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0/01-25(1)

立法会

议程
2001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脊医注册(费用)规例》 79/2001

2.《〈脊医注册条例〉(第428章)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 80/2001

3.《2001年香港大学规程(修订)规程》81/2001

4.《公职指定》 82/2001

5.《〈2001年商船(注册)(修订)条例〉(2001年第9号)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83/2001

6.《〈2001年商船(注册)(费用及收费)(修订)规例〉(2001年第49号法律公告)2001年(生效日期)公告》 84/2001


其他文件

1. 第78号优质教育基金截至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经审计周年帐目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2. 第79号香港扶轮社贷款助学金截至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经审计周年帐目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3. 第80号星岛基金贷款助学金截至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经审计周年帐目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4. 第81号二○○○至○一年度第三季批准对核准开支预算作出
修改的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库务局局长提交)

5. 第82号审计署署长第三十六号报告书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一年三月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6. 第83号医院管理局年报1999-2000连同帐目报表及审计师报告书
(由卫生福利局局长提交)

7. 第84号撒玛利亚基金截至2000年3月31日止一年內的报告书 及帐目结算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书
(由卫生福利局局长提交)

8. 第85号九广铁路公司
二零零零年年报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9. 《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发牌)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何秀兰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陈国强议员问:

现时,市民可透过"邮缴通"服务在各间邮政局缴交电费及煤气费。据悉,邮政署计划将该项服务的范围扩阔至差饷、地租及水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邮政署署內员工编制及经验是否足以应付上述扩展服务的需求;

    (二)当局在决定扩展该项服务前,曾否咨询署內员工;若曾,咨询过程及结果为何;及

    (三)有否计划因而削减库务署辖下收支办事处的员工编制;若有计划,削减的人数及时间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局局长

2. 吴清辉议员问:


前工业署资助香港科技大学研究中心设立及管理"南中国与香港制造业及科研机构数据库",供市民在互联网上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监管该项目,以及该部门有否定期评估该项目的进展是否符合原定目标;

    (二)至今动用了多少公帑以设立及管理该数据库;当局有否检讨该数据库的使用情况及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有否与该研究中心商讨加强数据库的內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3. 朱幼麟议员问:


关于打击售卖盜版光碟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盜版光碟的零售黑点的数目及分布地区;

    (二)当局自本年1月以来在零售黑点检获的盜版光碟数目及估计总值;及

    (三)鉴于有不法之徒为免被捕而在零售点贴出告示,指示顾客放下款项后自行拿取盜版光碟或前往另一地点取货,当局有何措施打击此种售卖盜版光碟的手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4. 吴霭仪议员问:
(译文)

鉴于政府根据国际人权公约有责任消除香港的种族歧视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有否计划制定反种族歧视法例;若然,立法工作的时间表及现时进展为何,而当局又会否就此咨询公众;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5. 霍震霆议员问:


民政事务局局长曾于上月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表示,政府当局正研究如何协助体育界人士,解决他们在失去烟草商赞助后,举办体育活动时所面对的财政困难,以及当局正为他们物色其他合适的赞助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研究的详情及完成时间;及

    (二)物色合适赞助商的进展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6.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关于建造业检讨委员会于本年1月18日向行政长官呈交的《建业图新 ─ 建造业检讨委员会报告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对报告书內提出的109项改善措施的研究、决定及跟进行动;及

    (二)会否接纳报告书的建议,成立具法定地位的建造业统筹机构;若会,具体计划及时间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7. 呂明华议员问:


当局于1999年11月设立创新及科技基金,以支援产业开发创新意念及提升科技水平。该基金设有4项计划,分别为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一般支援计划和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就该基金的运作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至今批出资助的项目数目及款额,并按每项计划及获款公司所属行业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鉴于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以一元对一元等额出资方式资助科技创业者,并在有关项目完成后获取投资或收益时才收回资助金,至今有多少获款公司已开始向该计划偿还款额,以及估计此等项目为本港带来了多少经济收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8. 余若薇议员问:


