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以往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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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55/01-02號文件 | -- | 2002年1月28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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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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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088/01-02(01)號文件 | -- | 一位"海外叟"的來函,表達對雙語法律訴訟及法律教育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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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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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45/01-02(01)號文件 | -- | 有待研究的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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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090/01-02(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向錯誤監禁的受害人給予賠償"所擬備的文件(立法會CB(2)1145/01-02(01)號文件第2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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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45/01-02(02)號文件 | -- | 政務司司長在2002年2月7日就政府當局對立法及相關事項的政策致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只備英文本)(立法會CB(2)1145/01-02(01)號文件第1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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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終審法院對吳小彤、冼海珠及李淑芬等案件的判決對涉及大量訴訟人的訴訟的影響
(下午4時40分至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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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45/01-02(03)號文件 | -- | 法律援助署擬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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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刑事訴訟中配偶的作證資格和可被強迫作證問題
(下午5時30分至6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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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889/00-01(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發出供事務委員會在2001年6月26日會議討論之用的文件(已隨立法會CB(2)1134/01-02號文件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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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34/01-02(01)號文件 | -- | 2001年6月26日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紀要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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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34/01-02(02)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為2002年2月25日會議擬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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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有關提供法律援助服務事宜的法例工作小組報告
(下午6時10分至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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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45/01-02(04)號文件 | -- | 工作小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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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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