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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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C(2001-02)5 | 建议在入境事务处开设两个编外职位,包括一个入境事务处副处长职位(一般纪律人员(指挥官级)薪级第3点)和一个总系统经理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开设期至2003年10月31日止;并把2001-02年度编制的年薪值上限提高21,110,370元,即由1,666,747,000元增至1,687,857,370元,以开设42个非首长级职位,推行香港特别行政区身分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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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入境事务处副处长/入境事务处助理首席入境事务主任/资讯科技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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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C(2001-02)6 | 建议由2001年9月14日起,在教育署开设一个总库务会计师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点),以应付财政科不断增加且性质愈见复杂的工作,重整部门的财务和会计系统以及有关安排,并为学校提供财务管理方面的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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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教育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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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C(2001-02)7 | 建议在房屋署开设一个房屋署助理署长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三年,出任人员掌管独立审查股,负责建筑规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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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房屋署机构事务总监/房屋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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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C(2001-02)8 | 建议在政府总部经济局开设三个常额职位,包括一个首长级甲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6点)、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以及一个高级首席行政主任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并删除旅游事务专员职级和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5点)和一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作抵销,以配合旅游事务署的架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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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经济局局长/旅游事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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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EC(2001-02)9 | 建议在政府总部库务局开设一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4点),为期三年,以暂时填补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3点),使该职位的职级与其日趋繁重的职责相符,原因是未来三年该职位的责任会更加重大,工作会愈见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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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 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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