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擬議主要官員問責制及相關事宜
小組委員會第七次會議

日期:2002年5月14日(星期二)
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45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廳

議程
I.續議事項

行政會議的職能、組成方式及運作(研究範疇一覽表第III項)

立法會CB(2)1911/01-02(01)號文件

-政府當局於2002年5月10日就 "香港法例中有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提述"擬備的文件(隨文附上)

立法會CB(2)1911/01-02(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擬備的文件(隨文附上)

II.由研究範疇一覽表第IV項開始繼續進行討論

各個政策局的分拆、合併及保留(研究範疇一覽表第IV項)

立法會CB(2)1870/01-02(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問責制局長的主管範疇"擬備的文件(已發出)

III.其他事項

IV.下次會議日期

下次會議將於2002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時30至10時30分舉行。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2年5月13日


附錄I

研究擬議主要官員問責制及相關事宜
小組委員會

研究範疇一覽表

政制事務局提供有關主要官員問責制的立法會文件
(有關的段落數目)

I.一般事項

1.符合《基本法》的問題

8(a)

2.推行擬議制度的時間安排

2、3、附件一及附件二

3.就擬議制度制定主體法例的需要



4.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常任秘書長/立法會之間的憲制關係



5.行政長官的權力和職能及其問責性



6.中央人民政府與主要官員之間的關係



II.擬議制度下聘用的主要官員

1.主要官員的人數及其政策範疇

11至13

2.把律政司司長一職納入擬議制度

14及17

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一職

18至19

4.主要官員在行政會議的職能和角色

13

5.政務司司長的職能和角色

14及15

6.財政司司長的職能和角色

14及16

7.制定類似英國《大臣守則》的守則以訂明主要官員的職能並規管其操守 -

III.行政會議的職能、組成方式及運作

13

IV.各個政策局的分拆、合併及保留

24至25

1.公務員事務局

25

2.政制事務局

25

3.民政事務局

25

4.保安局

25

5.工商及人力的政策範疇

24(a)

6.經濟事務及資訊科技的政策範疇

24(b)

7.財經事務及庫務的政策範疇

24(c)

8.環境食物及衞生福利的政策範疇

24(d)

9.房屋及規劃地政的政策範疇

24(e)

10.運輸及工務的政策範疇

24(f)

11.教育的政策範疇



V.擬議制度下的公務員體制

1.常任秘書長

20至21

2.公務員體制

23

3.有否需要制定一套與英國《公務員守則》相若的《公務員守則》



4.有關加強政府架構的McKinsey報告書



VI.行政長官辦公室

26

VII.局署關係

34至37

VIII.諮詢及法定組織及其他公共機構的檢討;擬議制度對該等組織/機構的角色和職能的影響

34至37

1.此等組織/機構的例子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電台、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



IX.憲制慣例的發展和制訂



X.與主要官員的任命、聘用和免職有關的事宜

1.提名、任命及與政府簽訂合約的程序

10

2.終止主要官員的合約及主要官員的免職

12

3.品格審查及健康檢查

46

4.整套聘用條件(包括薪酬)

38至44

(a)對行政長官及司法機構內其他可資比較職位(例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影響



5.聘用條款及條件

9至10

6.行政支援

45

XI.利益衝突

27至30

XII.有關公務員在擬議問責制度下獲聘任為主要官員的安排

47至48

XIII.法定職能的移轉

31至33

1.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提出的決議草擬本

附件一

2.《2002年釋義及通則條例(代替附表6)令》草擬本

附件二

XIV.對財政及人手的影響

49至51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2年4月26日


附錄II

研究擬議主要官員問責制及相關事宜
小組委員會

已發出的有關文件一覽表

I.一般事項

立法會CB(2)1679/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下列事宜向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供的文件:推行新的聘用制度,按有別於公務員的條款聘用主要官員會否抵觸《基本法》

立法會CB(2)1735/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問責制的合憲性"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787/01-02號文件
(在2002年5月2日發出)

-立法會CB(2)1735/01-02(01)號文件所引述的4宗個案的法庭判決的網頁

立法會CB(2)1803/01-02(01)至(04)號文件
(在2002年5月2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立法會CB(2)1735/01-02(01)號文件所引述的4宗個案的判決擬備的資料摘要

立法會CB(2)1809/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2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常任秘書長/立法會之間的關係、行政長官的權力和職能及中央人民政府與主要官員之間的關係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822/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54A條提出的決議"所擬備的文件

II.擬議制度下聘用的主要官員

立法會CB(2)1678/01-02(01)至(03)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3日發出)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意見書及政府當局就把律政司司長一職納入擬議制度的建議為2001年12月17日及2002年1月21日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提供的兩份文件

立法會CB(2)1734/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律政司司長的現行角色

立法會CB(2)1734/01-02(02)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現行職責安排

立法會CB(2)1734/01-02(03)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政務司司長的現行角色和職責範圍

立法會CB(2)1734/01-02(04)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財政司司長的現行角色和職責範圍

