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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文 件
政府當局文件,就"通常居住"一詞的涵義提供進一步解釋,並提供先前的法庭案例,以說明本地法例如何對若干憲法條文施加限制或澄清若干憲法條文
[CB(2)2787/01-02(01)] (2002年9月30日)
政府當局對香港律師會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的回應
[CB(2)2838/01-02(01)] (2002年9月30日)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文件
[CB(2)2413/01-02(03)] (2002年9月30日及2002年6月27日)
摘錄自"Halsbury's Laws of England"第四次再版 (只備英文版本) [CB(2)2744/01-02(01)] (2002年9月30日)
摘錄自"Words and phrases legally defined" (只備英文版本) [CB(2)2744/01-02(02)] (2002年9月30日)
《1999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文件摘錄,內容涉及該委員會商議有關認許符合某些居港規定的人士成為大律師的建議
[CB(2)2813/01-02] (2002年9月30日)
香港律師會於2002年8月30日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755/01-02(02)] (2002年9月30日)
香港終審法院就Fateh Muhammad訴人事登記處處長及另一人一案的判詞 (只備英文版本) [CB(2)2744/01-02(03)] (2002年9月30日)
香港大律師公會於2002年9月9日的來函 (只備英文版本) [CB(2)2771/01-02(01)] (2002年9月30日)
如欲參閱以上文件,可向
立法會圖書館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