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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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政府當局簡介在實施智能式身份證計劃後的新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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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繼續與政府當局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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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836/01-02(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4個主要範疇及訂定該4個主要範疇的條文的理據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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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836/01-02(02)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海外國家使用智能式身份證的經驗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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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前發出的其他有關文件
有關條例草案的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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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檔號:SBCR 1/1486/91 (已於2001年12月20日由保安局發出)
| -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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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LS42/01-02號文件 (已於2002年1月9日隨立法會CB(2)847/01-02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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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474/01-02(02)號文件 (已於2002年7月3日發出)
| - | 各有關條例的標明修訂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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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CB(2)2433/01-02(08)號文件 (已於2002年6月27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身份證計劃擬備的背景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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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會議的日期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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