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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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44/00-01号文件 | -- | 2001年3月3日会议的纪要(已于2001年5月17日随立法会CB(2)1545/00-01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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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42/00-01号文件 | -- | 2001年3月19日会议的纪要(已于2001年5月15日随立法会CB(2)1543/00-01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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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2001年6月12日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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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73/00-01(01)号文件 | -- | 有待研究的事项一览表(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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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基本法》第五十条所载"重要法案"一词的问题
(下午2时35分至3时10分)
有关"国会处理非普通法案的方法"的研究报告(已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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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73/00-01(02)及(03)号文件 | -- | 1999年12月20日及2000年6月19日会议纪要的有关摘录部分(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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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主要官员问责制度
(下午3时10分至3时40分)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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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主要官员的聘任安排
(下午3时40分至4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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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079/00-01(04)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供2001年3月19日会议讨论的文件(已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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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441/00-01(02)号文件 | --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2001年4月27日的来函,他在函中就委员在2001年3月19日会议上所提事宜作出回应(已在2001年5月7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商议)(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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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73/00-01(04)号文件 | -- | 秘书处拟备的资料摘要(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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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政府当局作出口头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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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对委员在2001年3月19日会议上就"主要官员的聘任安排"所提问题的回应 -- 由刘慧卿议员提出
(下午4时15分至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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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73/00-01(05)号文件 | -- | 在2001年3月19日会议上讨论此议项的逐字纪录本(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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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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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73/00-01(06)号文件 | -- | 事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排名表提交的报告拟稿(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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