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browser that enables Javascript.
请使用可执行 Javascript 的浏览器。
《〈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余)规例〉及
〈2001年食物內有害物质(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
日期
:
2001年9月26日(星期三)
时间
:
下午2时30分
地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2时30分至下午4时25分)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
CB(2)2258/00-01(01)
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小组委员会法律顾问2001年7月20日及26日的函件而提供的覆函
立法会
CB(2)2276/00-01(01)
号文件
-
建议在食用动物供应链中受新法例规定影响的各方应采取的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
CB(2)2276/00-01(02)
号文件
-
详列《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余)规例》罪行条文的列表
立法会
CB(2)2327/00-01(01)
号文件
-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2(1)条,对出售含有盐酸克仑特罗食物的人士提出检控的成功及失败个案的摘要
立法会
CB(2)2327/00-01(02)
号文件
-
內地主管当局现行就出口往香港的猪只发出的卫生证明书
立法会
CB(2)2327/00-01(03)
号文件
-
由五丰行有限公司就《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余)规例》提交的意见书
I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