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以往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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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954/01-02號文件 | -- | 2001年11月26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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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955/01-02號文件 | -- | 2001年12月20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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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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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900/01-02(01)號文件 | -- | 香港仲裁司學會2002年1月10的來函,當中闡述該學會在培訓發展本地仲裁人員方面所採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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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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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987/01-02(01)號文件 | -- | 有待研究的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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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931/01-02(01)號文件 | -- | 有關對《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219章)內關於由法團簽立轉易文件的修訂建議的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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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檢討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
(下午4時40分至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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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初步報告 | -- | 顧問報告全文及摘要(已向委員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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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987/01-02(02)號文件 | -- | 顧問報告列載的多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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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987/01-02(03)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擬備的進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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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中期報告及諮詢文件
(下午5時30分至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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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987/01-02(04)號文件 | -- | 在2001年11月30日至2002年1月18日期間的有關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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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項
有關"選定國家處理針對法官的投訴的機制"的擬議研究
此事項將由主席提出。事務委員會在其擬備的任命法官程序諮詢文件中,邀請各界就香港設立此機制是否可取可行提出初步意見。諮詢期將於2002年3月15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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