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1年4月24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程
I.通过上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310/00-01号文件-- 2001年2月20日会议的纪要 (容后奉上)

II.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2)1157/00-01(01)号文件--政府当局就制订"持续性侵犯儿童"罪行的建议所作回覆

立法会CB(2)1260/00-01(01)至(04)号文件--4宗有关法例中英文本意义出现分歧的诉讼案件的判词

I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1307/00-01(01)号文件--有待研究的事项一览表(随文附上)

IV.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训的检讨进度
(下午4时35分至5时30分)

立法会CB(2)1307/00-01(02)号文件--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随文附上)

立法会CB(2)1307/00-01(03)号文件--香港大学提交的意见书(随文附上)(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2)1321/00-01(01)号文件--香港城市大学2001年4月18日提交的意见书(已发出)

V. "若干海外国家委任法官的程序"研究报告
(下午5时30分至6时)

立法会CB(2)1287/00-01号文件--有关美国制度研究报告的补充资料便览(该研究报告已于2000年11月28日提交事务委员会)(已发出)

有关加拿大及香港制度的研究报告(英文本)已于2001年4月18日随立法会CB(2)1299/00-01号文件发出

*VI.建议法律援助署保留一个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的编外职位以便在该署推行资讯系统策略
(下午6时至6时30分)

立法会CB(2)1307/00-01(04)号文件--政府当局拟备的文件(随文附上)

VII其他事项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VI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