车辆乘客"可使用沙头角管制站出入境。沙头角居民除非以上述身份过境,否则只能使用距离居所较远的其他管制站出入境。这项安排对沙头角居民甚为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容许领有沙头角禁区通行证的人士使用沙头角管制站出入境;若会,每年需额外动用多少公帑;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曾否与內地边防公安单位商讨上文第(一)项所述安排的可行性;若曾,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2. 罗致光议员问: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规定,在黑夜时间或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驾驶时,司机须亮着车头和车尾的灯;此外,如有一组街灯正在运作或迎面有驶近的车辆时,该车辆亮着的车头灯须向下斜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3年,每年:
    (一)有多少人因违反"车头灯须向下斜射"的规定而被检控;及

    (二)有多少宗交通意外涉及违反"车头灯须向下斜射"的规定,以及该等意外所造成的伤亡人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13. 刘慧卿议员问:


据报,香港中央图书馆自5月中旬启用以来,有投诉指图书馆的每天开放时间过短、馆內的防盜系统经常发生误鸣、电脑系统经常发生故障,以及有市民在馆內喧哗及使用手提电话。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上述情况;及

    (二)会否采取改善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4.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香港康体发展局("康体局")耗资1,650万元在沙田兴建哥尔夫球练习场,在工程竣工后才发现练习场的围网未能拦截所有哥尔夫球,因而需加建安全设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加设该等安全设施的费用,以及该练习场的正式启用日期;

    (二)康体局在设计该练习场时,有否就安全设施征询有关政府部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康体局如何确保有关设计符合安全规定;及

    (三)当局如何监管康体局在大型工程项目方面的开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5. 何锺泰议员问:


一家顾问公司每年邀请驻亚洲的海外雇员参与一项调查,就其工作地区的空气质素、水质、噪音水平及交通挤塞情况评分。据报,今年的调查结果显示,香港在12个亚洲地区中排名第七,而新加坡及泰国则分别占第一位及第六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香港在该项调查中的排名为何;

    (二)有否研究新加坡为何居于榜首;及

    (三)有否检讨香港的排名为何逊于新加坡及泰国,以及有何最新计划改善本港的空气质素、水质、噪音水平及交通挤塞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16. 朱幼麟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本年4月1日,下列各类档铺的出租率,以及已出租档铺每平方米租金的中位数:
    (一)每个公共租住屋村("屋村")內的商场铺位;

    (二)每个屋村的街市档位;及

    (三)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每个街市的档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17. 陈智思议员问:
(译文)

据报,政府正在研究一个合并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和保险业监理处的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计划的详情;及

    (二)实施该计划后会对保险公司有何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18. 梁富华议员问:


立法会于1999年11月24日决议批准劳工处处长订立的《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第59章,附属法例)。该规例就在指定的工业经营推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规定,但其主要条文尚未生效。关于推行安全管理制度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何仍未订定该规例的主要条文的生效日期;

    (二)当局推广安全管理制度的进展;及

    (三)指定工业经营的承建商及东主现时采用安全管理制度的14项元素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9. 李凤英议员问:


本月5日1日內先后发生两宗工业意外,4名工人怀疑被雷电击中,一死3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名死者的死因;

    (二)当局曾经透过甚么途径,提醒雇主及雇员在雷暴期间应注意的工业安全事宜,特别是需要在室外工作时的安全措施;及

    (三)有关政府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以防止同类事件发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20. 谭耀宗议员问:


据报,青马大桥的轴承构件在去年出现变形,因而需要更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轴承出现变形的具体情况;有否影响大桥的安全;

    (二)有否调查轴承出现变形的原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一般桥梁轴承的设计使用年期;在仅仅使用数年后即出现变形是否正常;

    (四)更換有关轴承所需的费用为何;该费用是否由大桥的承建商负责;及

    (五)有何措施加强监察大桥的维修保养?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 《2001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2. 《200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

3. 《2001年追加拨款(2000-2001年度)条例草案》

4. 《2001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 《2001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草案》运输局局长

2. 《200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房屋局局长

3. 《2001年追加拨款(2000-2001年度)条例草案》库务局局长

4. 《2001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卫生福利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2001年版权(暂停实施修订)条例草案》工商局局长

2. 《2001年收入条例草案》库务局局长

3. 《2001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库务局局长


IV. 议案

根据《应课稅品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将《应课稅品条例》附表1第III部修订 ─
    (a)在第1A(a)段中 ─

    (i)废除"2001年6月30日"而代以"2002年3月31日";

    (ii)在末处加入"及";

    (b)废除第1A(b)段而代以 ─

    "(b) 由2002年4月1日起,每升稅率为$2.89。";