关于香港居民在內地被有关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內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就两地居民在对方境內因涉嫌触犯刑事罪行被拘留或拘捕或非正常死亡等情况设立的相互通报机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回归以来,有多少名香港居民被內地公安机关以外的单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按羁押理由列出分项数字,而当中已获释及仍在服刑的人数分别为何;及

    (二)会否考虑与內地有关部门商讨可否:

    (i)将公安机关以外有权作出刑事强制措施的单位纳入参与该通报机制的內地机关范围內;及

    (ii)扩大该通报机制的事务范围,以致可安排香港特区政府的官员和有关家属探访那些被內地有关当局羁押的香港居民;

    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9. 麦国风议员问:


当局在一份题为《你我齐参与?健康伴我行》的医护改革咨询文件中建议,由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接办卫生署提供的普通科门诊服务。为此,当局将推行一项试验计划,在5间普通科门诊诊所试行新的营办模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试验计划的实施时间表、人手安排、所需费用及具体营办模式;及

    (二)有否评估医管局接办卫生署的普通科门诊服务,会否影响该等门诊诊所现时的员工的薪酬、服务条件及士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0. 何俊仁议员问:


关于西铁工程产生的噪音对附近居民所造成的滋扰,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根据甚么准则,发出"建筑噪音许可证"("许可证")予西铁工程的承建商,批准他们在晚间及公众假日施工;

    (二)过去一年,当局签发给西铁工程的承建商的许可证数目,以及该等许可证的平均有效期;及

    (三)过去一年,环境保护署接获多少宗涉及西铁工程的噪音投诉?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食物局局长

*11. 李卓人议员问:


本人接获一名市民投诉,他声称在1996年年底报读由建造业训练局("建训局")举办的"60天履带式固定吊臂起重机操作班"课程,但获通知须轮候至2002年8月才能入读。就各个公帑资助职业训练机构("职训机构")举办的课程的轮候入读时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过去5年,建训局有否采取措施缩短该项课程的轮候入读时间,例如增加训练学额;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在过去1年,各职训机构有哪些课程的轮候入读时间超过12个月,以及这些机构采取了甚么措施缩短该等课程的轮候时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2. 田北俊议员问:


关于政府部门公司化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就上述事宜进行的研究目前的进展及结果为何;及

    (二)除地政总署测绘处外,当局是否正考虑把其他政府部门公司化;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3. 蔡素玉议员问:


教育署辖下的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于上月出版了本年的《幼稚园概览》。据报,有124间幼稚园拒绝在《幼稚园概览》內列出幼稚园会向学童家长收取的各项杂费的资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该等幼稚园的做法有否损害家长的知情权;及

    (二)会否考虑指令所有幼稚园公布该等资料;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4. 丁午寿议员问:


关于物业价格下降对企业融资的影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近年物业价格下降如何影响工商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获取金融机构贷款;及

    (二)当局采取了甚么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在审批企业的借贷申请时,应着重有关企业的业务前景,多于物业抵押品的价值,以及该等措施的成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15. 陈婉娴议员问:


关于中一学生离开以往就读小学所属区域到其他区域("跨区")就读中学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本学年须跨区上学的中一学生人数及其占全体中一学生的百分比;该等数字与之前两年的比较为何;

    (二)估计下学年须跨区上学的中一学生人数;

    (三)预计下学年哪5个区域有最多的跨区中一学生;过去3年,该5个区域每区每年的中一学生人数、落成启用的中学数目、以及新增的中一学额;当局有否在该等区域预留土地作兴建学校之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过去3年,最多中学落成启用的5个区域为何,以及就该5个区域而言,过去3年每年跨区中一学生人数及新增的中一学额数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6. 吴亮星议员问:


政府去年10月以首次公开招股的方式出售地铁有限公司的部分权益。本人曾接获一名拟认购该等股份的市民投诉,指由于他沒有以英文填写认购股份申请表格("认购表格")的地址栏目,一家交收银行拒绝代收他的认购申请。就中、英文在股票市场运作事宜上的使用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须以英文填写认购表格的规定是否对不谙英语的市民不公平;若评估显示规定不公平,当局会如何向该等被拒收申请表格的市民负责;又当局日后发售公营机构的股份时,会否取消上述规定;及

