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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规例》
及《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令》小组委员会
【前称为《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规例》拟稿及
《电讯(指 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令》拟稿小组委员会】
文件
香港流动通讯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7日提交的意见书
[CB(1)1535/00-01] (2001年6月18日)
和记电话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15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1)1567/00-01(01)] (2001年6月18日)
由政府当局提供"政府当局对立法会《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规例》和《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令》小组委员会关注事项的回应"的资料文件
[CB(1)1557/00-01(02)] (2001年6月18日)
政府当局于2001年6月1日就《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令》及《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规例》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ITBB CR 7/23/10(01) Pt.17] (2001年6月4日)
由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1日提交的意见书
[CB(1)1421/00-01(01)] (2001年6月4日)
由秘书处及政府当局拟备的"各界就《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规例》拟稿提出的意见摘要"
[CB(1)1345/00-01(01)] (2001年6月4日及2001年5月29日)
由秘书处及政府当局拟备的"各界就《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令》拟稿提出的意见摘要"
[CB(1)1345/00-01(02)] (2001年6月4日及2001年5月29日)
万众电话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25日提交的第二份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1)1357/00-01] (2001年5月29日)
由政府当局提供、题为"关乎 '有连系的竞投商'的规则"的文件
[CB(1)1358/00-01(01)] (2001年5月29日)
由政府当局提供竞投设计及竞投机制的投影片资料
[CB(1)1387/00-01(01)] (2001年5月29日)
由政府当局提供的进一步说明在另一份简介文件所述的竞投机制及公布资料安排 - 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要求得到更多资料作出回应
[CB(1)1387/00-01(03)] (2001年5月29日)
由政府当局提供、题为"第三代流动服务(第三代服务)开放网络接驳"的文件
[CB(1)1358/00-01(02)] (2001年5月29日)
由政府当局提供第三代移动服务'开放网络接驳'的规定的投影片资料
[CB(1)1387/00-01(02)] (2001年5月29日)
香港流动通讯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
[CB(1)1269/00-01(01)] (2001年5月19及15日)
香港流动通讯有限公司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CB(1)1294/00-01(01)] (2001年5月19及15日)
和记电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演辞文本
[CB(1)1294/00-01(04)] (2001年5月19及15日)
和记电讯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
[CB(1)1269/00-01(02)] (2001年5月19及15日)
新世界流动电话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1)1269/00-01(03)] (2001年5月19及15日)
万众电话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1)1269/00-01(04)] (2001年5月19及15日)
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影片
[CB(1)1294/00-01(02)] (2001年5月19及15日)
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1)1242/00-01(01)] (2001年5月19及15日)
Sunday Communications Limited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1)1294/00-01(03)] (2001年5月19及15日)
《电讯(厘定频谱使用费的方法)(第三代移动服务)规例》拟稿
《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令》拟稿
如欲参阅以上文件,可向
立法会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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