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1年9月18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修订议程
I.通过以往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2138/00-01号文件-2001年4月24日会议的纪要(已发出)

立法会CB(2)2268/00-01号文件 - 2001年6月26日会议的纪要(容后奉上)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2)1966/00-01(01)号文件 - 关于建议修订《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以澄清有关强奸配偶及相关性罪行法例的补充文件

立法会CB(2)1966/00-01(02)号文件 - 香港城市大学讲师冼伟文先生就拟议法例修订于2001年6月2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082/00-01(01)号文件 - 律政司就53条明文提述"官方"的条例法律适应化修改的目前情况所拟备的参考便览

III.日后会议的讨论事项

(a) 立法会CB(2)2266/00-01(01)号文件 - 有待研究的事项一览表(随文附上)

(b) 检讨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 - 已于2001年8月10日送交各委员的顾问报告及报告摘要

(c) 立法会CB(2)2195/00-01号文件 - 判给刑事程序讼费的司法管辖权(已发出)

*IV.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提交的报告所发表的《审议结论》第27及43段
(下午4时35分至5时15分)

立法会CB(2)2266/00-01(02)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审议结论》第27段提供的文件(随文附上)

立法会CB(2)2266/00-01(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审议结论》第43段提供的文件"修改香港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的建议"(随文附上)

V.《2001年律师(专业弥偿)(修订)规则》
(下午5时15分至6时)

立法会CB(2)2270/00-01(01)号文件 - 《2001年律师(专业弥偿)(修订)规则》的文本(已发出)

立法会CB(2)2270/00-01(02)号文件 - 已标明有关修订的《2001年律师(专业弥偿)(修订)规则》文本(已发出)

立法会CB(2)2270/00-01(03)号文件 - 鲍皓华湛伟霖律师行就《2001年律师(专业弥偿)(修订)规则》提交的报告(已发出)

立法会LS143/00-01LS158/00-01号文件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报告及进一步提交的报告(容后奉上)

香港律师会提供的文件(容后奉上)

VI.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的运作
(下午6时至6时30分)

立法会CB(2)1684/00-01(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涵盖由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的首份进度报告),已于2001年5月30日送交委员参阅(已发出)

立法会CB(2)2265/00-01(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涵盖由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的第二份进度报告) (已发出)

VII.其他事项

* 保安事务委员会的委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IV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