    (二)是否知悉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曾经在过去两年和将会实行何种措施,以促进和规定证券业中介机构及人士在股票市场的运作事宜上须中、英文并用,以方便投资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17. 李凤英议员问:


上月25日,一辆满载香港居民的旅游巴士在深汕高速公路返港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多人死伤。就居民在外地因交通事件伤亡及当局有关的援助机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內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就两地居民在对方境內被拘留、拘捕或非正常死亡等事故已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內地公安机关在此事件中有否尽速知会本港警方;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共有多少名本港居民因在內地遇上交通意外而伤亡,以及该等意外的数目;

    (三)当局曾如何宣传入境事务处辖下"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的联络电话;及

    (四) 有否找出当局现时向在外地的港人所提供的协助有哪些地方可予以改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8. 李家祥议员问:


关于股票估计的平均每日成交量及其实际的成交量对当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财政预算的影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在计算2001-02年度股票买卖印花稅收入时,估计该年度內的股票平均每日成交量为何,以及当局以何基准作该项估计;

    (二)证监会在制订2001-02年度的财政预算时,以何基准得出该年度的股票平均每日成交量约为110亿元;

    (三)按证监会所估计的股票成交量计算,当局在2001-02年度的股票买卖印花稅收入将会为何;及

    (四) 当局及证监会会否因应未来数月实际的股票每日成交量,不时公布经修订的有关收入预算,以免产生令市场混淆的信息;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库务局局长

*19. 许长青议员问:


鉴于不少世界大城市均同时设有香港政府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香港贸易发展局办事处及香港旅游发展局办事处,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每个该等办事处现时的员工编制及每年的薪酬开支;及

    (二)有否研究把该等设于同一城市的办事处合并,以节省公帑开支;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20. 谭耀宗议员问:


关于元朗区未获供应海水沖厕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该区用作沖厕的淡水量及其占有关年度的该区淡水总用量的百分比;

    (二)当局至今未能为该区供应海水沖厕的原因;及

    (三)有否计划于短期內向该区供应海水沖厕;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声明

立法和行政机关的伙伴关系 : 政务司司长

IV. 法案

首读 1. 《2001年收入条例草案》

2. 《2001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

3. 《2001年收入(第3号)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 《2001年收入条例草案》库务局局长

2. 《2001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库务局局长
3. 《2001年收入(第3号)条例草案》库务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发牌)条例草案》 : 保安局局长

V. 议员议案

1. 加快设立商业信贷资料库

刘汉铨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设立商业信贷资料库,会有助增加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减轻认可贷款机构对抵押品的依赖,本会促请政府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尽快完成有关该资料库的职能、制度架构、营运模式、发展步伐,以及贷款机构分享资料的范畴及权责等问题的研究,并提出具体建议方案,以推动金融界及企业在如何落实该资料库计划一事上达致共识。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2. 切实保障雇员法定权益
梁富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雇佣条例》虽已实行多年,但至今仍经常有雇员在遇上劳资纠纷时未得到法定补偿;而随着本港就业模式改变,与雇佣事务相关的条例亦需相应予以修订,令更多受雇人士得到法例的保障;就此,本会促请政府:
    (一) 放宽《雇佣条例》中有关"连续性合约"的定义,以合理地涵盖受薪雇员,包括兼职工作的雇员;

    (二)扩大《雇佣条例》适用范围至包括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的政府雇员;及

    (三)向蓄意拖延缴付遣散费等法定款项的雇主施加惩罚措施,以确保切实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就梁富华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雇员;"之后删除"及",并以"(三) 制定措施防止雇主利用服务合约掩饰实质的雇佣关系,以逃避对雇员的法定责任,并研究可否扩大职业安全和工业意外伤亡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至自雇人士;

(四) 修订《雇佣条例》第VIA部,以给予雇员免遭不公平解雇的权利,并取消雇员根据该部条文按比例获得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须从雇主在职业退休计划或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作出的供款扣除的规定;及"代替;删除"(三)",并以"(五)"代替;及在"向蓄意拖延缴付遣散费等法定款项"之后加上",或沒有给予雇员法定休息日、法定假日或年假"。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