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1年8月27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立法会CB(2)2208/00-01号文件 - 2001年5月21日会议的纪要(将于2001年8月24日随立法会CB(2)2210/00-01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CB(2)2209/00-01号文件 - 2001年6月12日会议的纪要(将于2001年8月24日随立法会CB(2)2210/00-01号文件发出)

II.政制事务委员会代表团研究英国、法国及德国行政机关问责制度的职务访问报告
(下午2时30分至2时45分)

代表团的报告(已发出)

(请委员察悉该份报告)

III.主要官员问责制度
(下午2时45分至3时50分)

立法会CB(2)2211/00-01(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于2001年7月16日发出的覆函(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会口头汇报进展情况)

立法会CB(2)2207/00-01(01)号文件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文件(已发出)

(请委员就主要官员问责制度达成一些建议)

IV.对前任行政长官进行的活动所作的规限
(下午3时50分至4时10分)

立法会CB(2)2211/00-01(02)号文件 - 有关"对离任政府首长及离任政府高级人员进行的活动所作的规限"的拟议研究大纲(随文附上)

(请委员通过拟议的研究大纲)

*V.成立专责委员会检讨区议会角色和职能的建议
(下午4时10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CB(2)2213/00-01(01)号文件 - 2001年7月16日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的节录部分(容后奉上)

立法会CB(2)2213/00-01(02)号文件 - 2001年7月17日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的节录部分(容后奉上)

立法会CB(2)2211/00-01(03)号文件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资料摘要(随文附上)

(请委员考虑该项建议)

IV.下次会议日期

下次会议将于2001年9月3日下午2时30分举行。

* 民政事务委员会委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