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0年12月19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上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518/00-01号文件--2000年10月17日会议的纪要(已发出)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2)441/00-01(01)及(02)号文件--行政署长及司法机构政务长对委员在2000年11月28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有关任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一事提出多项问题所作答覆

立法会CB(2)486/00-01(01)号文件--律政司就其向保安局就有关制定法例以实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提意见提供的资料便览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0分至4时45分)

立法会CB(2)522/00-01(01)号文件--有待研究的事项一览表(随文附上)

立法会CB(2)522/00-01(02)号文件--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表(随文附上)

立法会CB(2)522/00-01(03)号文件--秘书处就若干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有关"公众利益审查"的检控政策及指引拟备的文件(随文附上)

立法会CB(2)522/00-01(04)号文件--香港律师会就"专业弥偿保险计划的架构"拟备的文件(只备英文本)(随文附上)

IV.调整《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条、《裁判官条例》第134(1)条及《婚姻诉讼条例》第54条所订的各项司法费用及收费
(下午4时45分至5时35分)

立法会LS222425/00-01号文件(随文附上)

立法会CB(2)522/00-01(05)号文件--2000年11月17日內务委员会会议纪要摘录(随文附上)

立法会CB(2)522/00-01(06)号文件--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随文附上)

立法会CB(2)522/00-01(07)号文件--政府当局对內务委员会成立的小组委员会提出的问题所作回覆;成立小组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研究在2000年11月24日刊宪以调整各项包括有关司法收费及费用的附属法例(随文附上)

V.律师法团
(下午5时3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CB(2)522/00-01(08)号文件--香港律师会提供的资料文件(只备英文本)(随文附上)

V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