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擬議主要官員問責制及相關事宜
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期:2002年4月24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 程
  1. 選舉主席

  2. (上午8時30分至8時35分)

  3.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4. (上午8時35分至10時30分)

    (a)建議研究次序及範疇
    (立法會CB(2)1691/01-02(02)號文件)

    (b)公眾諮詢

    (c)會議日期
    (立法會CB(2)1691/01-02(03)號文件)

    向小組委員會發出的有關文件

    (a)政府當局就主要官員問責制提供的文件(在2002年4月17日立法會會議上向議員提供)

    (b)與"對離任政府首長及離任政府高級人員進行的活動所作的規限"此份研究報告有關的文件
    (立法會CB(2)1676/01-02(01)(02)(03)(04)號文件)

    (c)"在選定國家中政府高級人員的任命程序"此份研究報告的節錄部分(立法會CB(2)1677/01-02(01)(02)(03)號文件)

    (d)與律政司司長一職有關的文件(立法會CB(2)1678/01-02(01)(02)(03)號文件)

    (e)有關擬議制度是否符合《基本法》的文件(立法會CB(2)1679/01-02(01)號文件)

    (f)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的關注及意見摘要(立法會CB(2)1691/01-02(04)號文件)

  5.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