立法會CB(2)1734/01-02(05)(06)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行政會議的現行角色和成員組合

立法會CB(2)1868/01-02(01)至(02)號文件
(在2002年5月9日發出)

-政制事務委員會代表團報告中的有關摘錄及英國《大臣守則》的文本

立法會CB(2)1874/01-02(01)(02)號文件
(在2002年5月9日發出)

-2001年12月17日及2002年1月21日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的有關摘錄,當時在會議席上討論把律政司司長一職納入擬議制度的建議

立法會CB(2)1910/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13日發出)

-民主黨就"維護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建議方案--主要官員的守則"擬備的文件

III.行政會議的職能、組成方式及運作

立法會CB(2)1809/01-02(02)號文件
(在2002年5月2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行政會議"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822/01-02(02)號文件
(在2002年5月6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2年5月6日就"香港法例中有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提述"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911/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13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02年5月10日就 "香港法例中有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提述"擬備的文件(隨文附上)

立法會CB(2)1911/01-02(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擬備的文件(隨文附上)

IV.各個政策局的分拆、合併及保留

立法會CB(2)1870/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問責制局長的主管範疇"擬備的文件

V.擬議制度下的公務員體制

立法會CB(2)1809/01-02(03)號文件
(在2002年5月2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公務員"及"公務人員"擬備的文件

在2002年5月3日隨立法會CB(2)1810/01-02號文件發出的IN23/01-02號文件

-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就"《英國公務員守則》"擬備的資料摘要

在2002年5月3日隨立法會CB(2)1810/01-02號文件發出的IN25/01-02號文件

-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就"有關英國公務員管理的若干事項"擬備的資料摘要

立法會CB(2)1822/01-02(03)號文件
(在2002年5月6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麥健時報告書》(McKinsey Report)擬備的資料摘要

立法會CB(2)1822/01-02(04)號文件
(在2002年5月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保持公務員隊伍廉潔守正、誠信不阿的特質"擬備的文件

VI.行政長官辦公室

立法會CB(2)1871/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9日發出)

-張文光議員2002年5月8日就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的來函

VII.局署關係

VIII.諮詢及法定組織及其他公共機構的檢討;擬議制度對該等組織/機構的角色和職能的影響

IX.憲制慣例的發展和制訂

在2002年5月10日隨立法會CB(2)1886/01-02號文件發出的IN26/01-02號文件

-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就"有關憲制慣例的若干基本資料"擬備的資料摘要

X.與主要官員的任命、聘用和免職有關的事宜

立法會CB(2)1677/01-02(01)至(03)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3日發出)

-有關"在選定國家中政府高級人員的任命程序"的研究報告的研究摘要、第5部及第6部

XI.利益衝突

立法會CB(2)1676/01-02(01)至(04)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3日發出)

-有關"對離任政府首長及離任政府高級人員進行的活動所作的規限"的研究報告的研究摘要及第6部

XII.有關公務員在擬議問責制度下獲聘任為主要官員的安排

立法會CB(2)1758/01-02(01)至(04)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9日發出)

-有關在問責制下獲委出任主要官員的公務員的退休金安排的文件

XIII.法定職能的移轉

立法會CB(2)1880/01-02(01)
(在2002年5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54A條提出的決議 -- 法定職能的移轉"所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880/01-02(02)
(在2002年5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把工商局局長的法定職能移轉給工商及人力資源局局長"所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883/01-02(01)
(在2002年5月10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把經濟局局長的法定職能移轉給經濟發展局局長"所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884/01-02(01)
(在2002年5月10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把教育統籌局局長的法定職能移轉給教育局局長及工商及人力資源局局長"所擬備的文件

XIV.對財政及人手的影響

其他有關文件

先前會議所提出的事項

立法會CB(2)1691/01-02(04)號文件
(中文本在2002年4月23日隨立法會CB(2)1710/01-02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綜述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的關注及意見的摘要文件

立法會CB(2)1711/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委員先前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所提事項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1762/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4月30日發出)

-2002年4月18日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的事項

立法會CB(2)1775/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2日發出)

-2002年4月29日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的事項

立法會CB(2)1821/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6日發出)

-2002年5月3日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的事項

立法會CB(2)1869/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5月9日發出)

-2002年5月7日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的事項

一般

立法會CB(2)1711/01-02(02)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3日發出)

-何秀蘭議員建議由小組委員會進行研究的範疇一覽表

立法會CB(2)1728/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研究範疇一覽表

立法會CB(2)1728/01-02(02)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小組委員會的會議安排

立法會CB(2)1733/01-02(01)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2002年4月24日的新聞公告,內容有關經濟學人訊息部發表有關香港的報告(下稱 "經濟學人報告")(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2)1733/01-02(02)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2002年4月24日的新聞公告,當中政府當局就經濟學人報告作出回應

立法會CB(2)1733/01-02(03)號文件
(在2002年4月26日發出)

-2002年4月24日的新聞公告,內容講述政務司司長在香港英商會午餐會上,就擬議主要官員問責制致辭的全文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