    (c)废除第1A(c)段。
V. 议员议案

1. 预防及减少自杀个案
麦国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本港近年自杀问题严重,本会促请政府成立政策小组,专责制订有效策略,预防及减少自杀个案。

就麦国风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蔡素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成立"之后删除"政策",并以"专责"代替;在"小组,"之后删除"专责";及在"预防及减少自杀个案"之后加上",包括:(一) 增拨资源,加强社会福利署及各社会服务机构的辅导服务;(二) 加强宣传教育,向市民(特别是年青人)灌输珍惜生命的正面价值观;及(三) 加强各类有关自杀问题的研究,如自杀成因、自杀者的背景及心理状况、模仿性自杀行为等,作为制订有关策略的依据"。

出席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2. 东江水水质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东江已经成为本港主要的饮用水来源,但东江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经常超出标准,而本港每年用于购买东江水的20多亿港元,并未适当地用于在东江流域兴建足够的污水处理设施,以致供港的东江水水质未能完全符合供水合约所订的标准;同时,由香港政府以23亿港元无息贷款资助正在兴建的密封式输水管,不仅未能确保供港东江水的水质,反而会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可能对供应本港的新鲜食品造成污染,本会对此表示关注,并促请政府:
    (一)与广东省当局加强合作,严格评估并公布因密封式输水管工程导致原供水河道污染浓度剧增、污水倒流入东江而影响生态环境和供港水质的程度,以及评估需要多少额外资源,才能弥补该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东江水源造成的破坏和污染;

    (二)向广东省当局提出建议,令本港每年用于购买东江水的费用,可适当地用于在东江流域兴建足够的污水处理设施,直至水质完全符合标准;

    (三)确保在新的粵港供水协议,清楚订明水质标准及污染物超标时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与广东省当局加强水务合作,并在供水量分配、水质保障、环境保护的政策协调和财务合作方面,订定更清晰的责任和权利;

    (五)确保日后与广东省当局进行的任何大型水务合作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在进行此类项目前,进行广泛的公众咨询;及

    (六)尽快制订水资源循环再用、善用本地水源及节约用水的政策,并研究替代水源。


    就冯检基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刘江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但东江原水"之后删除"中的",并以"水质化验中的其中数个与"代替;在"污染物浓度"之后删除"经常",并以"有关的项目,过去曾出现"代替;删除",而本港每年用于购买东江水的20多亿港元,并未适当地用于在东江流域兴建足够的污水处理设施,以致供港的东江水水质未能完全符合供水合约所订的标准;同时,",并以"的情况;长远而言,"代替;在"兴建的密封式输水管,"之后删除"不仅",并以"亦"代替;在"未能"之后删除"确保",并以"保障"代替;删除",反而会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可能对供应本港的新鲜食品造成污染,本会对此表示关注,并",并以"在太原抽水站取水之前不被污染,故此,本会认为政府应积极爭取引入新丰江水库国家一级标准地面水来港;同时,本会亦"代替;在"促请政府"之后加上"采取下列行动";在":"之后加上"(一) 尽快与广东省当局研究引入河源市新丰江水库的国家一级标准地面水来港是否可行";删除"(一)",并以"(二)"代替;删除"严格评估并公布因密封式输水管工程导致原供水河道污染浓度剧增、污水倒流入东江而影响生态环境和供港水质的程度,以及评估需要多少额外资源,才能弥补该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东江水源造成的破坏和污染;",并以"除了继续定期公布密封式输水管取水点的水质化验结果外,亦将有关河床底泥的化验项目的资料一并公开,使本港市民能进一步知悉东江水的水质情况"代替;删除"(二)",并以"(三)"代替;删除"(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四)",并以"(五)"代替;删除"(五)",并以"(六)"代替;在"进行广泛的公众咨询;"之后删除"及";删除"(六)",并以"(七)"代替;及在"并研究替代水源;"之后加上"及(八) 尽快落实政府帐目委员会于2000年4月提交本会的第33B号报告中的建议,即政府当局应"按照国际最佳做法,积极考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指引,立法订明经处理食水的水质标准,让用戶可获得经处理食水水质的法定保证""。

    (ii)罗致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一) 与广东省当局加强合作,"之后删除"严格评估",并以"定期监察"代替;删除"导致原供水河道污染浓度剧增、污水倒流入东江而影响生态环境和供港水质的程度,以及评估需要多少额外资源,才能弥补该工程对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东江水源造成的破坏和污染",并以"对"代替;删除"和东江水源造成的破坏和污染",并以"的负面影响,以及制订适当的纾缓措施"代替;在"兴建足够的污水处理设施,"之后删除"直至",并以"以及加强执法和规划管理工作,使"代替;在"政策协调和财务"之后删除"合作",并以"安排"代替;及在"方面"之后加上"加入更具弹性的条款,以及"。
出席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