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教育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1年4月23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2)1324/00-01号文件--2001年2月19日会议的纪要]

II.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III.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2)1317/00-01号
文件附录I

-建议在日后会议讨论的事项一览]
[立法会CB(2)1317/00-01号
文件附录II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参照《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报告中有关教育的事项
(下午4时40分至5时15分)

[香港特区参照《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报告]

[CB(2)1317/00-01(01)号文件--平等机会委员会就香港特区参照《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报告所提交的意见书的摘录]

[CB(2)1317/00-01(02)号文件--香港人权监察就香港特区 参照《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报告所提交的意见书的摘录(只备英文本)]

*V.增加专上教育机会的支援措施的财务建议
(下午5时15分至5时30分)

[CB(2)1317/00-01(03)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中英并行教学模式
(下午5时30分至5时45分)

[CB(2)1317/00-01(04)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I.建议在教育署开设一个总库务会计师常额职位
(下午5时45分至6时)

[CB(2)1317/00-01(05)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II.促进家长教育的财务建议
(下午6时至6时15分)

[CB(2)1317/00-01(06)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IX.校本制服团体/青少年团体改善计划的财务建议
(下午6时15分至6时30分)

[CB(2)1317/00-01(07)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X.其他事项
(下午6时30分开始)

- 试卷出现错误事件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此等议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